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哪些部门审核是否开启竞业协议

最新修订 | 2024-07-10
浏览10w+
孟理昕律师
孟理昕律师
执业认证 平台保障
咨询我
评分5.0分服务:103人
专家导读 为保障员工顺利融入工作,本公司将对入职员工进行以下五方面的严格审核:身份证明、学历及职业资格、健康情况、年龄是否满16周岁、是否与其他单位存在未完结的劳动合同或竞业限制协议。确保入职员工合规合法,为公司的稳定发展奠定坚实基础。
公司哪些部门审核是否开启竞业协议

一、公司哪些部门审核是否开启竞业协议

为确保员工在入职之际能够顺利开展工作,本公司将对以下五项关键内容进行严格审查:

1.个人身份证明文件、学历证书、职业资格证书以及相关工作经验等详细资料;

2.员工是否存在潜在的健康问题或身体残疾等情况;

3.员工年龄是否已满16周岁;

4.员工是否与其他用人单位存在尚未履行完毕的劳动合同关系;

5.员工是否与其他用人单位签署了尚在有效期内的竞业限制协议

劳动合同法》第七条

劳动关系的建立】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即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用人单位应当建立职工名册备查。

二、公司哪些行为属于变相辞退员工

依据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的相关细则规定,以下各种情形均可视作变相的辞退员工措施:

首先是对于应当通过双方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的事宜,如果用人单位未经过与劳动者的充分沟通和磋商便单方面强行解约

其次,若劳动者在其岗位上并未出现符合过失性辞退标准的错误,却遭到用人单位因其他原因解除劳动关系

再者,当用人单位未提前30天以书面通知的方式告知劳动者本身,或者未能按照法律规定额外向劳动者支付1个月工资后便解除双方劳动合同;

另外,无视法律法规,任意裁员的行为也可视为变相辞退;

最后,若用人单位在法律明确禁止解除劳动合同的相关情境下强行解除合同的情况发生,同样应该归为变相辞退。与此同时,按照我国《劳动合同法》相关法规,以下几种特殊情况下,针对孕妇的辞退行为则是合法合理的:

如在试用期内发现其无法胜任岗位要求,或违背用人单位内部规章制度严重;存在严重失职或营私舞弊行为的孕妇职工;在履行本职工职责之外的时间从事副业活动以致影响到主业工作效率的孕妇职工;以及以欺诈胁迫或趁人之危等不当手段签订劳动合同;以及在被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等在这些情况下,其怀孕的身份并不能成为免于处罚的理由。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七条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

法律的力量不仅仅在于它的约束力,更在于它的教育和引导作用。它教育我们如何正确地行事,如何尊重他人的权益,如何维护社会的公正和公平。正如本文的标题所提出的问题,“公司哪些部门审核是否开启竞业协议”,我们可以从中得到许多有价值的启示和教训。我们应该珍视这些教训,将它们内化为我们的行为准则,以便更好地遵守法律,更好地生活在这个法治社会中。

文章涵盖面广,如需要针对性解答,可立即咨询小助手
咨询助手
24小时在线
立即咨询 >
本文3.9k字,预估阅读时间13分钟
浏览全文
投诉/举报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由律图网结合政策法规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不代表平台的观点和立场。若内容有误或侵权,请通过右侧【投诉/举报】联系我们更正或删除。
展开
问题没解决? 125200人选择咨询律师
3222位律师在线平均3分钟响应99%好评
公司哪些部门审核是否开启竞业协议
一键咨询
  • 连云港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常州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4****2786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0****3717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无锡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扬州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南通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3****5047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连云港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徐州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盐城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7****2870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盐城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0****7861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镇江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 淮安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南京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3****8117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南京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4****8355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扬州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0****6802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6****1067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6****5208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3****4135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2****8622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0****8527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连云港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1****0754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2****0221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律图法律咨询
汇聚全国海量律师、律师实名认证
快速问律师
无需等待
最快9秒回复、24小时不限次沟通
优选律师
根据问题为您优选专业律师
服务保障
亿万用户使用好评率98%
正在服务的律师
信金国律师 信金国律师
北京家问律师事...
罗钟亮律师 罗钟亮律师
浙江绣湖律师事...
胡静律师 胡静律师
四川胡云律师事...
薛小玲律师 薛小玲律师
天津德敬律师事...
孙术校律师 孙术校律师
河北英利律师事...
郑小克律师 郑小克律师
重庆瀚沣律师事...
易轶律师 易轶律师
北京家理律师事...
李胜春律师 李胜春律师
湖南公言(深圳...
韩佩霞律师 韩佩霞律师
江苏大昶律师事...
黄谊欣律师 黄谊欣律师
广东广荣律师事...
郑桃林律师 郑桃林律师
湖北楚同律师事...
张嘉宝律师 张嘉宝律师
广东生龙律师事...
邢环中律师 邢环中律师
上海金茂凯德律...
都燕果律师 都燕果律师
四川循定律师事...
邓霞律师 邓霞律师
重庆海力律师事...
吴伟涛律师 吴伟涛律师
海南国社律师事...
谭海波律师 谭海波律师
广东江湾律师事...
彭彦林律师 彭彦林律师
四川兴蓉律师事...
立即问律师 99%用户选择

