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一条之规定,职务侵占罪系针对公司、企业或是其他单位内部员工,运用其职务便利,实施非法占有本单位财产的不法行为。若有人屡次触犯此等职务侵占罪行,每一次犯罪行为均满足法定的构成要件,且累积涉案金额达到了法律所设定的“数额较大”、“数额巨大”或“数额特别巨大”标准,则此时可对诸项犯罪行为进行累加之诉。在实际办案过程中,检察机关会根据案件的具体情节,权衡利弊,决定是否将多起职务侵占行为予以合并起诉。若这些犯罪行为具有紧密联系,且合并起诉有利于查清案件真相、节约司法资源、提升诉讼效率,检察机关往往会采纳合并起诉的策略。一旦采取合并起诉的方式,法院将会对所有犯罪事实进行全面审查,并根据犯罪总额及犯罪严重程度,依法做出相应判决。因此,职务侵占罪确实存在累加之诉的可能性,但究竟是否提起诉讼,以及如何提起诉讼,需结合案件的具体情况与法律规定进行综合判断。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一条
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将本单位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数额巨大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
国有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国有单位中从事公务的人员和国有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国有单位委派到非国有公司、企业以及其他单位从事公务的人员有前款行为的,依照本法第三百八十二条、第三百八十三条的规定定罪处罚。
二、职务侵占罪能网上追捕吗
职务侵占罪可以通过网络手段进行追捕。依据我国相关的法律条文,对于应该被逮捕而仍然在逃亡的犯罪嫌疑人,公安机关有权发出通缉令,采取各种必要的措施来积极搜寻和抓捕罪犯,以期将其绳之于法。职务侵占罪是在公司、企业或其他特定机构中的工作人员,利用他们担任的职权或职位上的方便条件,违反相关法规,涉及到擅自占用该单位金钱或财产达到一定金额标准的恶劣行为。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五十五条
应当逮捕的犯罪嫌疑人如果在逃,公安机关可以发布通缉令,采取有效措施,追捕归案。
各级公安机关在自己管辖的地区以内,可以直接发布通缉令;
超出自己管辖的地区,应当报请有权决定的上级机关发布。
依据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一条的明确规定,“职务侵占罪”特指利用其职务上所享有的便利条件,擅自非法占有公私单位资金的恶劣行为。在实际案件中,若有个人屡次实施此类犯罪行为,并且每一次都符合该罪名的所有犯罪构成要素,那么累积起来的涉案金额只要达到了法定的标准,就可以对其进行累加起诉。在此过程中,检察机关将会根据具体案情来权衡是否需要将这些案件合并起诉,以期能够更深入地查清事实真相,同时也能提升诉讼效率。而法院则会对这些案件进行全面、细致的审查,并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作出公正的判决。至于是否需要对这些案件进行累加起诉,这需要结合案件的具体情况以及相关法律规定进行综合判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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