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同一控制人用两个公司投标违法吗
所谓共同投标,系指经由两家或更多的法人机构或非法人组织根据实际需要,组合成一种联合体,以一个单独投标者的名义参与竞争的一种合法形式。在这类联合中,各成员均须为法人或者法人以外的其他合法实体;
同时,联合体也仅为临时性协作结构,不具备独立的法人资格地位。
《招标投标法》第三十一条
两个以上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组成一个联合体,以一个投标人的身份共同投标。
联合体各方均应当具备承担招标项目的相应能力;
国家有关规定或者招标文件对投标人资格条件有规定的,联合体各方均应当具备规定的相应资格条件。
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联合体各方应当签订共同投标协议,明确约定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并将共同投标协议连同投标文件一并提交招标人。
联合体中标的,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招标人签订合同,就中标项目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
招标人不得强制投标人组成联合体共同投标,不得限制投标人之间的竞争。
二、同一控制下股权划转需要交税吗
1.无需缴纳任何税收。
2.鉴于国有股权在同一控制之下的无偿划转过程中,其计税基础并未发生变化,
因此,划拨方与被划拨方均应依据账面价值进行相应的会计记录。
3.在进行企业所得税扣缴申报时,所需提交的材料包括:
(1)《扣缴企业所得税报告表》,共需填写三份;
(2)能够明确体现双方权责利关系的合同、协议或者其他书面文件的复印件;
(3)相关发票或者境外机构支付外汇请求书的复印件;以及
(4)税务部门可能要求提供的其他相关资料。
《公司法》第七十一条
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权。
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应当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股东应就其股权转让事项书面通知其他股东征求同意,其他股东自接到书面通知之日起满三十日未答复的,视为同意转让。其他股东半数以上不同意转让的,不同意的股东应当购买该转让的股权;不购买的,视为同意转让。
经股东同意转让的股权,在同等条件下,其他股东有优先购买权。两个以上股东主张行使优先购买权的,协商确定各自的购买比例;协商不成的,按照转让时各自的出资比例行使优先购买权。
公司章程对股权转让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在我们日常生活中,法律是一种无形的约束,它既保护我们的权益,也规范我们的行为。无论是在工作中,还是在生活中,我们都需要充分了解和理解法律,以便更好地保护自己的权益。虽然法律可能看起来复杂和深奥,但是只要我们愿意花时间去学习和理解,就能够掌握它的基本原理和应用。正如本文的标题所提出的问题,“同一控制人用两个公司投标违法吗”,每一篇文章都是一次学习和理解法律的机会,我们应该抓住这些机会,不断提高我们的法律素养,以便更好地适应社会的发展和变化。
认证律师
普法人次
最快响应
继续浏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