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刑事拘留还能当法人吗
法人乃法律实体之代表,而自然人仅得被选为公司或其他组织的法定代表人。
然而,对于曾遭受过刑事处分者而言,其是否能够担任法定代表人则需视具体情况而定。
然而,若涉及到贪污、行贿、侵吞财产、挪用公款等行为,或者对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造成严重损害并被判有罪者,在其服满徒刑后的五年内,或者因犯罪被剥夺政治权利且服刑期满后的五年内,均不得担任法定代表人。
《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担任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一)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
(二)因贪污、贿赂、侵占财产、挪用财产或者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被判处刑罚,执行期满未逾五年,或者因犯罪被剥夺政治权利,执行期满未逾五年;
(三)担任破产清算的公司、企业的董事或者厂长、经理,对该公司、企业的破产负有个人责任的,自该公司、企业破产清算完结之日起未逾三年;
(四)担任因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的公司、企业的法定代表人,并负有个人责任的,自该公司、企业被吊销营业执照之日起未逾三年;
(五)个人所负数额较大的债务到期未清偿。
二、刑事拘留还能签合同吗
在法律程序中,通常并不强制要求犯罪嫌疑人签署协议。
然而,对于已经依法被判定为承担刑事责任者而言,虽然他们的人身自由可能会受到相应的限制,但他们的合约签署自由却并未受到实质性的干预。
然而,当涉及到协议内容对刑事案件调查或者处理产生重大影响,甚至涉及到财产转移等可能干扰刑事案件进程的行为时,这种情况下的协议签署便无法得到认可。在此种情况以外,犯罪嫌疑人仍然享有签署协议的合法权益。
《刑事诉讼法》第八十五条
公安机关拘留人的时候,必须出示拘留证。
拘留后,应当立即将被拘留人送看守所羁押,至迟不得超过二十四小时。
除无法通知或者涉嫌危害国家安全犯罪、恐怖活动犯罪通知可能有碍侦查的情形以外,应当在拘留后二十四小时以内,通知被拘留人的家属。
有碍侦查的情形消失以后,应当立即通知被拘留人的家属。
在我们日常生活中,法律是一种无形的约束,它既保护我们的权益,也规范我们的行为。无论是在工作中,还是在生活中,我们都需要充分了解和理解法律,以便更好地保护自己的权益。虽然法律可能看起来复杂和深奥,但是只要我们愿意花时间去学习和理解,就能够掌握它的基本原理和应用。正如本文的标题所提出的问题,“刑事拘留还能当法人吗”,每一篇文章都是一次学习和理解法律的机会,我们应该抓住这些机会,不断提高我们的法律素养,以便更好地适应社会的发展和变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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