盗窃罪或诈骗罪的认定有何规定

最新修订 | 2024-07-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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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导读 依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盗取、骗取公私财产达特定标准或多次实施构成盗窃罪或诈骗罪。诈骗罪依二百六十六条,通过欺骗获公私财产,数额较大或有严重情节构成。分析具体案件要依实际情况和证据,判断是否实施及涉案金额等,若符合构成要件则可认定构成犯罪,要综合考虑各种因素来判定。
盗窃罪或诈骗罪的认定有何规定

一、盗窃罪诈骗罪的认定有何规定

关于盗窃罪的认定依据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的相关明文规定,倘若行为人盗取、骗取公私财产的数额达到特定标准或者屡次进行此类违法犯罪行为,那么该类行为便构成了盗窃罪或诈骗罪。而对于诈骗罪的认定,则需参照第二百六十六条的明确规定,即行为人通过欺骗手段获取他人公私财产,且数额较大或者具有其他严重情节者,方能被判定为构成诈骗罪。在对具体案件进行深入剖析时,我们必须依据案件的实际情况以及所掌握的证据材料,来判断被告是否确实实施了盗窃或诈骗行为,同时还需关注涉案金额是否达到了法律规定的“数额较大”或“数额巨大”等标准,以及是否存在其他可能导致罪行加重或减轻的情节因素。若经审查,被告的行为符合以上法律规定的盗窃罪或诈骗罪的构成要件,那么就可以依法认定其已经构成了相应的犯罪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

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或者多次盗窃入户盗窃、携带凶器盗窃、扒窃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二、盗窃罪或诈骗罪哪个重要

尽管盗窃罪与诈骗罪皆属于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之犯罪,且均涉及占有的他人数额较大的财务,然而其具体实施方式却存在显著差异。

首先,盗窃罪主要体现为秘密窃取的形式,犯罪分子通过采用公私财物所有人或保管人尚未察觉的手段及方法,将财物据为己有。例如,顺手牵羊、深夜撬门扭锁以及在公共场所进行扒窃等行为均可视为典型的盗窃手段。而诈骗罪则主要表现为虚构事实、隐瞒真相,常见的诈骗手法包括编造虚假信息、冒充他人身份、伪造文书或证件、篡改单据等,从而使得受害人产生误解并自愿交付自身财产。

