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土地征收儿子有权签字吗

最新修订 | 2024-07-08
浏览10w+
律图法律咨询
信得过的好律师
咨询我
专家导读 若未获得权利代理书,行为便丧失有效性。土地征用与房屋拆迁补偿应支付至房屋产权所有者,即房主拥有唯一处置权。协议须与房主签署,其他人无处理权。若户主子女欲参与签订,需取得被拆迁人正式授权,且仅限于确认补偿额度后由子女代表签署。子女个人意愿不得决定补偿金额,否则协议无效。
农村土地征收儿子有权签字吗

一、农村土地征收儿子有权签字吗

若在未获得权利代理书的前提条件下,那么这种行为便已然丧失其有效性。依照相关法律法规,对于土地征用与房屋拆迁项目中的补偿款项,应当支付至房屋产权所有者手中,亦即房主享有唯一的处置权。

此外,协议内容须同被拆迁方(即房主)进行签署,其他人则没有对这份拆迁权益进行处理的权限。假设有户主的子女欲参与签订该协议,同样需取得被拆迁人的正式授权,并且授权范围仅限于被拆迁人在确定补偿额度无误后,方可由子女代表签署协议。

然而,绝不可能仅凭子女个人意愿决定补偿协议书中的具体金额,继而进行签署。

如若这种情况之协议得以成立,显然便是无效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七十一条

行为人没有代理权、超越代理权或者代理权终止后,仍然实施代理行为,未经被代理人追认的,对被代理人不发生效力。

《中华人民共和国拆迁法》

第四条

房屋征收与补偿应当遵循决策民主、程序正当、补偿公平、结果公开的原则。

第五条

县级以上地方政府负责本行政区域的房屋征收与补偿工作。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规定的房屋征收部门具体组织实施房屋征收与补偿工作。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应当依照本条例的规定和本级人民政府规定的职责分工,互相配合,保证房屋征收与补偿工作的顺利进行。

第六条

上级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下级人民政府房屋征收与补偿工作的监督。建设主管部门和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建设主管部门应当会同同级财政、国土资源等有关部门,加强对房屋征收与补偿实施工作的指导。

第十二条

经征求被征收人、公众和专家意见,无重大争议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作出房屋征收决定;存在重大争议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报请上一级人民政府裁决后,作出房屋征收决定。

第十五条

被征收人以及与房屋征收决定有关的利害关系人对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作出的房屋征收决定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二、农村土地征收按户口还是人头

在相关法律法规中,并未明确指出国家征地补偿的核算方式是以人口数量为准,抑或是按照户籍所在地进行统计。

实际上,不同的补偿准则往往对应着各种不同的计算方法。

一般而言,补偿金额会综合考虑人口数量/户口状况以及土地面积等因素进行计算得出。

在涉及到土地征收的情况下,土地补偿款、安置补助费用、地上附着物补偿费、青苗补助费以及为被征地农民提供的社会保障费用都是必不可少的部分。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八条

征收土地应当给予公平、合理的补偿,保障被征地农民原有生活水平不降低、长远生计有保障。

法律是一种普遍的约束,它既保护我们的权益,也规范我们的行为。我们每个人都应该充分了解和理解法律,以便更好地保护自己的权益,更好地生活在这个法治社会中。正如本文的标题所提出的问题,“农村土地征收儿子有权签字吗”,法律的学习和理解是一项长期的任务,需要我们不断地努力和探索。我们应该珍视这个过程,把它看作是一次自我提升的机会,以便更好地适应社会的发展和变化。

立即免费测试 仅需1分钟
投诉/举报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由律图网结合政策法规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不代表平台的观点和立场。若内容有误或侵权,请通过右侧【投诉/举报】联系我们更正或删除。
展开
本文3.8k字,预估阅读时间13分钟
浏览全文
文章速读
问题没解决? 125200人选择咨询律师
3097位律师在线平均3分钟响应99%好评
农村土地征收儿子有权签字吗
一键咨询
  • 泰州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7****0413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6****8783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6****0021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4****1784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8****5236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盐城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南京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宿迁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宿迁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南通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4****0568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连云港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3****8460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6****3372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 南京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镇江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4****2022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南通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常州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1****0828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苏州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扬州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5****0241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3****2406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2****1507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扬州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3****5125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1****3153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宿迁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大家也在问

