并不构成。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构成信用卡诈骗罪需满足以下条件:犯罪嫌疑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违反了国家关于信用卡管理方面的相关法规,并借此机会利用信用卡从事欺诈活动,所获取的财务价值达到特定标准。实施的具体行为包括但不限于如下几种方式:
(1)使用质地低劣、系伪造的信用卡进行消费或交易;
(2)在信用卡已经过期或者因其他原因被银行注销之后仍然继续使用该卡;
(3)无合法理由擅自盗用他人信用卡;以及(4)由于恶意透支等不当行为导致信用卡欠款无法偿还。
《刑法》第一百九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进行信用卡诈骗活动,数额较大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一)使用伪造的信用卡,或者使用以虚假的身份证明骗领的信用卡的;
(二)使用作废的信用卡的;
(三)冒用他人信用卡的;
(四)恶意透支的。
前款所称恶意透支,是指持卡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超过规定限额或者规定期限透支,并且经发卡银行催收后仍不归还的行为。
盗窃信用卡并使用的,依照本法第二百六十四条的规定定罪处罚。
二、信用卡起诉诈骗罪能调解吗
1、若信用卡诈骗罪立案之后双方当事人达成了调解意愿,需经过公安机关进行调解。
2、当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心怀诚意地承认错误并采取补偿损失、道歉等方式赢得被害人谅解时,双方当事人可依照相关法律法规达成和解协议。
但须注意的是,下列公诉案件不可自行达成和解:
(一)因民间纠纷引发,且涉嫌刑法分则中第四章和第五章规定之犯罪行为,可能判处三年有期徒刑以下刑罚的案件;
(二)除渎职犯罪之外,可能判处七年有期徒刑以下刑罚的过失犯罪案件。
对于曾在五年内故意犯罪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不适用于本章所规定的程序。
《刑事诉讼法》第二百八十八条
下列公诉案件,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真诚悔罪,通过向被害人赔偿损失、赔礼道歉等方式获得被害人谅解,被害人自愿和解的,双方当事人可以和解:
(一)因民间纠纷引起,涉嫌刑法分则第四章、第五章规定的犯罪案件,可能判处三年有期徒刑以下刑罚的;
(二)除渎职犯罪以外的可能判处七年有期徒刑以下刑罚的过失犯罪案件。
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在五年以内曾经故意犯罪的,不适用本章规定的程序。
在我们日常生活中,法律是一种无形的约束,它既保护我们的权益,也规范我们的行为。无论是在工作中,还是在生活中,我们都需要充分了解和理解法律,以便更好地保护自己的权益。虽然法律可能看起来复杂和深奥,但是只要我们愿意花时间去学习和理解,就能够掌握它的基本原理和应用。正如本文的标题所提出的问题,“信用卡起诉诈骗罪成立吗”,每一篇文章都是一次学习和理解法律的机会,我们应该抓住这些机会,不断提高我们的法律素养,以便更好地适应社会的发展和变化。
认证律师
普法人次
最快响应
继续浏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