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保险公司不赔人家我车就修不了吗
倘若您的爱车不幸遭遇碰撞,在确定事故维修范围和费用方面无异议的前提条件之下,您作为投保人便有权利选择为车辆进行修复工作,而相关理赔流程如下所示:
①首先,请将经过修理厂确认无误的发票、详细清晰的费用清单以及精准的定损报告,连同您的行驶证及保险合同等重要文件一并提交至保险公司;
②待与保险公司就理赔事宜达成共识后,保险公司需在十日之内向您支付相应的保险赔偿金额;若保险公司发现您所提供的资料尚存在缺失之处,则应在两个月内按照可鉴定的最低额度先行支付赔偿款;
③随后,您需要前往保险公司领取理赔通知单,以便顺利领取保险金;
④若保险公司未能在两个月内发出理赔通知单,且在此期间未作出任何赔偿决定,那么您作为投保人有权向保险公司所在地或者车辆注册地的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⑤保险公司在收到您关于保险事故的相关证据材料后,应当向您出具一份详尽的证据清单,并由相关人员签字盖章予以确认;
⑥若保险公司最终决定拒绝理赔,您同样拥有向保险公司所在地或者车辆注册地的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的权利;
⑦最后,请注意,以上所有步骤均需在法律规定的期限内完成,以确保您的合法权益得到充分保障。
《机动车交强险条例》第二十一条
被保险机动车发生道路交通事故造成本车人员、被保险人以外的受害人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依法在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
道路交通事故的损失是由受害人故意造成的,保险公司不予赔偿。
二、保险公司不赔偿怎么起诉
倘若保险公司理赔处理不尽如人意,那么作为被投保人、投保人和受益人应遵循相关法律条款向具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具体实施步骤包括但不限于:
首先,必须在诉讼时效有效期内进行申诉(民事案件的法定时效期为三年,其起算日期从权益人为知晓自身权益受损或义务主体开始负有责任之日算起);
其次,应向具备司法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出诉讼申请(由于涉及合同纠纷类的诉讼案件,被告所在地或合同实际履行地的人民法院均有权受理);
最后,需向人民法院提交书面的起诉状,同时根据被告方的数量提供相应份数的副本。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
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
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
法律是一种普遍的约束,它既保护我们的权益,也规范我们的行为。我们每个人都应该充分了解和理解法律,以便更好地保护自己的权益,更好地生活在这个法治社会中。正如本文的标题所提出的问题,“保险公司不赔人家我车就修不了吗”,法律的学习和理解是一项长期的任务,需要我们不断地努力和探索。我们应该珍视这个过程,把它看作是一次自我提升的机会,以便更好地适应社会的发展和变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