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酒驾取保候审后几天开庭
根据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八十七条明确规定,在法院决议开庭审理之后,应确立合议庭的组成成员,并须以最迟方式于开庭前十日内将人民检察院的起诉书副本送达被告及其辩护人。在此基础上,审判人员必须召集合议庭工作人员、检方人员、当事人及辩护人、诉讼代理人,以确保对回避、出庭证人名单、非法证据排除等各类涉及审判过程的事项有充分的了解,并听取各方的意见。当人民法院确定了开庭日期后,应将开庭的具体时间、地点告知人民检察院,并传唤当事人,通知辩护人、诉讼代理人、证人、鉴定人和翻译人员,传票和通知书也需在开庭前三日送达。对于公开审理的案件,应在开庭前三日预先公布案由、被告人姓名、开庭时间和地点。因此,酒驾取保候审后,开庭的时间应在上述规定的期限内予以确定。具体的开庭日期可能由人民法院依据案件的实际情况以及司法程序的要求来作出安排,然而根据上述法律规定,开庭的时间至少应在收到起诉书副本后十日内进行,并且应至少提前三日通知相关的当事人和诉讼参与者。若案件涉及到速裁程序,则可能会在更短的时间内安排开庭。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二条
人民检察院对于监察机关、公安机关移送起诉的案件,应当在一个月以内作出决定,重大、复杂的案件,可以延长十五日;犯罪嫌疑人认罪认罚,符合速裁程序适用条件的,应当在十日以内作出决定,对可能判处的有期徒刑超过一年的,可以延长至十五日。
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的案件,改变管辖的,从改变后的人民检察院收到案件之日起计算审查起诉期限。
二、酒驾取保候审对子女有影响吗
若肇事者为酒后驾车,仅属于轻微酒精摄入,那么其行为便不会对其子女的政审产生任何影响;
然而,若为严重醉酒驾驶,以致滋生刑事责任的情况下,该家长的不良行为将对其子女在参加公务员考试以及应征入伍的政审环节上,产生深远之影响。
《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一条
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处暂扣六个月机动车驾驶证,并处一千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因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处罚,再次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处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一千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吊销机动车驾驶证。
醉酒驾驶机动车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约束至酒醒,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五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饮酒后驾驶营运机动车的,处十五日拘留,并处五千元罚款,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五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醉酒驾驶营运机动车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约束至酒醒,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十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后,不得驾驶营运机动车。
依据我国现行之《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所明文规定,自决定对某起案件进行审理之后,法院即应在审判日之前的十个工作日内将起诉书副本送达被告人以及其辩护律师,同时也需要在开庭前的三天之内,向所有的当事人、诉讼参与者以及涉及到公开审理的案件相关方发出通知,告知他们有关该案的详细信息。关于酒驾案件在取保候审阶段之后的具体开庭日期,则应由法院根据案件的实际情况以及司法程序的相关要求来最终确定,但是无论如何,都必须在收到起诉书副本之后的十个工作日内进行,并且要提前三天通知相关人员。若案件适用了速裁程序,那么开庭时间有可能会相应缩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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