鉴于闯红灯行为属违法行为,若因此引发的道路交通意外事故,依据保险公司的保险合同条款,其通常会负责理赔。《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第二十一条明确指出,保险公司应在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额度范围内,依照其条款对投保车辆所造成的受害者人身伤害及财产损失给予相应的赔偿。
然而,在驾驶人员未取得驾驶资格、或因醉酒、服用国家管制的精神药品或麻醉药品而产生的交通事故等特殊情形下,根据法律法规的规定,保险公司将不予负责理赔。也就是说,若您所实施的闯红灯并没导致您失去驾驶能力,也并非在酒驾或药驾的状态下发生的交通事故,那么保险公司就应该按照责任额度进行赔偿。
然而,具体的赔偿金额仍需参照保险合同的详细条款以及事故的实际情况来综合判断。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第二十一条
被保险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保险公司应当在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对受害人的人身伤亡、财产损失予以赔偿。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保险公司不承担赔偿责任:
(一)驾驶人未取得驾驶资格或者醉酒的;
(二)被保险机动车被盗抢期间肇事的;
(三)被保险人故意制造交通事故的。
二、闯红灯撞死人判几年
若行为人因闯红灯引发交通事故,导致他人不幸身亡,则此种行为可能涉嫌构成交通肇事罪。
根据法律规定,参与该类案件的被告人应承担相应的刑事责任,通常情况下将面临三年以下的有期徒刑或拘役处罚;但是如果被告在交通运输肇事后逃逸或者存在其他极端恶劣的情节的话,则其可能会被判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不等的有期徒刑;而对于那些因逃逸致使受害者死亡的案件,则罪犯将会受到更加严重的惩罚——处以七年以上的有期徒刑。
此外,交通肇事罪的成立还必须满足的条件是,行为人需违反了相关的交通法规并对本次事故造成现场死亡一人或者重伤三人以上,同时负有至少百分之五十一的责任;或者涉及到的死亡人数更多,但被认定为与此次事故同等责任;以及受害方公共财产或者个人财产直接损失超过三十万元人民币,并且负有事故的主要责任,而没办法履行赔偿义务。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
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交通运输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因逃逸致人死亡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
法律是一种普遍的约束,它既保护我们的权益,也规范我们的行为。我们每个人都应该充分了解和理解法律,以便更好地保护自己的权益,更好地生活在这个法治社会中。正如本文的标题所提出的问题,“闯红灯撞车保险公司赔不赔”,法律的学习和理解是一项长期的任务,需要我们不断地努力和探索。我们应该珍视这个过程,把它看作是一次自我提升的机会,以便更好地适应社会的发展和变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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