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贿罪的主体有数量限制吗

最新修订 | 2024-06-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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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导读 受贿罪须满足四大要素:侵害国家机关、国企或事业单位廉政制度,指向财物;利用职务之便非法收受财物,为他人谋利;主体须为国家级公务人员;故意为之,非过失。司法认定标准:受贿五千元以上;虽未达五千元但损害国家或社会公共利益;虽未达五千元但恶意刁难、威胁单位或个人,造成恶劣影响;虽未达五千元但强制获取他人财物。
受贿罪的主体有数量限制吗

一、受贿罪的主体有数量限制吗

受贿罪需满足以下四大构成要素:

首先,其侵害的法益通常是国家机关、国有企业或事业单位的廉政制度及其正常运作,且犯罪行为所指向的主要标的物通常为财物;

其次,该犯罪的客观方面表现为行为人借助职务之便,非法收取他人的财产并为行贿者谋求利益;

再次,从行为主体的角度来看,其必须是身为国家级别的公务人员;

最后,从主观心态而言,行贿罪通常表现为行为人的故意行事,而非过失为之。对于贪污受贿罪的司法认定标准如下:

第一,个人受贿金额达到五千元人民币以上的;

第二,虽然个人受贿金额未达五千元人民币,但由于受贿行为导致国家或社会公共利益遭受严重损害的;

第三,个人受贿金额虽未达五千元人民币,但通过恶意刁难、威胁相关单位及个人,从而对社会产生了恶劣影响的;

第四,个人受贿金额虽未达五千元人民币,但通过强制手段获取他人财物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八十三条

贪污罪的处罚规定】对犯贪污罪的,根据情节轻重,分别依照下列规定处罚:

(一)贪污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较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

(二)贪污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三)贪污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数额特别巨大,并使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特别重大损失的,处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没收财产。

对多次贪污未经处理的,按照累计贪污数额处罚。

犯第一款罪,在提起公诉前如实供述自己罪行、真诚悔罪、积极退赃,避免、减少损害结果的发生,有第一项规定情形的,可以从轻、减轻或者免除处罚;

有第二项、第三项规定情形的,可以从轻处罚。

犯第一款罪,有第三项规定情形被判处死刑缓期执行的,人民法院根据犯罪情节等情况可以同时决定在其死刑缓期执行二年期满依法减为无期徒刑后,终身监禁,不得减刑假释

二、受贿罪的主体认定条件是什么

1、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受贿罪的主体则专指向那些凭借其在执行职务等方面所拥有的便利条件,向他人索要或非法收取财物,并在此基础上为了他人谋求各种利益的行为实施者,这些人依法应对自己的犯罪行为负起刑事责任。

2、需要特别强调的是,我们必须明确:

单位本身并不具备成为受贿罪主体的资格。

《刑法》第九十三条

本法所称国家工作人员,是指国家机关中从事公务的人员。

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中从事公务的人员和国家机关、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委派到非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从事公务的人员,以及其他依照法律从事公务的人员,以国家工作人员论。

法律的力量不仅仅在于它的约束力,更在于它的教育和引导作用。它教育我们如何正确地行事,如何尊重他人的权益,如何维护社会的公正和公平。正如本文的标题所提出的问题,“受贿罪的主体有数量限制吗”,我们可以从中得到许多有价值的启示和教训。我们应该珍视这些教训,将它们内化为我们的行为准则,以便更好地遵守法律,更好地生活在这个法治社会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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