其次,盗窃罪是对被害人意志的违背,而诈骗罪则是利用被害人因误解而做出的财产处分行为。若无被害人实际处分财产的事实发生,则无法认定为诈骗罪。

值得注意的是,受害人在处分财产时必须具备明确的处分意识,即清楚地知道自己正在将某项财产转移至行为人或第三方手中,尽管对于财产的数量、价值等细节无需完全了解。

《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

【盗窃罪】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或者多次盗窃、入户盗窃、携带凶器盗窃、扒窃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根据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的规定,行为人如果实施了盗窃或者诈骗他人公私财物且达到特定的金额标准,或者连续多次进行相关行为,将被视为触犯盗窃罪或者诈骗罪。对于诈骗罪而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的规定,行为人需要通过欺骗手段获取公共或者私人财物,并且所获得的财产数额较大或者存在其他严重情节,才可以被判定为触犯诈骗罪。在具体案件的分析过程中,我们需要针对实际情况以及各项证据展开深入研究,以此来对是否实施了相关犯罪行为,以及涉及到的金额大小等问题进行准确的判断与评估。如果相关行为符合上述各条款中所规定的构成要件,那么就可以认定其已经构成犯罪。为了做出合理公正的判决,我们也需要综合考虑众多相关因素,以确保最终的裁决结果能够充分体现法律的公正性与权威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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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犯罪客观方面表现不同。盗窃罪主要通过秘密窃取的方式获得受害人的财产,受害人往往处于被动状态诈骗罪主要通过欺骗的方式让受害人自愿交付财产,受害人往往处于主动状态。即信用卡诈骗罪主要是通过“冒用他人信用卡”的情形让受害人自愿交付财产,受害人往往也处于主动状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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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条
第二款的规定“刑法
第一百九十六条第一款第
(三)项所称冒用他人信用卡,包括以下情形:
(一)拾得他人信用卡并使用的
(二)骗取他人信用卡并使用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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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其他冒用他人信用卡的情形。”
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九十六条
第三款规定:“盗窃信用卡并使用的,依照本法第二百六十四条的规定定罪处罚”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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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对家庭成员及亲属间盗窃虽然达到了普通盗窃数额较大或巨大的规定标准,但没有其他严重情节的,一般可犯罪处理。
2、“确有必要”追究刑事责任的,必须是盗窃数额较大或巨大,同时又具有其他严重情节,引起家庭成员和亲属愤慨,要求追究刑事责任的。
3、如多次盗窃家庭亲属财产,经教育不改,引起家庭成员和亲属不安的;盗窃无生活来源的亲属财产,造成其生活困难,或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盗窃数额特别巨大,挥霍浪费,无法追回,给家庭成员和亲属造成重大损失的;盗窃主观恶性深,多次在社会上盗窃,因种种原因限制而盗窃数额不大,而又转为盗窃家庭亲属财产的;因盗窃造成家庭成员和亲属关系劣变和其他严重后果的;等等。盗窃多少钱构成盗窃罪
1、盗窃罪与非罪的界限是盗窃财物的数额是否达到较大的标准。如没有达到法定的数额较大的标准就不构成犯罪。根据最高院、公安部的规定,对盗窃罪数额认定标准规定如下:
(1)个人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以500元至2020元为起点。
(2)个人盗窃公私财物数额巨大以5000元至2万元为起点。
(3)个人盗窃公私财物数额特别巨大以3万至10万为起点。
2、对此,不同的省市也有一定的区别,比如北京市盗窃罪立案标准:
(1)个人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为1000元以上;
(2)个人盗窃公私财物数额巨大为10000元以上;
(3)个人盗窃公私财物数额特别巨大为60000元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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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回复]
一、入户盗窃是否构成盗窃罪刑法修正案(八)对入户盗窃,不论次数,不论盗窃价值的多少,一律追究刑事责任。入户盗窃不但侵犯了公民的财产权、住宅权,而且极易引发抢劫、、等恶性刑事案件,严重危及公民的人身和生命安全。基于入户盗窃的这一危害性,为了加强对人身、财产权的保护,刑法作此修改。对刑法修正案(八)关于“入户盗窃”的理解与把握,具体办案过程中,可参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抢劫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和《关于审理抢劫、抢夺刑事案件适应法律若干问题的意见》两个司法解释的有关规定。“入户盗窃”,是指为实施盗窃行为而进入他人生活的与外界相对的住所,包括封闭的院落、牧民的帐篷、渔民作为家庭生活场所的渔船、为生活租用的房屋等进行盗窃的行为。
二、入户盗窃行为如何认定对于“入户盗窃”的定义,笔者认为可参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抢劫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中关于“入户抢劫”的解释。“入户盗窃”应当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进入他人生活的与外界相对的住所实施盗窃的行为。认定“入户盗窃”,应当注意以下两个问题:一是“入户盗窃”的“户”的范围。最高人民在《全国维护农村稳定刑事审判工作座谈会纪要》中对“入户盗窃”的“户”解释为:家庭及其成员与外界相对的生活场所,包括封闭的院落、以家庭生活租用的房屋、牧民的帐篷以及渔民作为家庭生活场所的渔船等。集生活、经营于一体的处所,在经营时间内一般不视为“户”。这里的“户”在特征上表现为供他人家庭生活和与外界相对两个方面,集体宿舍、旅店宾馆、临时搭建的工棚等在特定情况下,如果具有上述两个特征的,也可以认定为“户”。二是行为人“入户”的目的。参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抢劫、抢夺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意见》对“入户抢劫”的规定,认定“入户盗窃”时,也应当注意“入户”目的的非法性,即行为人是以非法占有他人财物为目的而进入他人住所,对于在户内临时起意实施盗窃的,不应当认定为“入户盗窃”。如果行为人基于其他非法目的而进入他人住所并实施了盗窃行为的,也不应当认定为“入户盗窃”。刑法修正案八中对盗窃罪作出了一定的修改,其中明确规定,对入户盗窃,不论次数,不论盗窃价值的多少,一律追究刑事责任。因此,我们可以知道如今对于入户盗窃的行为是构成了盗窃罪的,并且此时不计算盗窃的次数与盗窃财物的多少。如果你对此还有疑问的话,
什么是盗窃罪,盗窃罪如何认定
[律师回复] 你好,关于上述的问题,解答如下,
一、盗窃罪如何判处罚金根据2013年4月4日实施的《最高人民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盗窃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四条规定因犯盗窃罪,依法判处罚金刑的,应当在一千元以上盗窃数额的二倍以下判处罚金;没有盗窃数额或者盗窃数额无法计算的,应当在一千元以上十万元以下判处罚金。有判决罚金的权力,是否就意味着法官可以随意判决罚金。答案是否定的,我国《刑法》第52条规定,判处罚金,应当根据犯罪情节决定罚金数额。
1、人民应当根据犯罪情节,如违法所得数额、造成损失的大小等,并综合考虑犯罪分子缴纳罚金的能力,依法判处罚金。刑法没有明确规定罚金数额标准的,罚金的最低数额不能少于1000元。对于未成年人犯罪应当从轻或者减轻罚金,但罚金的最低数额不能少于500元。
2、依法对犯罪分子所犯数罪分别判处罚金的,应当事先并罚,即将所判处的罚金数额相加,以执行总和数额。如果一人同时触犯了数罪并且同时判决了罚金和没收财产,这个时候也应当合并执行,只不过如果是没收全部财产的时候,只执行没收全部财产一项,没有必要再执行罚金了。
3、对于犯罪情节较轻,适用单处罚金不致再危害社会,并且具有法定情形的,可以依法单处罚金。这些情形有偶犯或初犯、自首或者有立功表现、犯罪时不满18周岁等等。
二、什么是盗窃罪根据刑法第264条的规定,盗窃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秘密窃取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者多次盗窃公私财物的行为。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或者多次盗窃、入户盗窃、携带凶器盗窃、扒窃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根据《刑法修正案(八)》修订)。所谓“数额较大”,根据《解释》是指个人盗窃公私财物价值人民币5百元至2千元以上。盗窃增值税专用发票或者可以用于骗取出口退税、抵扣税款的其他发票,其数额较大的起点为25份。另外,根据《解释》第9条第1款规定,盗窃国家文物的,亦应依本幅度量刑即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判处罚金,根据《解释》第7条规定,应当在1千元以上盗窃数额的2倍以下判处罚金;对于依法应当判处罚金刑,但没有盗窃数额或者无法计算盗窃数额的犯罚分子,应当在1千元以上10万元以下判处罚金(下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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