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典》第七十二条之规定,缓刑仅适用于那些被法院判处拘役或有期徒刑三年以下且具备一定条件的罪犯,具体而言,包括犯罪情节轻微、认罪态度诚恳、无再次犯罪的风险及宣告缓刑不会给其所在社区带来严重负面影响等四项必要因素。对于已采取取保候审措施的罪犯,若其并不符合以上各项条件,或者其犯罪行为较为恶劣,那么即便已经获得了取保候审的资格,也未必能得到缓刑的判决。因此,若取保候审的罪犯未能获得缓刑的判决,很可能是因为他们并未达到缓刑的适用标准。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七十二条
对于被判处拘役、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以宣告缓刑,对其中不满十八周岁的人、怀孕的妇女和已满七十五周岁的人,应当宣告缓刑:
(一)犯罪情节较轻;
(二)有悔罪表现;
(三)没有再犯罪的危险;
(四)宣告缓刑对所居住社区没有重大不良影响。
宣告缓刑,可以根据犯罪情况,同时禁止犯罪分子在缓刑考验期限内从事特定活动,进入特定区域、场所,接触特定的人。
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如果被判处附加刑,附加刑仍须执行。
二、取保候审没有犯罪多久结案
若公安部门确信无犯罪发生,即代表所捕之人并不涉及违法行为,通常情况下在抓人后的1个半月内,相关人员便应获得释放。而当司法程序进入到由检察院负责的环节时,最长的拘留期限约为7个月左右。超过这一期限,若仍需进行进一步调查,则可能会面临诸多困难。因此,绝大多数情况下,被捕者将在7个月内得到释放。在此值得注意的是,此处所述的7个月仅指检察院阶段的时间,并未包含在公安机关所花费的时间。
至于法院阶段,则需待案件经过开庭审理后,方可出具判决书。判决书中将明确指出行为人的具体定罪情况及相应的理由。至于法院阶段的具体时间,则难以预估,有时可能长达1年以上,甚至达到2年之久。
《刑事诉讼法》第七十九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取保候审最长不得超过十二个月,监视居住最长不得超过六个月。
根据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七十二条之规定,对于那些被判处拘役或者三年以下有期徒刑并且符合犯罪情节轻微,真诚悔过且不会有再次犯罪风险而且对社区没有严重负面影响的罪犯,我们可以考虑给予缓期执行。但是,即使在被允许取保候审之后,如果罪犯无法遵守以上四项条件中的任何一项或者其犯罪行为极其恶劣,那么他也极有可能无法获得缓期执行的判决。那些未能得到缓期执行而只能接受取保候审的罪犯,往往是因为他们在上述四个方面中至少有一项没有达到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