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中国,我们实行的是二审终审制度。这种制度意味着任何诉讼案件最多只能通过两个级别法院的审判,审判工作便宣告终止,任何一方不得再就此提出进一步的诉讼主张。若当事人对于第二审法院作出的判决或裁定持有异议,他们仅有申诉权而无上诉权。这并不妨碍第二审判决或裁定的法律效力。
值得注意的是,虽然一个诉讼案件最多只能经过两个级别法院的审理,但并非所有的案件都必须经历这样的过程才能得到解决。
《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五条
二、刑事案件二审判决不服可不可以继续上诉
若刑事案件在二审阶段,当事人并不认可审理法院所做出的裁判,在此情况下,他们已无权
再次提交上诉申请,而仅有机会启动审判监督程序进行救济。
然而,启动审判监督程序也必须满足特定的前提条件,即存在程序性错误。倘若在二审结束之后,当事人以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对于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或裁定仍持有异议,可以向相当于我国人民法院或者人民检察院的机构提出申诉,进而请求启动再审程序进行重新审理。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二条
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对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可以向人民法院或者人民检察院提出申诉,但是不能停止判决、裁定的执行。
法律的力量不仅仅在于它的约束力,更在于它的教育和引导作用。它教育我们如何正确地行事,如何尊重他人的权益,如何维护社会的公正和公平。正如本文的标题所提出的问题,“刑事案件二审维持原判还能申诉吗”,我们可以从中得到许多有价值的启示和教训。我们应该珍视这些教训,将它们内化为我们的行为准则,以便更好地遵守法律,更好地生活在这个法治社会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