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险公司分公司可以起诉总公司吗

最新修订 | 2024-07-14
浏览10w+
律图法律咨询
信得过的好律师
咨询我
专家导读 保险公司分支机构如依法设立并取得营业执照,具备独立成为诉讼当事人的资格,可与总公司共同作为诉讼当事人参与诉讼。若分支机构未依法设立或未取得营业执照,则总公司为唯一诉讼当事人。但中国人民银行、商业银行分行、支行及保险公司分公司等仅能以自身作为诉讼当事人。
保险公司分公司可以起诉总公司吗

一、保险公司分公司可以起诉总公司

1、根据现行的法律法规企业法人分支机构,主要指在大公司内部因业务需要而产生的分支部门,例如,众所周知的,银行的分行、支行等皆属于此类范畴。

2、若此分支机构是依照相关法律程序合法设立并取得了相应的营业执照,那么它便具备了独立成为诉讼当事人的资格,同时,也可与具有法人资格的总公司共同作为诉讼当事人参与诉讼活动。

3、然而,若该分支机构未能按照法定程序进行设立或者尚未获得营业执照,那么在诉讼过程中,应将其总公司视为唯一的诉讼当事人。

4、值得特别指出的是,对于中国人民银行以及各大商业银行(如工商银行、农业银行、建设银行等)的分行、支行,亦或保险公司的分公司而言,它们仅能以自身作为诉讼当事人参与诉讼活动。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九条起诉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一)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

(二)有明确的被告;

(三)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

(四)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

二、保险公司分支机构包括哪些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保险公司分支机构的层级依次安排为分公司、中心支公司、支公司以及营业部或营销服务部。

然而,保险公司并无义务必须按此层次依次设立所有分支机构。但是,如果保险公司计划在住所地以外的各省市自治区及直辖市展开业务,则应优先考虑设立分公司作为最基层的机构。

此外,保险公司亦可不按上述规定中所指明的层级层次逐级管辖和治理下属分支机构。与此同时,营业部和营销服务部也被禁止再对其他任何分支机构进行管理。

保险公司管理规定》第十五条

保险公司可以根据业务发展需要申请设立分支机构。

保险公司分支机构的层级依次为分公司、中心支公司、支公司、营业部或者营销服务部。

保险公司可以不逐级设立分支机构,但其在住所地以外的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开展业务,应当首先设立分公司。

保险公司可以不按照前款规定的层级逐级管理下级分支机构;

营业部、营销服务部不得再管理其他任何分支机构。

依照法律规定合法设立且获得营业执照的保险公司分支机构可以拥有独立于其总公司的诉讼当事人身份,从而有资格和总公司一起作为诉讼主体参与到相关诉讼程序中来。然而,如果该分支机构未能按照法律规定进行设立或者没有获取到相应的营业执照,那么在这种情况下,总公司将是唯一具有诉讼当事人身份的实体。值得注意的是,中国人民银行、商业银行的分行、支行以及保险公司的分公司等机构只能以它们自己的名义作为诉讼当事人参与诉讼活动。

看完还有疑惑?建议直接问律师
最快9秒应答
投诉/举报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由律图网结合政策法规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不代表平台的观点和立场。若内容有误或侵权,请通过右侧【投诉/举报】联系我们更正或删除。
展开
本文3.3k字,预估阅读时间11分钟
浏览全文
问题没解决? 125200人选择咨询律师
6756位律师在线平均3分钟响应99%好评
保险公司分公司可以起诉总公司吗
一键咨询
  • 134****6156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3****6171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南通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南京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2****4656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4****2832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苏州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常州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镇江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2****4662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连云港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2****7388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7****1707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3****6230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南京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 徐州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0****2522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3****1668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5****2246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常州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2****3127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苏州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徐州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徐州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8****2780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盐城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南通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宿迁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0****1771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6****3318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大家也在问

