取保候审作为刑事诉讼程序中一项强制性措施,其主要目的在于确保犯罪嫌疑人和被告人均不得畏罪潜逃,同时确保刑事诉讼流程得以顺畅进行。依照我国刑法典第三十五条的明确规定,对犯罪分子予以处罚时,必须依据其犯罪行为的客观事实、性质、情节以及对社会造成的实际危害程度进行量刑判定。这便意味着,如若某人被宣告有罪判刑,则必会留下犯罪记录。
然而,取保候审本身并不等同于已被判定有罪或者已经受到相应的刑罚惩罚,而是刑事诉讼过程中的一种暂时性的措施。因此,如果某位人士在取保候审期间被判定有罪并处以刑罚,那么他将会留下犯罪记录。但是,如果仅因取保候审而被认定为有前科,这显然与我国刑法典第三十五条的规定相违背,因为该条款明确指出,对犯罪分子的处罚应基于其犯罪事实及法律规定的责任进行裁决。综合以上分析,可以得出结论,取保候审期间本身并不构成犯罪记录,除非在此期间该人被判定有罪并处以刑罚。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十五条【非刑罚性处置措施】对于犯罪分子决定刑罚的时候,应当根据犯罪的事实、犯罪的性质、情节和对于社会的危害程度,依照本法的有关规定判处。
犯罪分子违法的,应当依法承担刑事责任、民事责任和其他责任。”
二、取保候审期间又犯罪还会判缓刑吗?
在被采取了取保候审措施后再次触犯法律的案件中,一般情况下会被判决有期徒刑,并且考虑到行为人已经缴纳了保证金的情况,可能会按照情节的严重程度,决定否要没收一部分乃至全部的保证金,同时也会根据实际情况,相应地命令犯罪嫌疑人或被告提交悔过书以示诚意和决心。在必要时,甚至有权对罪犯进行拘留,以便对其进行逮捕处理。
《刑事诉讼法》第七十一条
被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应当遵守以下
(一)未经执行机关批准不得离开所居住的市、县;
(二)住址、工作单位和联系方式发生变动的,在二十四小时以内向执行机关报告;
(三)在传讯的时候及时到案;
(四)不得以任何形式干扰证人作证;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可以根据案件情况,责令被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遵守以下一项或者多项
(一)不得进入特定的场所;
被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违反前两款
已交纳保证金的,没收部分或者全部保证金,并且区别情形,责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具结悔过,重新交纳保证金、提出保证人,或者监视居住、予以逮捕。
对违反取保候审
需要予以逮捕的,可以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先行拘留。
法律是一种普遍的约束,它既保护我们的权益,也规范我们的行为。我们每个人都应该充分了解和理解法律,以便更好地保护自己的权益,更好地生活在这个法治社会中。正如本文的标题所提出的问题,“取保候审期间算不算有前科”,法律的学习和理解是一项长期的任务,需要我们不断地努力和探索。我们应该珍视这个过程,把它看作是一次自我提升的机会,以便更好地适应社会的发展和变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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