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向法院申请恢复强制执行

最新修订 | 2024-07-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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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导读 恢复执行程序需满足两项条件:法院裁定终结本轮执行,并提供可实施的具体线索。执行完结后,若判决、裁定等法律文件有误并被撤销,法院应裁定归还已执行财产。若拒绝返还,法院将强制执行。
如何向法院申请恢复强制执行

一、如何向法院申请恢复强制执行

根据相关规定,相关当事人欲启动恢复执行程序必须满足两项基本前提条件。

首先,务必确保此前的强制执行程序已经由法院裁定终结了本轮执行过程;

其次,当事人需向法院提供可实施执行的具体线索,并经过法院严格核实。实现执行完结之后,若据以执行的判决、裁定或其他法律文件确实存在错误,并在其后被人民法院予以撤销,对于已被执行的财产,人民法院应据此依法作出相应裁定,命令获得该项财产之人予以归还;如有任何违反规定者拒绝返还,则人民法院应对其实施强制执行措施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四十条执行员接到申请执行书或者移交执行书,应当向被执行人发出执行通知,并可以立即采取强制执行措施。

二、如何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1)请求执行。

对于已经生效并且具有法律约束力的民事判定、裁决,以及刑事判定、裁决,各方当事人均须遵守并履行其义务与责任。

如有一方公然拒绝履行其法定义务,则另一方向法院提出申请执行。

而该项申请亦可由审理案件的法官转交到执行员手中进行执行。

(2)法院接案审查。

若当事人或涉案关联人员对法院作出的裁决结果表示不满或不服,可在裁决文书正式送达到他们手中后的第十个自然日起,直接向上级一级人民法院递交申请复议书。

(3)发函通知被执行人。

当执行员收到申请执行书或执行资料移交文件之后,应立即将执行通知书寄发给被执行人,有强制要求其在规定期限内履行其应尽的义务,逾期未履行的,就要采取相关措施进行强制执行。

《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三十五条

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决、裁定,以及刑事判决、裁定中的财产部分,由第一审人民法院或者与第一审人民法院同级的被执行的财产所在地人民法院执行。

法律规定由人民法院执行的其他法律文书,由被执行人住所地或者被执行的财产所在地人民法院执行。

法律是一种普遍的约束,它既保护我们的权益,也规范我们的行为。我们每个人都应该充分了解和理解法律,以便更好地保护自己的权益,更好地生活在这个法治社会中。正如本文的标题所提出的问题,“如何向法院申请恢复强制执行”,法律的学习和理解是一项长期的任务,需要我们不断地努力和探索。我们应该珍视这个过程,把它看作是一次自我提升的机会,以便更好地适应社会的发展和变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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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请求依法强制执行(2010)民一初字第号《民事调解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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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案外人对执行标的提出确有理由的异议的;
(三)作为一方当事人的公民死亡,需要等待继承人继承权利或者承担义务的;
(四)作为一方当事人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终止,尚未确定权利义务承受人的;
(五)人民认为应当中止执行的其他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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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申请人表示可以延期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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⑵若申请执行人表示可以延期执行的,被执行人反对延期的,被执行人仍可履行债务,申请执行人不接受履行时可由执行提存后结案。
2、案外人对执行标的提出确有理由的异议
案件执行过程中,被执行人、案外人对执行提出异议理由,可以暂缓执行,但并不一定会引起执行中止。对于案外人就执行标的提出异议,执行应当按照严格的程序,审查是否符合条件。首先应由执行员组成合议庭,召集当事人采取执行听证,严格审查异议理由是否成立。异议正当、属实的,将案件报主管院长裁定中止执行;异议不成立的,执行应当继续。
3、作为一方当事人的公民死亡,需要等待继承人继承权利或者承担义务
执行程序必须依赖双方当事人的参加才能进行,缺少任何一方,执行程序都无法进行。申请方作为自然人死亡,其民事权利能力已经终止,执行程序当然就无法再进行下去,案件执行程序就得中止,等待继承人继承权利后,确定新的申请执行人,才能继续执行。
4、作为一方当事人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终止,尚未确定权利义务承受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终止,又叫消灭,是指法人丧失民事主体资格,导致其权利能力和行为能力的终止。在执行过程中,当法人或其他组织终止后,在权利承受人未确定前,执行程序就应当中止,等待新的权利承受人产生后,再恢复执行。
5、人民认为应当中止执行的其他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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