为你推荐
吐鲁番156****6569用户3分钟前已获取解答
哈密188****9510用户4分钟前已获取解答
伊犁156****9856用户2分钟前已获取解答
保险公司分公司可以起诉总公司吗
不处理的后果:会因超过时效而无法再处理。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的诉讼时效是一年,因此,如果超过了一年的诉讼时效,那么受害人因交通事故所遭受的人身损害有可能得不到赔偿。
10w+浏览
金融保险
总经理、总经理、总监、总裁、董事长,各是做什么工作
[律师回复] 董事长与总经理的区别: 1、董事长是在董事会的层面发挥作用,职权更务虚,一般是参与制定公司的战略,作为公司代表人等等。但强势的董事长也常常会“越权”,一竿子插到底。具体职权如何,根据公司法和章程及议事规则来确定。 2、董事长和总经理小其实不一定。大家印象中好像董事长权力更大,其实就如上面所说,其权力可能并非来源于董事长的职衔本身。董事长如果能控制董事会,那么就有能力任免总经理、副总经理和其他高管。如果不能,那么总经理的权力可能更大。 3、讨论总经理的权力还有值得一提的有意思的一点。总经理对于副总、财务负责人、董事会秘书以及章程规定的其他高管,只有提名权,而没有任免权。因此,总经理的小还受其他高管权力边界的影响。由于总经理权力很大,这是一种制衡的手段。 通过上面整理的资料我们可以看到,总裁和总经理一般法律意义上是一样的,而董事长一般来说是董事会的成员之一,直接领导公司里的董事会。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四章第三节 董事会,是由董事组成的、对内掌管公司事务、对外代表公司的经营决策和业务执行机构,公司设董事会,由股东(大)会选举。 董事会设董事长一人,副董事长,董事长、副董事长的产生办法由公司章程规定,一般由董事会选举产生。董事由章程规定,最长三年,届满,可连选连任,董事在届满前,股东会不得无故解除其职务。
快速解决“公司经营”问题
当前6756位律师在线
立即咨询
浏览更多不如直接问
获取专业解答,125200 人正在咨询
保险公司能否起诉总公司
面对总公司诉讼,分公司虽无独立法律人格,但具诉讼主体资格。企业可设分公司,需向登记机关申请并获执照。分公司无法人资格,民事责任由总公司承担。本法适用于公民、法人、组织间财产、人身关系民事诉讼。
10w+浏览
公司经营
总裁和总经理哪个大
[律师回复] 解析:
1.总裁这个职位主要是对整个集团或者事业部进行统筹管理。
在常规情况下,一家大型的集团公司下辖众多的子公司,每个子公司都配备了自己的总经理。
总经理作为公司业务运作的首要领导者,肩负着重大责任。
然而,总经理所处的级别确实容易受到公司规模影响而产生差异。
比如说,在一些中型或小型企业中,总经理可能就是最高指挥官及有关职责的承担者。
然而,如果在大规模的组织结构(譬如跨国型企业)中,总经理的角色就更倾向于特定事业单位或分支机构的首席执行官。
2.总经理是由公司董事会任命的,专门负责公司的日常管理事务。
关于总裁的角色,则需要根据各个公司的具体规定来进行界定,其差异性较大。
尽管在法律层面上,他们两者均被称为"经营者",但这只不过因为在《公司法》中都归纳为"经营者"的缘故,而实际上,我们应该依据不同公司的偏好来进行区分。
总经理的确切身份是由董事会选举或委托任命,并承担向董事会汇报的职责。
从严格意义上来讲,总经理与总裁在职位上并不存在明显的上下之别。
大多数大型集团公司会同时设立这两个岗位,以便实现企业不同方面的有效运作与管理,同时也可以形成相互制约和监督的机制。

