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取保候审后会不会判重刑
取保候审在刑事诉讼过程中是一项强制性的约束措施,这并不能直接预示着最终的判决结果将会是较轻或较重的刑罚。所谓“取保候审”,主要是为了确保犯罪嫌疑人或者被告人不会故意逃避对其的刑事追求,也不会阻碍刑事诉讼的顺利进行。该措施是否应当实施,是由司法机关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判断和决策的。而最终判决是否为重刑,则需要综合考虑到案件的诸多细节,如犯罪的性质、情节的恶劣程度、对社会造成的危害程度,以及被告人对于自己所犯下的罪行的认识和悔过态度等等。如果在取保候审期间,被告人被证实存在严重的犯罪行为,那么他很可能会面临相应的刑事制裁,其中就包含了重刑。
然而,我们必须明确,取保候审本身并不是决定判决轻重的唯一依据,真正起决定作用的还是案件的事实真相和相关法律法规。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取保候审由公安机关执行。
二、取保候审后会不会突然被带走
取保候审期间,如被取保候审人员出现蓄意再次触犯法律或对受害者、检举人、控告人加以恶毒报复等严重情节,可能会面临更为严厉的处罚——重新逮捕。
逮捕的决定权归属于检察院,其将依据公安机关提交关于逮捕请求的案件材料进行深入审查,并根据具体情况,做出相应决策——批准逮捕或是驳回请求。
办理此一手续时,犯罪嫌疑人和被告人可自行申请,同时,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及侦查阶段聘请的律师或审查起诉阶段委托的辩护人均有权代为提出书面申请,只要按照要求填写相关表格即可完成。
《刑事诉讼法》第七十一条
被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应当遵守以下规定:
(一)未经执行机关批准不得离开所居住的市、县;
(二)住址、工作单位和联系方式发生变动的,在二十四小时以内向执行机关报告;
(三)在传讯的时候及时到案;
(四)不得以任何形式干扰证人作证;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可以根据案件情况,责令被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遵守以下一项或者多项规定:
(一)不得进入特定的场所;
(二)不得与特定的人员会见或者通信;
(三)不得从事特定的活动;
(四)将护照等出入境证件、驾驶证件交执行机关保存。
被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违反前两款规定,已交纳保证金的,没收部分或者全部保证金,并且区别情形,责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具结悔过,重新交纳保证金、提出保证人,或者监视居住、予以逮捕。
对违反取保候审规定,需要予以逮捕的,可以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先行拘留。
法律是一种普遍的约束,它既保护我们的权益,也规范我们的行为。我们每个人都应该充分了解和理解法律,以便更好地保护自己的权益,更好地生活在这个法治社会中。正如本文的标题所提出的问题,“取保候审后会不会判重刑”,法律的学习和理解是一项长期的任务,需要我们不断地努力和探索。我们应该珍视这个过程,把它看作是一次自我提升的机会,以便更好地适应社会的发展和变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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