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去法院取保候审要什么材料
取保候审制度乃是我国刑事诉讼程序中所施行的一项强制性措施,其主要目的在于确保犯罪嫌疑人以及被告人能够在特定前提下,不逃避法律责任的追究,从而为刑事诉讼过程的平稳推进奠定坚实基础。根据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明文规定,申请取保候审时需递交如下必要材料:首先,必须提交书面申请书,阐述申请取保候审的充分理由及采取何种担保形式;其次,申请人须提供担保人或缴纳保证金,以确保被取保候审者严格遵守相关规定;再者,若申请取保候审系依据法律所规定的特殊情形,例如可能判处较轻刑罚、身患严重疾病、孕妇或哺乳期妇女等,则申请人务必提供相应的证据材料,如医疗证明、身份证明等;最后,根据具体情况,可能还需提供其他相关的法律文书与资料。值得一提的是,具体的申请材料与程序或许会因地方法院的具体规定而有所差异,故在实践操作中,申请人应向当地法院或寻求律师协助,以获取更为详尽的信息。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取保候审由公安机关执行。
二、去法院取保候审要钱吗
在执行程序中,申请取保候审并非必然涉及缴纳保证金的问题。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相关规定,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以及公安机关在决定对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进行取保候审时,应依法要求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提出保证人,或者由其自行携带保证金前往指定地点办理手续。
《刑事诉讼法》第七十一条
被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应当遵守以下规定:
(一)未经执行机关批准不得离开所居住的市、县;
(二)住址、工作单位和联系方式发生变动的,在二十四小时以内向执行机关报告;
(三)在传讯的时候及时到案;
(四)不得以任何形式干扰证人作证;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可以根据案件情况,责令被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遵守以下一项或者多项规定:
(一)不得进入特定的场所;
(二)不得与特定的人员会见或者通信;
(三)不得从事特定的活动;
(四)将护照等出入境证件、驾驶证件交执行机关保存。
被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违反前两款规定,已交纳保证金的,没收部分或者全部保证金,并且区别情形,责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具结悔过,重新交纳保证金、提出保证人,或者监视居住、予以逮捕。
对违反取保候审规定,需要予以逮捕的,可以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先行拘留。
在中国的司法领域,取保候审是一种强制性的司法手段,其主要目的在于保障犯罪嫌疑人或者被告人不会因为自身的原因逃脱法律责任。根据我们国家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在实施取保候审的时候,必须按照该法典的第六十七条进行,申请人需要向负责受理申请的机关提交书面的申请书,同时还需要提供担保人和保证金的相关信息,如果遇到特殊的情况,还需要有特定的证明文件来支持。每一个地区所需要提交的具体材料和流程都可能有所不同,所以在实际操作过程中,建议申请人向案发地的法院或者寻求律师的咨询与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