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中国刑事诉讼法规则体系下,侵占罪构成了自诉案件的一种类型。换言之,若公共利益、个人或法人实体的合法权益尚未遭受侵犯,或是受害人持有充分的证据来证实被告实施了对其财产权的侵害行为,然而却未能引起公安机关或人民检察院的应有关注并进行司法追究时,被害人均有权直接将相关情况提交至人民法院,启动诉讼程序以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
此外,对于此类涉及自诉案件的法律规定,我们在此进行详细解读和说明。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第二百一十条自诉案件包括下列案件:
一告诉才处理的案件;
二被害人有证据证明的轻微刑事案件;
三被害人有证据证明对被告人侵犯自己人身、财产权利的行为应当依法追究刑事责任,而公安机关或者人民检察院不予追究被告人刑事责任的案件。
二、侵占罪是公诉吗
侵占罪并不属于公诉案件之列。
侵占罪属于自诉性质的案件,仅当当事人自行提出控告时方得予以审理;
若当事人未曾发起诉讼,那么人民检察院将不依据法律规定主动提起公诉。
在自诉案件中,原告即为自诉人,其需承担起证明被告即犯罪嫌疑人有罪的举证责任,并向法庭提交相关证据材料以支持其指控。
《刑法》第二百七十条
将代为保管的他人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退还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二年以上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将他人的遗忘物或者埋藏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交出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本条罪,告诉的才处理。
法律是一种普遍的约束,它既保护我们的权益,也规范我们的行为。我们每个人都应该充分了解和理解法律,以便更好地保护自己的权益,更好地生活在这个法治社会中。正如本文的标题所提出的问题,“侵占罪是公诉或是自诉案件”,法律的学习和理解是一项长期的任务,需要我们不断地努力和探索。我们应该珍视这个过程,把它看作是一次自我提升的机会,以便更好地适应社会的发展和变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