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取保候审通过怎么通知对方
在获准犯罪嫌疑人的取保候审请求之后,通常情况下是由公安部门负责向相关人员进行通知,包括犯罪嫌疑人本人及其亲属等方面。他们将受到一份正式的、详尽的取保候审决定书,该文件将会对取保候审的具体条件以及期限做出明确地阐述。除此之外,辩护律师也应获得有关该决策的信息以备援助之需。这样,便可确保相关人士能够全面理解和遵守取保候审的各项规定。
《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明确规定:“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二、取保候审通过能马上放人吗
根据法律规定,对于已经批准实施取保候审的当事人,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以及公安机关需在收到有效申请后的三个工作日内进行审批决定。
若经审查后认为申请情况属实且符合相关法律要求,那么便可于当天将当事人释放。
而对于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或辩护人,他们均有权利向上述相关机构提出变更强制措施的申请。
同样地,以上机构在接到申请之后也应在三个工作日内作出回应,并决定是否接受更改请求。
倘若做出不同意变更强制措施的决策时,应及时通知申请人并详细阐述不予同意的原因。
《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取保候审由公安机关执行。
法律是一种普遍的约束,它既保护我们的权益,也规范我们的行为。我们每个人都应该充分了解和理解法律,以便更好地保护自己的权益,更好地生活在这个法治社会中。正如本文的标题所提出的问题,“取保候审通过怎么通知对方”,法律的学习和理解是一项长期的任务,需要我们不断地努力和探索。我们应该珍视这个过程,把它看作是一次自我提升的机会,以便更好地适应社会的发展和变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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