法律依据:
《公司法》第一百一十条,董事会会议的召集,
董事会每年度至少召开两次会议,每次会议应当于会议召开十日前通知全体董事和监事。代表十分之一以上表决权的股东、三分之一以上董事或者监事会,可以提议召开董事会临时会议。董事长应当自接到提议后十日内,召集和主持董事会会议。董事会召开临时会议,可以另定召集董事会的通知方式和通知时限。
律图绍兴
律图绍兴
3.5w浏览
总经理、总监、总监、董事长分别是做什么的?
[律师回复] 董事长与总经理的区别: 1、董事长是在董事会的层面发挥作用,职权更务虚,一般是参与制定公司的战略,作为公司代表人等等。但强势的董事长也常常会“越权”,一竿子插到底。具体职权如何,根据公司法和章程及议事规则来确定。 2、董事长和总经理小其实不一定。大家印象中好像董事长权力更大,其实就如上面所说,其权力可能并非来源于董事长的职衔本身。董事长如果能控制董事会,那么就有能力任免总经理、副总经理和其他高管。如果不能,那么总经理的权力可能更大。 3、讨论总经理的权力还有值得一提的有意思的一点。总经理对于副总、财务负责人、董事会秘书以及章程规定的其他高管,只有提名权,而没有任免权。因此,总经理的小还受其他高管权力边界的影响。由于总经理权力很大,这是一种制衡的手段。 通过上面整理的资料我们可以看到,总裁和总经理一般法律意义上是一样的,而董事长一般来说是董事会的成员之一,直接领导公司里的董事会。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四章第三节 董事会,是由董事组成的、对内掌管公司事务、对外代表公司的经营决策和业务执行机构,公司设董事会,由股东(大)会选举。 董事会设董事长一人,副董事长,董事长、副董事长的产生办法由公司章程规定,一般由董事会选举产生。董事由章程规定,最长三年,届满,可连选连任,董事在届满前,股东会不得无故解除其职务。
问题紧急?在线问律师 >
6756 位律师在线,高效解决问题
保险公司能否起诉总公司
面对总公司诉讼,分公司虽无独立法律人格,但具诉讼主体资格。企业可设分公司,需向登记机关申请并获执照。分公司无法人资格,民事责任由总公司承担。本法适用于公民、法人、组织间财产、人身关系民事诉讼。
10w+浏览
公司经营
一般企业的总经理、总监、总监是做什么的?
[律师回复] 董事长与总经理的区别: 1、董事长是在董事会的层面发挥作用,职权更务虚,一般是参与制定公司的战略,作为公司代表人等等。但强势的董事长也常常会“越权”,一竿子插到底。具体职权如何,根据公司法和章程及议事规则来确定。 2、董事长和总经理小其实不一定。大家印象中好像董事长权力更大,其实就如上面所说,其权力可能并非来源于董事长的职衔本身。董事长如果能控制董事会,那么就有能力任免总经理、副总经理和其他高管。如果不能,那么总经理的权力可能更大。 3、讨论总经理的权力还有值得一提的有意思的一点。总经理对于副总、财务负责人、董事会秘书以及章程规定的其他高管,只有提名权,而没有任免权。因此,总经理的小还受其他高管权力边界的影响。由于总经理权力很大,这是一种制衡的手段。 通过上面整理的资料我们可以看到,总裁和总经理一般法律意义上是一样的,而董事长一般来说是董事会的成员之一,直接领导公司里的董事会。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四章第三节 董事会,是由董事组成的、对内掌管公司事务、对外代表公司的经营决策和业务执行机构,公司设董事会,由股东(大)会选举。 董事会设董事长一人,副董事长,董事长、副董事长的产生办法由公司章程规定,一般由董事会选举产生。董事由章程规定,最长三年,届满,可连选连任,董事在届满前,股东会不得无故解除其职务。
快速解决“公司经营”问题
当前6756位律师在线
立即咨询
问题未解决?即刻提问 >
已帮助 3亿+ 用户解决法律难题
总公司可以起诉分公司吗
母公司对下属分公司拥有诉讼权利。虽然分公司非独立法人,但法律赋予其在一定范围内享有诉讼主体地位。在特定情况下,分公司可作为民事案件的当事人。因此,母公司有权根据法律规定对分公司提起诉讼,维护其合法权益。
10w+浏览
公司经营
总经理、总监、总监、董事长各是负责什么工作?
[律师回复] 董事长与总经理的区别: 1、董事长是在董事会的层面发挥作用,职权更务虚,一般是参与制定公司的战略,作为公司代表人等等。但强势的董事长也常常会“越权”,一竿子插到底。具体职权如何,根据公司法和章程及议事规则来确定。 2、董事长和总经理小其实不一定。大家印象中好像董事长权力更大,其实就如上面所说,其权力可能并非来源于董事长的职衔本身。董事长如果能控制董事会,那么就有能力任免总经理、副总经理和其他高管。如果不能,那么总经理的权力可能更大。 3、讨论总经理的权力还有值得一提的有意思的一点。总经理对于副总、财务负责人、董事会秘书以及章程规定的其他高管,只有提名权,而没有任免权。因此,总经理的小还受其他高管权力边界的影响。由于总经理权力很大,这是一种制衡的手段。 通过上面整理的资料我们可以看到,总裁和总经理一般法律意义上是一样的,而董事长一般来说是董事会的成员之一,直接领导公司里的董事会。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四章第三节 董事会,是由董事组成的、对内掌管公司事务、对外代表公司的经营决策和业务执行机构,公司设董事会,由股东(大)会选举。 董事会设董事长一人,副董事长,董事长、副董事长的产生办法由公司章程规定,一般由董事会选举产生。董事由章程规定,最长三年,届满,可连选连任,董事在届满前,股东会不得无故解除其职务。
