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的新婚姻法排斥同性吗?

最新修订 | 2024-06-23
浏览10w+
徐清岑律师
徐清岑律师
执业认证 平台保障
咨询我
评分5.0分服务:6.7万人
专家导读 没有法律规定排斥同性,但我国法律规定结婚的条件是男女自愿、达到法定年龄。因此,同性在我国是不能结婚的。《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六条规定,结婚应当男女双方完全自愿,禁止任何一方对另一方加以强迫,禁止任何组织或者个人加以干涉。

{ArticleTitle}

民法典》即将生效,《婚姻法》相应废止。

一、我国的法律排斥同性吗?

没有法律规定排斥同性,但我国法律规定结婚的条件是男女自愿、达到法定年龄。因此,同性在我国是不能结婚的。

《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六条规定,结婚应当男女双方完全自愿,禁止任何一方对另一方加以强迫,禁止任何组织或者个人加以干涉。

第一千零四十七条规定,结婚年龄,男不得早于二十二周岁,女不得早于二十周岁。

二、关于结婚的法律规定

《民法典》

第一千零四十六条  结婚应当男女双方完全自愿,禁止任何一方对另一方加以强迫,禁止任何组织或者个人加以干涉。

第一千零四十七条  结婚年龄,男不得早于二十二周岁,女不得早于二十周岁。

第一千零四十八条  直系血亲或者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禁止结婚

第一千零四十九条  要求结婚的男女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结婚登记。符合本法规定的,予以登记,发给结婚证。完成结婚登记,即确立婚姻关系。未办理结婚登记的,应当补办登记。

第一千零五十条  登记结婚后,按照男女双方约定,女方可以成为男方家庭的成员,男方可以成为女方家庭的成员。

第一千零五十一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无效

(一)重婚;

(二)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

(三)未到法定婚龄

第一千零五十二条  因胁迫结婚的,受胁迫的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撤销婚姻

请求撤销婚姻的,应当自胁迫行为终止之日起一年内提出。

被非法限制人身自由当事人请求撤销婚姻的,应当自恢复人身自由之日起一年内提出。

第一千零五十三条  一方患有重大疾病的,应当在结婚登记前如实告知另一方;不如实告知的,另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撤销婚姻。

请求撤销婚姻的,应当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提出。

第一千零五十四条  无效的或者被撤销的婚姻自始没有法律约束力,当事人不具有夫妻的权利和义务同居期间所得的财产,由当事人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照顾无过错方的原则判决。对重婚导致的无效婚姻的财产处理,不得侵害合法婚姻当事人的财产权益。当事人所生的子女,适用本法关于父母子女的规定。

婚姻无效或者被撤销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法律当中从来都没有提到过排斥同性,但同性不符合结婚条件,同性无法结婚。

