一、恢复执行需要什么材料
要启动恢复执行程序,通常您需要提交一份详尽的恢复执行申请书、详细描述执行依据有效性的相关法律文件、该执行案件的受理通知书及结案文书,还有您作为申请人的身份证明资料,以及被执行人的财产线索等等。
若有委托代理人代为办理此项业务的需求,您还需附上代理人的授权委托书及其本人的身份证明材料。
具体而言,对于以个人名义提出恢复执行请求的申请人,您需要提交您的身份证复印件;
而对于公司或其他法人实体,您则需要提交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并加盖公章)以及法定代表人的身份证复印件。
如有委托代理人的情况,您还需提供相应的委托手续。
另外,如果您的案件在此前曾经因为某些原因而被中止执行,那么您还需要提交原中止执行裁定书,以及能够证明中止执行情形已经消除的相关证据;
如果您的案件在此前曾经被终结本次执行程序,那么您还需要提交原终结本次执行程序裁定书,以及能够证明被执行人存在可供执行财产的相关证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三十条
在执行中,双方当事人自行和解达成协议的,执行员应当将协议内容记入笔录,由双方当事人签名或者盖章。申请执行人因受欺诈、胁迫与被执行人达成和解协议,或者当事人不履行和解协议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当事人的申请,恢复对原生效法律文书的执行。
二、恢复执行是否要重新立案
对于恢复执行事宜,它是否需要重新立案,以及是否必须依据申请执行人的意愿,并非是强制性的要求,而是要看严格遵循相关法律法规后得出的确切结论。
在某些情况下,若仅是被执行人单方面未能履行协议约定的义务,依据现行法律的具体规定,此时,该申请执行人享有选择权,既可申请恢复执行而无需再次办理起诉手续,还可以对被执行人未按照承诺履行协议内容的行为,向执行法院发起诉讼并进行相应的立案处理。
若是在此之前已申请过恢复执行的案件,若需重新立案审理,则在执行法院接手处理此案之后,可依法裁定终结原有的协议执行程序;
然而,若存在其他某类申请可能无法满足恢复执行条件的情形,那此类申请便无需重新进行立案受理。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和解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九条
被执行人一方不履行执行和解协议的,申请执行人可以申请恢复执行原生效法律文书,也可以就履行执行和解协议向执行法院提起诉讼。
在我们日常生活中,法律是一种无形的约束,它既保护我们的权益,也规范我们的行为。无论是在工作中,还是在生活中,我们都需要充分了解和理解法律,以便更好地保护自己的权益。虽然法律可能看起来复杂和深奥,但是只要我们愿意花时间去学习和理解,就能够掌握它的基本原理和应用。正如本文的标题所提出的问题,“恢复执行需要什么材料”,每一篇文章都是一次学习和理解法律的机会,我们应该抓住这些机会,不断提高我们的法律素养,以便更好地适应社会的发展和变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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