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个人所得税个人其他扣除是什么
按照现行的个人所得税法相关条款所述,纳税人每年的个人所得应税额度,应当在总收入中扣减掉60,000元的法定基础扣除费用,以及各类专项扣除项目、专项附加扣除项目及依法确定的其他特定扣除项目之后的剩余部分作为应缴纳的个人所得税计税所得额。
根据这一法律规定,居民个人的全部综合所得都应当依照该原则来计算其应纳税所得额。
《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第六条
居民个人的综合所得,以每一纳税年度的收入额减除费用六万元以及专项扣除、专项附加扣除和依法确定的其他扣除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
二、个人所得税个专项扣除从什么时候执行
自公元正式生效。对于在子女教育、继续教育、房屋贷款利息或住房租金、赡养老人等方面享有专项附加扣除的纳税人士,原则上已经从符合要求之日开始,便可向前来负责发放您工资、薪金的税务代扣代缴部门提供关于以上专项附加扣除的具体资料和相关信息了。
《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第二条
下列各项个人所得,应当缴纳个人所得税:
(一)工资、薪金所得;
(二)劳务报酬所得;
(三)稿酬所得;
(四)特许权使用费所得;
(五)经营所得;
(六)利息、股息、红利所得;
(七)财产租赁所得;
(八)财产转让所得;
(九)偶然所得。
居民个人取得前款第一项至第四项所得(以下称综合所得),按纳税年度合并计算个人所得税;非居民个人取得前款第一项至第四项所得,按月或者按次分项计算个人所得税。纳税人取得前款第五项至第九项所得,依照本法规定分别计算个人所得税。
法律是一种普遍的约束,它既保护我们的权益,也规范我们的行为。我们每个人都应该充分了解和理解法律,以便更好地保护自己的权益,更好地生活在这个法治社会中。正如本文的标题所提出的问题,“个人所得税个人其他扣除是什么”,法律的学习和理解是一项长期的任务,需要我们不断地努力和探索。我们应该珍视这个过程,把它看作是一次自我提升的机会,以便更好地适应社会的发展和变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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