为你推荐
连云港177****2481用户1分钟前已获取解答
无锡134****8199用户1分钟前已获取解答
扬州152****6599用户2分钟前已获取解答
农村征收土地要每户签字吗
农村土地征收无需每户都书面同意,但必须充分听取农民意见。县级及以上政府在申请前需进行土地调研和稳定性风险评估,并公示征收范围、现状、背景、补偿、安置和社会保障等信息,至少30天。
10w+浏览
征地拆迁
农村嫁出去的女儿户口没迁出去,女儿的女儿户口也在,农村土地征收拆迁和其他人一样也想有人头费吗
[律师回复] 《物权法》第42条第2款规定:征收集体所有的土地,应当依法足额支付土地补偿款、安置补偿费、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费等费用,安排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费用,保障被征地农民的生活,维护被征地农民的合法权益。而农村土地承包权一般是基于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的身份而取得的,具有较强的人身属性,可以说土地经营权是承包者个人的权利。那么以丧失土地承包经营权为代价而取得的土地补偿款当然也具有专属的人身特定性,是土地承包经营权的一种延续,而作为非承包经营者的婚姻关系的另一方无权享受到上述待遇。另外,根据最高1999年11月29日印发的《全国民事案件审判质量工作座谈会纪要》的规定,对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取得的买断工龄款、因道路交通事故遭受人身损害获取的赔偿款,可采用类推解释的方法,根据其与养老保险金、医疗保险金等所共同具有的专属于特定人身的性质,确定其在财产分割中的法律适用原则。即买断工龄款、因道路交通事故遭受人身损害获取的赔偿款,夫妻共同财产对待。以此类推,夫妻一方取得的具有人身属性的征用土地补偿款也不应作为夫妻共同财产予以分割。关于1989年的房屋,是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关于该房屋征收的补偿款部分,丈夫是有分配权的。由于该房屋属于你们夫妻共同兴建,兴建是你女儿未成年,因此,你女儿无份。你女儿无权主张该房屋份额。以上意见,供你参考。  因此,我们认为,张先生所获得的土地征用补偿款应当认定为你的个人财产,你妻子林某无权要求分配该款项。
浏览更多不如直接问
获取专业解答,125200 人正在咨询
农村征收土地要每户签字吗
农村土地征收无需每户都书面同意,但必须充分听取农民意见。县级及以上政府在申请前需进行土地调研和稳定性风险评估,并公示征收范围、现状、背景、补偿、安置和社会保障等信息,至少30天。
10w+浏览
征地拆迁
农村土地征收标准
[律师回复] 解答如下, 河南农民征地补偿标准河南省征地补偿标准根据《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七条征收土地的,按照被征收土地的原用途给予补偿。征收耕地的补偿费用包括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费。征收耕地的土地补偿费,为该耕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六至十倍。征收耕地的安置补助费,按照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数计算。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数,按照被征收的耕地数量除以征地前被征收单位平均每人占有耕地的数量计算。每一个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的安置补助费标准,为该耕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四至六倍。但是,每公顷被征收耕地的安置补助费,最高不得超过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十五倍。征收其他土地的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参照征收耕地的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的标准规定。被征收土地上的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征收城市郊区的菜地,用地单位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缴纳新菜地开发建设基金。依照本条第二款的规定支付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尚不能使需要安置的农民保持原有生活水平的,经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批准,可以增加安置补助费。但是,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的总和不得超过土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三十倍。因此,上面的规定比较详细,简单一点说,征地就是永久的,补偿共分青苗、劳动力、土地补偿三项,其中青苗支付给农民,劳动力补偿支付给农民,土地补偿款政策规定支付给集体经济组织(村委会、乡政府等),但乡、村是由农民组成的,所以,有的地区也开始拿一部分支付给农民。征地补偿的标准因各地经济发展水平不同都不一致,一般在三四万元/亩到十几万元/亩之间。我是江苏南京的,我们这征地平均12万元/亩,标准是青苗约三四千元/亩吧,劳动万元/人,土地补偿款约三四万元/亩。以前土地补偿款全部支付给乡政府和村委会,现百分之七十支付给农民,百分之三十支付给乡政府和村委会。
快速解决“征地拆迁”问题
当前3097位律师在线
立即咨询
农村土地补偿标准,农村土地征收怎么办理
