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我国现行刑法律体系下,侵占罪主要是指代为保管他人财物的人,在未经许可的情况下,擅自将所保管的财物据为己有,且涉案金额达到法定标准之上;亦或是当事人因拾获他人遗失物品、挖掘他人埋藏物后,未按规定交还失主,并予以非法占有。但是,仅针对纯粹的遗失物而言,若拾得者并未将其据为己有,反而拒绝返还给失主,那么这可能仅仅涉及到道德层面的问题,而并非刑事犯罪。
然而,倘若拾得者通过欺诈手段获得遗失物,则可能会触犯诈骗等其他相关罪名。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条:
“将代为保管的他人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退还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二年以上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将他人的遗忘物或者埋藏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交出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二、遗失物能不能构成侵占罪
侵占他人遗失之物,依法构成刑事犯罪。具体而言,1、在行为人违反法律规定,擅自将他人所遗忘的物品或被埋藏的财物非法据为己有且数额较大时,若其拒不向有关部门提交相关财产,便会构成侵占罪行,面临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是罚金的法律惩罚;
2、倘若行为人侵占的财物数额较大,或存在其它严重情节,将被判处二年以上至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同时并处罚金。
3、在侵占罪的法律体系中,行为人为一般主体,而行为人在主观方面表现出的则往往是过失态度。
《刑法》第二百七十条
【侵占罪】将代为保管的他人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退还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
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二年以上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将他人的遗忘物或者埋藏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交出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本条罪,告诉的才处理。
法律是一种普遍的约束,它既保护我们的权益,也规范我们的行为。我们每个人都应该充分了解和理解法律,以便更好地保护自己的权益,更好地生活在这个法治社会中。正如本文的标题所提出的问题,“遗失物能不能被定为侵占罪”,法律的学习和理解是一项长期的任务,需要我们不断地努力和探索。我们应该珍视这个过程,把它看作是一次自我提升的机会,以便更好地适应社会的发展和变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