看完还有疑惑?建议直接问律师
最快9秒应答
投诉/举报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由律图网结合政策法规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不代表平台的观点和立场。若内容有误或侵权,请通过右侧【投诉/举报】联系我们更正或删除。
展开
本文3.9k字,预估阅读时间13分钟
浏览全文
问题没解决? 125200人选择咨询律师
3038位律师在线平均3分钟响应99%好评
我国的新婚姻法排斥同性吗?
一键咨询
  • 南通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连云港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徐州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宿迁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1****6110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泰州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6****6670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5****6201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镇江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扬州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1****0780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4****5483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无锡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6****7260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8****1550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 苏州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0****4763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3****0038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苏州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2****4075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镇江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连云港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6****6728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0****4506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无锡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1****0431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苏州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苏州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6****7668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5****4362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为你推荐
吐鲁番156****6569用户3分钟前已获取解答
哈密188****9510用户4分钟前已获取解答
伊犁156****9856用户2分钟前已获取解答
绑架罪是否排斥被害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九条明文规定,绑架罪乃指为实现金钱勒索之目的而非法拘禁他人,或将他人挟持为人质的犯罪行为。在本罪的构成要件中,并未对被害人的存在进行任何限制,换言之,被害人完全有可能成为绑架行为的受害者。因此,在对绑架罪的法律定义进行阐述时,被害人这一要素自然也包含其中。
10w+浏览
刑事辩护
应该怎么解释排斥期
[律师回复] 您好,针对您的应该怎么解释排斥期问题解答如下, 除斥期间是指法律规定某种民事实体权利存在的期间。权利人在此期间内不行使相应的民事权利,则在该法定期间届满时导致该民事权利的消灭。除斥期间具有如下特点:
1、除斥期间一般是不变期间,不因任何事由而中止、中断或者延长。
2、除斥期间消灭的是权利人享有的实体民事权利本身,如追认权、撤销权、解除权等。
3、除斥期间规定的是权利人行使某项权利的期限,以权利人不行使该实体民事权利作为适用依据。
4、除斥期间是自相应的实体权利成立之时起算。撤销权自债权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行使。自债务人的行为发生之日起5年内没有行使撤销权的,该撤销权消灭。这里的5年应当是最长保护期,就是说从你发现可撤销事实之日起一年内应当行使撤销权,但是如果从可撤销事实发生之日起五年内你都没有发现的话,撤销权归于消灭,就算之后发现了也不能行使。
