盗窃罪和诈骗罪是否相互排斥

最新修订 | 2024-07-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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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导读 盗窃罪与诈骗罪在我国刑法中是两个独立的犯罪类型。盗窃罪涉及秘密窃取他人财物,而诈骗罪则涉及通过欺骗手段诱使他人交出财物。虽然两者都旨在非法占有他人财产,但行为方式不同,因此在法律上被视为相互独立、不可混淆的犯罪。
盗窃罪和诈骗罪是否相互排斥

一、盗窃罪诈骗罪是否相互排斥

盗窃罪与诈骗罪作为两种截然不同的犯罪种类,其在法律层面亦是互相排斥、独立存在的。这两类犯罪各具独特的结构要素及其所衍生的法律效应,均受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之相应条款管控。具体而言,根据该法典第二百六十四条及第二百六十六条的规定,盗窃罪主要指的是以非法占有他人财产为目的,通过秘密窃取等手段获取公共或私人财物的行为;而诈骗罪则是指以非法占有他人财产为目的,通过虚构事实或隐瞒真相等手法,诱使他人交付财物的行为。尽管这两种犯罪皆涉及对他人财产的非法侵占,然而其行为方式与手段却大相径庭,故在法律层面上被视为互不兼容、相互排斥的两个概念。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

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或者多次盗窃入户盗窃、携带凶器盗窃、扒窃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二、盗窃罪和诈骗罪怎么判的

对于诈骗犯罪的惩治措施,法律规定应处以三年以下的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的刑事处罚,同时还需要处以罚金或者单处罚金的附加惩罚。如果犯罪数额巨大或者存在其他严重情节,则需判处三年以上但不满十年的有期徒刑,同时也需处以相应金额的罚金。而在针对盗窃罪的量刑方面,法律同样规定了应判处三年以下不超过期限的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同时该类罪犯亦需承担罚金或者单处罚金的附加责任。

然而,如果盗窃行为涉及到数额巨大或者存在其他严重情节,那么罪犯将面临三年以上但不满十年的有期徒刑,并且仍需接受罚金的处罚。

《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

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或者多次盗窃、入户盗窃、携带凶器盗窃、扒窃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第二百六十六条

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在我过刑法体系之中,盗窃罪和诈欺罪被视为两种完全独立且不能相互替代的犯罪形式。盗窃罪主要涉及的是以秘密手段获取他人财物,而诈欺罪则是指通过虚构事实或隐瞒真相等手段,诱导他人自愿交付其财产。尽管这两类犯罪的最终目的都是为了非法占有他人财产,但是它们所采取的具体行为方式却存在显著差异,因此在法律层面上被视为彼此独立、不容混淆的犯罪类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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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债权人撤销权的行使期间的规定
1、债权人撤销权的行使期间是诉讼时效,时效届满,当事人请求权的胜诉权消灭。
2、《合同法》第75条规定的是债权人撤销权的除斥期间,即该条规定了债权人撤销权除斥期间的两种计算方法。
3、该条实际上规定了两类期限:一是关于1年的规定,属于诉讼时效的规定,可以适用时效的中止、中断、延长;二是关于5年的规定,属于除斥期间的规定,不适用时效的中止、中断、延长的规定。《合同法》第75条规定的5年的期间,应为除斥期间。所以为5年。
三、撤销权的主观要件
(一)债务人的恶意。恶意有意思主义与观念主义的界定分歧。按意思主义,债务人在行为时须有诈害的意思。按观念主义,债务人须明知有损债权人的权利,以知其行为可能引起或增加其无资历状态为已足。
(二)受益人的恶意。受益人,《合同法》中称为“受让人”(第74条第1款后段),在《合同法解释
(一)》中称为“受益人或者受让人”(第24条),是指基于债务人的行为而取得利益的人。受益人的恶意是指受益人在取得一定财产或者取得一定财产利益时,已经知道债务人所为的行为有害于债权人的债权,也就是说已经认识到了该行为对债权损害的事实。至于受益人是否具有故意损害债权人的意图,或者是否曾与债务人恶意串通,不再考虑之列。
(三)转得人的恶意。在有些立法例上,定有转得人。所谓转得人,指由受益人取得权利的人。
我想咨询一下多次盗窃可构成盗窃罪的相关规定是什么?我的一个亲戚多次盗窃,构不构成盗窃罪。
[律师回复] 司法解释规定,一年以内入户盗窃或者在公共场所扒窃三次以上的,可认定为“多次盗窃”,构成盗窃罪。
第二百六十四条 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者多次盗窃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没收财产:
(一)盗窃金融机构,数额特别巨大的;
(二)盗窃珍贵文物,情节严重的。
附盗窃罪相关知识:
第二百六十四条 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者多次盗窃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没收财产:
(一)盗窃金融机构,数额特别巨大的;
(二)盗窃珍贵文物,情节严重的。
第二百六十五条 以牟利为目的,盗接他人通信线路、复制他人电信码号或者明知是盗接、复制的电信设备、设施而使用的,依照本法第二百六十四条的规定定罪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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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条 盗窃公私财物价值一千元至三千元以上、三万元至十万元以上、三十万元至五十万元以上的,应当分别认定为刑法
第二百六十四条规定的“数额较大”、“数额巨大”、“数额特别巨大”。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高级人民、人民检察院可以根据本地区经济发展状况,并考虑社会治安状况,在前款规定的数额幅度内,确定本地区执行的具体数额标准,报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批准。  在跨地区运行的公共交通工具上盗窃,盗窃地点无法查证的,盗窃数额是否达到“数额较大”、“数额巨大”、“数额特别巨大”,应当根据受理案件所在地省、自治区、直辖市高级人民、人民检察院确定的有关数额标准认定。  盗窃毒品等违禁品,应当按照盗窃罪处理的,根据情节轻重量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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