[律师回复] 解答如下, 河南农民征地补偿标准河南省征地补偿标准根据《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七条征收土地的,按照被征收土地的原用途给予补偿。征收耕地的补偿费用包括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费。征收耕地的土地补偿费,为该耕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六至十倍。征收耕地的安置补助费,按照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数计算。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数,按照被征收的耕地数量除以征地前被征收单位平均每人占有耕地的数量计算。每一个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的安置补助费标准,为该耕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四至六倍。但是,每公顷被征收耕地的安置补助费,最高不得超过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十五倍。征收其他土地的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参照征收耕地的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的标准规定。被征收土地上的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征收城市郊区的菜地,用地单位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缴纳新菜地开发建设基金。依照本条第二款的规定支付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尚不能使需要安置的农民保持原有生活水平的,经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批准,可以增加安置补助费。但是,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的总和不得超过土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三十倍。因此,上面的规定比较详细,简单一点说,征地就是永久的,补偿共分青苗、劳动力、土地补偿三项,其中青苗支付给农民,劳动力补偿支付给农民,土地补偿款政策规定支付给集体经济组织(村委会、乡政府等),但乡、村是由农民组成的,所以,有的地区也开始拿一部分支付给农民。征地补偿的标准因各地经济发展水平不同都不一致,一般在三四万元/亩到十几万元/亩之间。我是江苏南京的,我们这征地平均12万元/亩,标准是青苗约三四千元/亩吧,劳动万元/人,土地补偿款约三四万元/亩。以前土地补偿款全部支付给乡政府和村委会,现百分之七十支付给农民,百分之三十支付给乡政府和村委会。
问题紧急?在线问律师 >
3097 位律师在线,高效解决问题
农村土地征收签了字多久到账?
农村土地征收签了字多久到账就要看双方是如何约定的,有约定的可以按约定处理,如果没有约定的就会以征地补偿、安置方案批准之日起三个月内打款到账,而且还需要一次性支付。
10w+浏览
征地拆迁
问题未解决?即刻提问 >
已帮助 3亿+ 用户解决法律难题
农村土地征收补偿款出嫁女儿有吗
随着时代和社会经济的快速发展,我们可能会遇到很多各种各样的法律问题,因此我们更应该多多了解一些法律方面的知识。如果您目前正面临着农村土地征收补偿款出嫁女儿有吗的问题没办法解决的话,那么可以通过本篇文章中整理的一些法律知识来找到答案。
10w+浏览
征地拆迁
征收农村土地的步骤
[律师回复] 你好,关于上述的问题,解答如下, 征收农村土地的程序:
1、告知征地情况。在征地依法报批前,当地国土资源部门应将拟征地的用途、位置、补偿标准、安置途径等,以书面形式告知被征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户。在告知后,凡被征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户在拟征土地上抢栽、抢种、抢建的地上附着物和青苗,征地时一律不予补偿。
2、确认征地调查结果。国土资源部门会同交通、林业部门,对拟征土地的权属、地类、面积以及地上附着物权属、种类、数量等现状进行调查,调查结果应与被征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农户和地上附着物产权人、各市动迁办公室共同确认。
3、组织征地听证。在征地依法报批前,国土资源部门应告知被征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户,对拟征土地的补偿标准、安置途径有申请听证的权利。当事人申请听证的,应按照《国土资源听证规定》规定的程序和有关要求组织听证。
4、签订征地补偿协议。国土资源部门要按照本方案制定的补偿标准,与被征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民个人签订征地补偿协议,并将协议作为征地报件必备件附征地卷一同上报。
5、公开征地批准事项。经依法批准征收的土地,除涉及国家保密规定等特殊情况外,省国土资源厅通过媒体向社会公示征地批准事项。县(市)国土资源部门应按照《征用土地公告办法》规定,在被征地所在村、组公告征地批准事项。
6、支付征地补偿安置费。征地补偿安置方案经市、县ZF批准后应按法律规定的时限向被征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按时支付征地补偿安置费用。当地国土资源部门要协同农业、民政等有关部门对被征地集体组织内部征地补偿安置费用的分配和使用情况进行监督。
快速解决“征地拆迁”问题
当前3097位律师在线
立即咨询
农村土地可以征收吗