快速解决“公司经营”问题
当前6756位律师在线
立即咨询
总裁什么年龄退休总总裁什么年龄退休休
[律师回复] 1、董事长:是公司董事会的组织者,一般是股东的代表推举出来代表股东利益,负责监督公司日常运作的人。 2、总裁:常常就是总经理,是股东聘任或者推荐的公司管理层的最高管理者;一般比较大的公司或者公司下属有几个较小或者专业的公司中,称呼总裁的为多,单一公司称总经理为多。 3、职权区别: (1)总裁是股东聘任或者推荐的公司管理层的最高管理者,一般比较大的公司或者公司下属有几个较小或者专业的公司中,称呼总裁的为多,单一公司称总经理为多。 (2)董事长直接领导公司里的董事会或董事局,以及附设的任免委员会、薪酬委员会、审计委员会等一些专门委员会,是公司的最高领导者,一般是持有最多股份的股东。 4、身份区别:(1)董事长是公司的实际所有者,收入来源主要是公司的经营利润。(2)总裁是公司的实际运营者,收入来源主要是合同签订时约定的工资。 5、公司实际经营权的区分:(1)董事长是每年给总裁下达董事会给公司的经营任务,并对经营任务完成情况进行过程监督和结果检测。(2)总裁是参与战略制定,直接进行公司的日常管理,定期向董事长及董事会汇报工作。《公司法》第一百零九条 董事长的产生及职权董事会设董事长一人,可以设副董事长。董事长和副董事长由董事会以全体董事的过半数选举产生。 董事长召集和主持董事会会议,检查董事会决议的实施情况。副董事长协助董事长工作,董事长不能履行职务或者不履行职务的,由副董事长履行职务;副董事长不能履行职务或者不履行职务的,由半数以上董事共同推举一名董事履行职务。
总经理可以兼任分公司的总裁和总经理吗
[律师回复] 董事是指由公司股东(大)会或职工民主选举产生的具有实际权力和权威的管理公司事务的人员,是公司内部治理的主要力量,对内管理公司事务,对外代表公司进行经济活动。上市公司还会设立董事,董事是指不在公司担任除董事外的其他职务,并与其所受聘的上市公司及其主要股东不存在可能妨碍其进行客观判断的关系的董事。董事是董事会成员,董事会向股东会或股东大会负责,而总经理是由董事会或者执行董事选聘,总经理须向董事会负责。总经理传统意义上是一个公司的最高领导人或该公司的创始人。但实际上,总经理所在的层级,还是会因公司的规模而有所不同。另外从董事会职权和经理职权范围也可以看出区别。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四十九条 有限责任公司可以设经理,由董事会决定聘任或者解聘。经理对董事会负责,行使下列职权: (一) 主持公司的生产经营管理工作,组织实施董事会决议; (二) 组织实施公司年度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 (三) 拟订公司内部管理机构设置方案; (四) 拟订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 (五) 制定公司的具体规章; (六) 提请聘任或者解聘公司副经理、财务负责人; (七) 决定聘任或者解聘除应由董事会决定聘任或者解聘以外的负责管理人员; (八) 董事会授予的其他职权。公司章程对经理职权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经理列席董事会会议。
问题紧急?在线问律师 >
6756 位律师在线,高效解决问题
保险公司可以起诉总公司吗
双方未达成一致可启动诉讼。公民起诉保险公司需递交起诉状、副本及证据至法院。法院审查后决定是否受理,立案后送达起诉状副本给被告,被告十五日内书面答辩。案件进入审理阶段,法院可能调解或判决。
10w+浏览
公司经营
现在总公司强制性将我调至总公司,总公司和分公司在同一个市但总公司离我家太远了,我不愿意去,我应聘时也是在分公司应聘的,公司有暗示性的说不愿意调至分公司就按旷工处理?没有书面通知调岗文件,他的加班工资不合理,现在我是否可以向他索要?我是固定工资两千九百五一个月,工资条上的显示是基本工资两千五百五,固定加班二百,话费补贴一百,满勤奖一百,每周休息一天,上班时间是八点半到下午六点整,以钉钉打卡为基准,六点钟以后上班,以十五元一个小时的加班费计算,这样合理吗?我是否可以不接受他的调岗? 若我也不想再在这个公司上班了,这样我应该如何维护我的权利? 在公司里财务那里有将近170万的公司的账款没有核销消账,我是2019年9月27日入职的,签合同时是空白合同,今天告诉我必须去总公司上班,在公司满一年没有年假,因为当时是签的空白合同所以不清楚合同签的年限是多少,试用期7天这种情况我应该怎样维护我自己的权益
[律师回复] 如果分公司的债务不够以清楚债务,那分公司的债务总公司要承受职责。分公司不具有法人资格,无独立的财产、职责和人格权,完全要依赖于总公司。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执行工作若干问题的限定(试行)》  第78条限定,被执路人为公司法人的分支组织不能清偿债务时,能够裁定公司法人为被执路人。公司法人直接经营管理的财产仍不能清偿债务的,人民法院能够裁定执行该公司法人其他分支组织的财产。
浏览更多不如直接问
获取专业解答,125200 人正在咨询
律图 > 法律知识 > 公司经营 > 公司经营纠纷 > 保险公司分公司可以起诉总公司吗
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