大家也在问

为你推荐
公司哪些部门审核是否开启竞业协议
为保障员工顺利融入工作,本公司将对入职员工进行以下五方面的严格审核:身份证明、学历及职业资格、健康情况、年龄是否满16周岁、是否与其他单位存在未完结的劳动合同或竞业限制协议。确保入职员工合规合法,为公司的稳定发展奠定坚实基础。
10w+浏览
劳动纠纷
浏览更多不如直接问
获取专业解答,125200 人正在咨询
竞业协议签了就算启动吗
竞业协议的签订并非每位员工入职即启动,需雇主与员工协商决定。雇主可在劳动合同或保密协定中设定竞业限制条款,并在解约或终止劳动合同后给予经济补偿。若员工违反竞业限制,需支付违约金。
10w+浏览
劳动纠纷
公司章程制订需要报什么部门审核?
[律师回复] 根据你的问题解答如下,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第二十五条规定,有限责任公司章程应当载明下列事项:
(一)公司名称和住所;
(二)公司经营范围;
(三)公司注册资本;
(四)股东的姓名或者名称;
(五)股东的出资方式、出资额和出资时间;
(六)公司的机构及其产生办法、职权、议事规则;
(七)公司法定代表人;
(八)股东会会议认为需要规定的其他事项。
股东应当在公司章程上签名、盖章。
公司章程应提交原件,并应使用A4规格纸张打印。
附:《有限责任公司章程》参考格式
有限责任公司章程
(参考格式)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由 等 方共同出资,设立 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本章程中的各项条款与法律、法规、规章不符的,以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为准。
第二章公司名称和住所
第三条公司名称: 。
第四条住所: 。
第三章公司经营范围
第五条公司经营范围:(注:根据实际情况具体填写。)
第四章公司注册资本及股东的姓名(名称)、出资方式、
出资额、出资时间
第六条公司注册资本: 万元人民币。
第七条股东的姓名(名称)、认缴及实缴的出资额、出资时间、出资方式如下:
股东姓名或名称 认缴情况 设立(截止变更登记申请日)时实际缴付 分期缴付
出资数额 出资
时间 出资
方式 出资数额 出资时间 出资方式 出资数额 出资时间 出资方式
合计
其中货币出资
(注:公司设立时,全体股东的首次出资额不得低于注册资本的百分之二十,也不得低于法定的注册资本最低限额,其余部分由股东自公司成立之日起两年内缴足;其中投资公司可以在五年内缴足。全体股东的货币出资金额不得低于注册资本的百分之三十。请根据实际情况填写本表,缴资次数超过两期的,应按实际情况续填本表。一人有限公司应当一次足额缴纳出资额)
第五章公司的机构及其产生办法、职权、议事规则
第八条股东会由全体股东组成,是公司的权力机构,行使下列职权:
(一)决定公司的经营方针和投资计划;
(二)选举和更换非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监事,决定有关董事、监事的报酬事项;
(三)审议批准董事会(或执行董事)的报告;
(四)审议批准监事会或监事的报告;
(五)审议批准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
(六)审议批准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的方案;
(七)对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作出决议;
(八)对发行公司债券作出决议;
(九)对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清算或者变更公司形式作出决议;
(十)修改公司章程;
(十
一)其他职权。(注:由股东自行确定,如股东不作具体规定应将此条删除)
第九条股东会的首次会议由出资最多的股东召集和主持。
第十条股东会会议由股东按照出资比例行使表决权。(注:此条可由股东自行确定按照何种方式行使表决权)
第十一条股东会会议分为定期会议和临时会议。
召开股东会会议,应当于会议召开十五日以前通知全体股东。(注:此条可由股东自行确定时间)
定期会议按(注:由股东自行确定)定时召开。代表十分之一以上表决权的股东,三分之一以上的董事,监事会或者监事(不设监事会时)提议召开临时会议的,应当召开临时会议。
第十二条股东会会议由董事会召集,董事长主持;董事长不能履行职务或者不履行职务的,由副董事长主持;副董事长不能履行职务或者不履行职务的,由半数以上董事共同推举一名董事主持。
(注:有限责任公司不设董事会的,股东会会议由执行董事召集和主持。)
董事会或者执行董事不能履行或者不履行召集股东会会议职责的,由监事会或者不设监事会的公司的监事召集和主持;监事会或者监事不召集和主持的,代表十分之一以上表决权的股东可以自行召集和主持。
第十三条股东会会议作出修改公司章程、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的决议,以及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或者变更公司形式的决议,必须经代表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的股东通过。(注:股东会的其他议事方式和表决程序可由股东自行确定)
