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用人单位与员工签署第三份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时,如果员工有权利提出续签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那么用人单位没有权利拒绝这项请求。如果在此情况下,员工并未提出相应的续签请求,在符合法律法规和双方约定的前提下,用人单位及员工还可以自主选择签署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十四条
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是指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无确定终止时间的劳动合同。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有下列情形之一,劳动者提出或者同意续订、订立劳动合同的,除劳动者提出订立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外,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一)劳动者在该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的;
(二)用人单位初次实行劳动合同制度或者国有企业改制重新订立劳动合同时,劳动者在该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十年的;
(三)连续订立二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且劳动者没有本法第三十九条和第四十条第一项、第二项规定的情形,续订劳动合同的。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不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视为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已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二、劳动合同签了一直没给我
若签署了劳动合同却未能给予劳动者,那么作为劳动者,他/她可以尝试以下几种途径来索取属于自己的那份合同:
首先是通过与雇佣方进行友好而诚实的协商;
其次,可求助于本公司内部的工会组织,以便工会能够出面协助争取到合同;
再者,也可以向依法设立的基层人民调解组织、在乡镇、街道设立的具有劳动争议调解职能的组织以及企业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提交申请以获取调解及处理;
除此之外,投诉至劳动行政部门也是一种合理合法且行之有效的办法,劳动行政部门会负责责令雇佣方尽快履行合约提供;
如果以上几种方式仍然无法解决问题,还可以转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若是对于仲裁结果不满意,自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的十五日之内,可以向当地法院提出上诉,这是最终且必须的法律程序。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不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自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之日起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在我们日常生活中,法律是一种无形的约束,它既保护我们的权益,也规范我们的行为。无论是在工作中,还是在生活中,我们都需要充分了解和理解法律,以便更好地保护自己的权益。虽然法律可能看起来复杂和深奥,但是只要我们愿意花时间去学习和理解,就能够掌握它的基本原理和应用。正如本文的标题所提出的问题,“劳动合同签了3次后固定期限后还需续签吗”,每一篇文章都是一次学习和理解法律的机会,我们应该抓住这些机会,不断提高我们的法律素养,以便更好地适应社会的发展和变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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