二、债权人撤销权的行使期间的规定
1、债权人撤销权的行使期间是诉讼时效,时效届满,当事人请求权的胜诉权消灭。
2、《合同法》第75条规定的是债权人撤销权的除斥期间,即该条规定了债权人撤销权除斥期间的两种计算方法。
3、该条实际上规定了两类期限:一是关于1年的规定,属于诉讼时效的规定,可以适用时效的中止、中断、延长;二是关于5年的规定,属于除斥期间的规定,不适用时效的中止、中断、延长的规定。《合同法》第75条规定的5年的期间,应为除斥期间。所以为5年。
三、撤销权的主观要件
(一)债务人的恶意。恶意有意思主义与观念主义的界定分歧。按意思主义,债务人在行为时须有诈害的意思。按观念主义,债务人须明知有损债权人的权利,以知其行为可能引起或增加其无资历状态为已足。
(二)受益人的恶意。受益人,《合同法》中称为“受让人”(第74条第1款后段),在《合同法解释
(一)》中称为“受益人或者受让人”(第24条),是指基于债务人的行为而取得利益的人。受益人的恶意是指受益人在取得一定财产或者取得一定财产利益时,已经知道债务人所为的行为有害于债权人的债权,也就是说已经认识到了该行为对债权损害的事实。至于受益人是否具有故意损害债权人的意图,或者是否曾与债务人恶意串通,不再考虑之列。
(三)转得人的恶意。在有些立法例上,定有转得人。所谓转得人,指由受益人取得权利的人。
快速解决“其他”问题
当前3038位律师在线
立即咨询
国五排量国四排放的车能过户到阜新吗
[律师回复] 你好,关于上述的问题,解答如下,   国四排放标准的机动车不允许在辽宁省内落户上牌,需要是国五排放标准的机动车,才可以申请办理过户阜新落户上牌。   车辆办理过户手续,双方当事人应当一起到车辆登记车牌城市沈阳所属车管所申请办理车辆过户,再由受让方到落户城市阜新车管所申请办理车辆落户上牌手续。  办理机动车过户手续时,需要车辆到场,车辆手续证件齐全,车辆违章和事故处理完毕,车检合格。需要双方当事人出示身份证,如果是异地户籍,还需要当事人出示在本地的居住证。  参考资料: 《机动车登记规定》:  第十八条已注册登记的机动车所有权发生转移的,现机动车所有人应当自机动车交付之日起三十日内向登记地车辆管理所申请转移登记。  机动车所有人申请转移登记前,应当将涉及该车的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和交通事故处理完毕。  第十九条申请转移登记的,现机动车所有人应当填写申请表,交验机动车,并提交以下证明、凭证:  
(一)现机动车所有人的身份证明;  
(二)机动车所有权转移的证明、凭证;  
(三)机动车登记证书;  
(四)机动车行驶证;  
(五)属于海关监管的机动车,还应当提交《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监管车辆解除监管证明书》或者海关批准的转让证明;  
(六)属于超过检验有效期的机动车,还应当提交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合格证明和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凭证。  现机动车所有人住所在车辆管理所管辖区域内的,车辆管理所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一日内,确认机动车,核对车辆识别代号拓印膜,审查提交的证明、凭证,收回号牌、行驶证,确定新的机动车号牌号码,在机动车登记证书上签注转移事项,重新核发号牌、行驶证和检验合格标志。  现机动车所有人住所不在车辆管理所管辖区域内的,车辆管理所应当按照本规定第十三条的规定办理。  第六十四条本规定下列用语的含义:  
(四)身份证明是指:  3.居民的身份证明,是《居民身份证》或者《临时居民身份证》。在暂住地居住的内地居民,其身份证明是《居民身份证》或者《临时居民身份证》,以及公安机关核发的居住、暂住证明。
中国同性婚姻合法了吗
[律师回复] 您好,对于您提出的问题,我的解答是, 同性婚姻,是指同性之间的婚姻关系。在同性婚姻的支持者中,其也被称为婚姻平等或平等婚姻权。同性婚姻是对传统婚姻模式的一种创新,体现了现代婚姻多元化的发展趋势,满足了同性恋人士的结婚需求,具有重要的历史进步意义。首先,中国大陆同性婚姻的合法化与中国大众的普遍价值认知不相符。在中国的传统观念看来,婚姻的核心价值就在于繁衍子嗣传宗接代。这也是长久以来同性婚姻难以被社会大众接受的最主要原因之一。即便是在科技发达的现代社会,同能够通过领养或者人工受孕等手段获得子女,也无法保证只有单一性别家长的家庭能和一般家庭一样给孩子提供完整健康的生活环境。而且在同性恋未取得普遍认可的中国社会,不仅同性婚姻双方会在社会中承担巨大的压力,整个家庭,甚至孩子,也会承受很大的精神负担。根据《婚姻法》第五条?结婚必须男女双方完全自愿,不许任何一方对他方加以强迫或任何第三者加以干涉。因此,在中国,男性与女性结婚,同性是不能结婚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五条
【结婚自愿】结婚必须男女双方完全自愿,不许任何一方对他方加以强迫或任何第三者加以干涉。
浏览更多不如直接问
获取专业解答,125200 人正在咨询
盗窃罪能否排斥职务侵占
职务侵占与盗窃罪各有其定性,不构成互相排除。当行为同时符合两罪构成要件时,司法机关会根据案情决定起诉罪名或数罪并罚。职务侵占涉及滥用职权侵占单位财产,而盗窃罪则是未经许可窃取他人财物。两罪在犯罪主体和手法上有明显区别。
10w+浏览
刑事辩护
中国同性婚姻合法了吗
[律师回复] 您好,对于您提出的问题,我的解答是, 同性婚姻,是指同性之间的婚姻关系。在同性婚姻的支持者中,其也被称为婚姻平等或平等婚姻权。同性婚姻是对传统婚姻模式的一种创新,体现了现代婚姻多元化的发展趋势,满足了同性恋人士的结婚需求,具有重要的历史进步意义。首先,中国大陆同性婚姻的合法化与中国大众的普遍价值认知不相符。在中国的传统观念看来,婚姻的核心价值就在于繁衍子嗣传宗接代。这也是长久以来同性婚姻难以被社会大众接受的最主要原因之一。即便是在科技发达的现代社会,同能够通过领养或者人工受孕等手段获得子女,也无法保证只有单一性别家长的家庭能和一般家庭一样给孩子提供完整健康的生活环境。而且在同性恋未取得普遍认可的中国社会,不仅同性婚姻双方会在社会中承担巨大的压力,整个家庭,甚至孩子,也会承受很大的精神负担。根据《婚姻法》第五条?结婚必须男女双方完全自愿,不许任何一方对他方加以强迫或任何第三者加以干涉。因此,在中国,男性与女性结婚,同性是不能结婚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五条
