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二审期间能否适用新法
在二审审理过程中,如若涉及到《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的修改并新的刑法规定得以生效实施,那么我国所采用的主导性策略便是“从旧兼从轻原则”。此原则主张,在司法裁决中应优先适用原有的法律条款,然而,当新法对被告人更为有利时,则可考虑采纳新法。在某些特定情形下,甚至有可能追溯至过去的行为。
《刑法》第十二条【从旧兼从轻原则】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以后本法施行以前的行为,如果当时的法律不认为是犯罪的,适用当时的法律;如果当时的法律认为是犯罪的,依照本法总则第四章第八节的规定应当追诉的,按照当时的法律追究刑事责任,但是如果本法不认为是犯罪或者处刑较轻的,适用本法。
本法施行以前,依照当时的法律已经作出的生效判决,继续有效。
从旧兼从轻原则是一个刑法适用原则,指除了对非犯罪化(除罪化)、弱化惩罚或有利于行为人的规定之外,刑法不得有溯及既往的效力。
二、二审期间可以取保候审么
在刑事诉讼程序的二审阶段,被控告者或上诉方均可寻求司法机关批准取保候审。取保候审系指在刑事诉讼过程中,在被指控犯罪者交纳相应金额的保证金或者找到适当担保人的前提下,获得在审判期间暂时解除羁押状态的权利。
然而,最终是否能获得取保候审的许可,则由司法机关依据具体案件情况以及被告人所展现出的社会危险程度进行主观判断并做出裁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明确规定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在我们日常生活中,法律是一种无形的约束,它既保护我们的权益,也规范我们的行为。无论是在工作中,还是在生活中,我们都需要充分了解和理解法律,以便更好地保护自己的权益。虽然法律可能看起来复杂和深奥,但是只要我们愿意花时间去学习和理解,就能够掌握它的基本原理和应用。正如本文的标题所提出的问题,“二审期间能否适用新法”,每一篇文章都是一次学习和理解法律的机会,我们应该抓住这些机会,不断提高我们的法律素养,以便更好地适应社会的发展和变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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