[律师回复] 您好,对于您提出的问题,我的解答是, 基本农田可以被征收,基本农田是国家特别保护的耕地,对于基本农田的征收程序也不同于其他的耕地。如《基本农田保护条例》第五条就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改变或占用基本农田,确实需要占用基本农田,涉及农用地转用或是征收土地的,必须经过的批准。即,只有有权批准征收基本农田,其他任何单位都无此权力。 按照相关规定,基本农田的面积应当占本行政区域内耕地总面积的80%以上。划入基本农田保护区的耕地主要有: (1)经有关主管部门或者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批准确定的粮、棉、油生产基地内的耕地; (2)有良好的水利与水土保持设施的耕地,正在实施改造计划及可以改造的中、低产田; (3)蔬菜生产基地; (4)农业科研、教学试验田; (5)应当划入基本农田保护区的其他耕地。因此实际上许多耕地都属于基本农田的范围。若您的耕地属于上述范围,则为基本农田。当政府部门决定征收您的耕地时,请注意须有的批准才可进行征收,否则便是程序违法。 如何审查征地拆迁的合法性? 征地拆迁是否合法 首先要知道有没有建设项目用地单位报市、县国土行政主管部门申请办理《用地申请》;市、县国土行政主管部门拟定《征收土地方案》,包含征收土地的目的及用途,征收土地的范围、地类、面积、地上附着物的种类及数量,征收土地及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劳动力安排途径,原土地所有权人、使用权人情况等以及告知土地征收情况、确认征地调查结果、组织征地听证;市、县国土行政主管部门将拟定的《征收土地方案》报同级人民政府进行征地审查;安置补偿方案;评估报告等文件。 其次还要看是否是为了公共利益而征收。 土地征收是国家为了公共利益需要,依照相关法律法规将集体所有的土地转化为国有土地,并依法给予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民合理补偿的法律行为。如果是政府为了公共利益而征收的土地,即便被征收人不同意也不能阻止征收的行为。
农村土地征用的程序
[律师回复] 对于这个问题,解答如下, 农用地征用的程序如何办理 一、报批阶段: 1、申请。 建设单位填写《建设用地申请表》,向项目所在地的市、县人民政府国土资源局提出用地申请,并提供有关材料。 2、勘测定界及征地前的调查。 由市县国土资源局委托有资质测绘队伍对该用地范围进行勘测定界并出具成果报告。勘测定界同时发布征地调查公告,组织对拟征地范围内的土地权属、地类、面积进行现场踏勘;对涉及村组的土地总面积、总耕地面积、人口进行调查核实、确认;对拟征地范围内的地上青苗、附着物、房屋以及建构筑物等进行清点登记、造册、确认。 3、拟定方案、组织听证和资料收集。 根据勘测定界技术报告、征地前的调查情况及征用土地情况调查表,由项目所在地县(区)国土资源局拟定“一书四方案”即:农用地转用方案、补充耕地方案、征用土地方案和供地方案。 4、审查、审批、发文、备案。 由市县(区)国土资源局对建设项目用地呈报说明书、“一书四方案”及相关材料进行审查,对材料齐全、符合条件的出具审查报告,报经同级人民政府审核同意后,逐级上报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批准。 二、批后实施阶段 1、发布征用土地公告。 征用土地方案经批准后,市、县人民政府应当自收到批准文件之日起10日内,在被征用土地的乡(镇)人民政府所在地进行公告。 2、征地补偿登记、复核。 在征用土地公告规定的征地补偿登记期限内,市、县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组织被征用土地所有权人、使用权人按规定的内容进行征用土地补偿登记并复核。 3、发布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公告。 在征用土地公告发布之日起一定期限内,市、县(区)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根据批准的征用土地方案,拟定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公告并予以公告。 4、征地补偿安置方案报市、县人民政府批准后。 由市、县(区)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组织实施。 5、交付土地。 征用土地的各项费用应自征地补偿安置方案批准之日起3个月内全额支付。 支付补偿后,被征用土地的集体经济组织应将土地交付给地方人民政府。地方人民政府再按规定向申请用地者供地。
问题紧急?在线问律师 >
3097 位律师在线,高效解决问题
农村土地征收需要本人签字确认吗?
需要,在征收土地时村民是有知情权、确认权和对补偿安置方案的异议权,只有在征收前与被征收方协商好,而且双方也确定无异议的,那么征收方才可以实施征收行为,这样也可以避免产生不必要的纠纷。
10w+浏览
征地拆迁
农村土地征用和乡村道路征用的区别?
[律师回复] 您好,关于这个问题,我的解答如下, 按照被征收的耕地数量除以征地前被征收单位平均每人占有耕地的数量计算,那么可以按公路征地补偿办法。征收耕地的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费。所以对于所占土地政府可不作补偿有赔偿,这是个长远的利益。因此这路的修建方式可以是村集体或社集体出土地。可能属于村道,肯定修的公路不属于县道或更高等级的公路,如何分配征地补偿款的方案同样也是由集体决定,每公顷被征收耕地的安置补助费,按照被征收土地的原用途给予补偿,为该耕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六至十倍。但是,可以适当的要求占借费,有利于通村通户。农村公路的修建。每一个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的安置补助费标准,更有利的把农村带入城市,按照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数计算,到时国家要作补偿的。征收耕地的补偿费用包括土地补偿费。农村土地征用补偿的依据主要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七条,为该耕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四至六倍、政府出资,涉及被占地农户的土地是否补偿或其他的处理问题(如集体内调整土地),如果只是临时施工占用,如果是道路扩宽永久占用,要求补偿,应由村或社集体决定解决方案。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数。既然是修村公路。另外如果以后此地被国家征用:征收土地的。征收耕地的安置补助费,最高不得超过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十五倍
浏览更多不如直接问
获取专业解答,125200 人正在咨询
律图 > 法律知识 > 征地拆迁 > 土地征收 > 农村土地征收儿子有权签字吗
仅需1分钟,快速了解自身风险
立即试试 限时免费
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