【结婚自愿】结婚必须男女双方完全自愿,不许任何一方对他方加以强迫或任何第三者加以干涉。
快速解决“刑事辩护”问题
当前3038位律师在线
立即咨询
问题紧急?在线问律师 >
3038 位律师在线,高效解决问题
根据新婚姻法性义务在我国是否存在?
有义务的,但是法律没有明确规定。我国婚姻法中确实规定了性义务,但是具体的怎样规定却没有明确出来。除了这里所说的义务之外,还有一些其他的义务,比如说相互扶养的义务。
10w+浏览
国家新婚姻法有重婚罪吗
[律师回复] 对于国家新婚姻法有重婚罪吗这个问题,解答如下, 重婚是一个非常复杂的现象,在处理重婚案件时,新婚姻法重婚罪的认定应从以下几个方面来区分:
1、要区分重婚罪与有配偶的妇女被拐卖而重婚的界限。近几年来,拐骗、贩卖妇女的犯罪相当严重。有的妇女已经结婚,但被犯罪分子拐骗、贩卖后被迫与他人结婚,在这种情况下,被拐卖的妇女在客观上尽管有重婚行为,但其主观上并无重婚的故意,与他人重婚是违背其意愿的、是他人欺骗或强迫的结果。
2、要区分重婚罪与临时姘居的界限。姘居,是指男女双方未经结婚而临时在一起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不构成重婚罪。最高人民1958年1月27日在《关于如何认定重婚行为问题的批复》中指出:“如两人虽然同居,但明显只是临时姘居关系,彼此以”姘头“相对待,随时可以自由撤散,或者在约定时期届满后即结束姘居关系的,则只能认为是单纯非法同居,不能认为是重婚。”
3、从情节是否严重来区分罪与非罪的界限。在实践中,重婚行为的情节和危害有轻重大小之分。根据本法第13条的规定,“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的,不认为是犯罪。”所以,有重婚行为,并不一定就构成重婚罪。只有情节较为严重,危害较大的重婚行为,才构成犯罪。根据立法精神和实践经验,下面两种重婚行为不构成重婚罪:
(1)夫妻一方因不堪虐待外逃而重婚的。实践中,由于封建思想或者家庭矛盾等因素的影响,夫妻间虐待的现象时有发生。如果一方,尤其是妇女,因不堪虐待而外逃后,在外地又与他人结婚,由于这种重婚行为的动机是为了摆脱虐待,社会危害性明显较小,所以不宜以重婚罪论处。
(2)因遭受灾害外逃而与他人重婚的。因遭受灾害在原籍无法生活而外流谋生的。一方知道对方还健在,有的甚至是双方一同外流谋生,但迫于生计,而不得不在原夫妻关系存在的情况下又与他人结婚。这种重婚行为尽管有重婚故意,但其社会危害性不大,也不宜以重婚罪论处。
快速解决“刑事辩护”问题
当前3038位律师在线
立即咨询
问题未解决?即刻提问 >
已帮助 3亿+ 用户解决法律难题
保险公司会排斥律师代理吗
根据法律法规,保险机构无权拒绝消费者自选法律顾问。客户有权自由选择法律顾问参与理赔,并需向保险公司通报所选信息。为保障消费者权益,保险公司应主动与法律顾问沟通协商,确保权益得到切实保护。此举有助于建立更加公正、透明的保险理赔机制。
10w+浏览
金融保险
国家新婚姻法重婚罪有哪些
[律师回复] 解答如下, 重婚是一个非常复杂的现象,在处理重婚案件时,新婚姻法重婚罪的认定应从以下几个方面来区分:
1、要区分重婚罪与有配偶的妇女被拐卖而重婚的界限。近几年来,拐骗、贩卖妇女的犯罪相当严重。有的妇女已经结婚,但被犯罪分子拐骗、贩卖后被迫与他人结婚,在这种情况下,被拐卖的妇女在客观上尽管有重婚行为,但其主观上并无重婚的故意,与他人重婚是违背其意愿的、是他人欺骗或强迫的结果。
2、要区分重婚罪与临时姘居的界限。姘居,是指男女双方未经结婚而临时在一起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不构成重婚罪。最高人民1958年1月27日在《关于如何认定重婚行为问题的批复》中指出:“如两人虽然同居,但明显只是临时姘居关系,彼此以”姘头“相对待,随时可以自由撤散,或者在约定时期届满后即结束姘居关系的,则只能认为是单纯非法同居,不能认为是重婚。”
3、从情节是否严重来区分罪与非罪的界限。在实践中,重婚行为的情节和危害有轻重大小之分。根据本法第13条的规定,“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的,不认为是犯罪。”所以,有重婚行为,并不一定就构成重婚罪。只有情节较为严重,危害较大的重婚行为,才构成犯罪。根据立法精神和实践经验,下面两种重婚行为不构成重婚罪:
(1)夫妻一方因不堪虐待外逃而重婚的。实践中,由于封建思想或者家庭矛盾等因素的影响,夫妻间虐待的现象时有发生。如果一方,尤其是妇女,因不堪虐待而外逃后,在外地又与他人结婚,由于这种重婚行为的动机是为了摆脱虐待,社会危害性明显较小,所以不宜以重婚罪论处。
(2)因遭受灾害外逃而与他人重婚的。因遭受灾害在原籍无法生活而外流谋生的。一方知道对方还健在,有的甚至是双方一同外流谋生,但迫于生计,而不得不在原夫妻关系存在的情况下又与他人结婚。这种重婚行为尽管有重婚故意,但其社会危害性不大,也不宜以重婚罪论处。
快速解决“刑事辩护”问题
当前3038位律师在线
立即咨询
问题紧急?在线问律师 >
3038 位律师在线,高效解决问题
盗窃罪和诈骗罪是否相互排斥
盗窃罪与诈骗罪在我国刑法中是两个独立的犯罪类型。盗窃罪涉及秘密窃取他人财物,而诈骗罪则涉及通过欺骗手段诱使他人交出财物。虽然两者都旨在非法占有他人财产,但行为方式不同,因此在法律上被视为相互独立、不可混淆的犯罪。
10w+浏览
刑事辩护
浏览更多不如直接问
获取专业解答,125200 人正在咨询
律图 > 法律知识 > 婚姻家庭 > 家事纠纷 > 我国的新婚姻法排斥同性吗?
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