问题紧急?在线问律师 >
3222 位律师在线,高效解决问题
物业管理费收费标准由哪个部门审核?
物业费分前期物业管理收费和正式物业管理收费前期物业费的收费标准由房管部门负责对物业收费标准进行初审和批准。经房管部门批准的物业收费标准,由物业公司和开发商在前期物业管理合同中进行约定。并公示在物业规约、房屋销售合同之中。
10w+浏览
房产纠纷
组织部门在审核干部档案时,说我入团表填写的出生日期有涂改,我是1962年出生的,审核档案的人说,“2”字上又划了个“1”,就定我是1961年生的,我想请司法鉴定机构鉴定一下:途改是当时改的还是后期改的。
[律师回复] 你好,建议委托律师搜集相关证据,及时起诉到法院要求对方承担民事赔偿责任。损害赔偿的范围包括:医疗费、误工费、住院伙食补助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和财产直接损失。造成残疾的,还有残疾赔偿金,残疾用具费及精神抚慰金等;造成死亡的,还有死亡补偿费,被抚养人生活费等,各赔偿项目应按实际情况确定,并一次性结算费用。各项赔偿费用的标准是:1.医疗费:按照医院对当事人的交通事故创伤治疗所必须的费用计算凭据支付,结案后确需继续治疗的,按治疗必需的费用给付。2.误工费,当事人有固定收入的,按照本人因误工减少的固定收入计算;3.住院伙食补助费:按交通事故发生地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出差伙食补助标准计算。4.护理费:伤者住院期间护理人员有收入的按照误工费的规定计算,无收入的,按照交通事故发生地平均生活费计算。5.残疾赔偿金:根据伤残等级,按照交通事故发生地人均可支配性收入计算,自定残之日起赔偿二十年,但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照五年计算。6.被扶养人生活费,以死者生前或残疾者丧失劳动能力之前实际抚养的没有其他生活来源的人为限,按照交通事故发生地居民生活困难补助标准计算,对不满十八周岁的抚养到十八周岁,对无劳动能力的人,抚养二十年,但六十周岁以上的每增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7.交通费:按照当事人实际必需的费用计算凭据支付。8.住宿费:按照交通事故发生地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出差住宿费标准计算凭据支付。参加处理交通事故的当事人亲属所需交通费、误工费、住宿费比照上述规定计算,但不得超过三人。
3.甲方配合乙方协调当地初审部门审核及技术负责人业绩回函工作,如因甲方协调失败,则乙方办理成功,甲方需支付乙方合同全部款项,则视乙方办理成功。
[律师回复]
1、甲方将房屋卖给乙方,乙方虽然支给了价款,但是并无解决房屋所有权过户,乙方有欲将房屋卖给丙方,此种情形下,鉴于不动产的所有权以登记为准,未经登记不发奏效力,乙方不具有甲方房屋的所有权,也就是处置权。乙方与丙方单独订立的不动产买卖合同无效。除非,在乙方再此之前或在与丙方订立不动产买卖合同后,获到甲方的出售委托授权,委托事项要特别注明,如果客观事实是乙方早已支给了价款给甲方,甲方除了授权乙方能够将房屋进行出售之外,还授权乙方收取房屋价款,收取的相关价款归乙方个人所有。如果,授权委托不明,容易产生法律纷争,因此,建议慎重处置此事。
2、不动产的设立、变换、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奏效力。未经登记的,不发奏效力,但法律另有限定的除外。依法属国家所有的自然资源,所有权能够不用登记。
3、财产所有权,是指所有权人对自己所享有财产的占有、使用、收益、处罚的权利。
4、无处罚权处罚他人财产或者无处罚权订立合同,后获到处罚权,该合同有效。司法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9条司法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71条司法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51条
问题未解决?即刻提问 >
已帮助 3亿+ 用户解决法律难题
物业纠纷主管部门是哪个部门
物业纠纷的主管部门是物业公司所在地的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所以,物业公司或者是业主在不能自行协商处理物业纠纷的情况下,也可以向房管局投诉,若物业公司有违法行为,房管局是可以依法对物业公司进行处罚的。
10w+浏览
房产纠纷
问题紧急?在线问律师 >
3222 位律师在线,高效解决问题
经济适用房有多少个部门审核
经济适用房审核流程涉及街道办事处、区县级人民政府及建设或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街道办事处负责初步审核,区县级人民政府进行审批并公示。审核单位采用多种手段核实申请人家庭收入和住房条件。申请人及相关机构应积极配合,提供完整资料。
10w+浏览
房产纠纷
浏览更多不如直接问
获取专业解答,125200 人正在咨询
律图 > 法律知识 > 劳动纠纷 > 劳动合同 > 公司哪些部门审核是否开启竞业协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