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常情况下,若婚姻存续期间由男方全额支付购房款项并将房屋所有权名登记于女方名下,则一旦离婚,此房可被认定为应归属女方所有。这是因为,根据我国现行法律法规之规定,房产证上所登记之姓名即视为该房屋的所有权人。
然而,倘若男方能够提供确凿证据以证明此房屋系其在婚前独自出资购买,则其有权通过向当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申请来维护自身权益,主张对此房屋的所有权。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二、男方出首付写女方名离婚房产会被分给哪方
针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男方支付房屋首付款且房产证署名为女方之情况,此类房产即被视为夫妻共有财产。若在离婚之际,双方无法就此问题达成一致意见,他们有权向当地人民法院提交民事诉讼请求以寻求法律救济。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
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第一千零八十九条
离婚时,夫妻共同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或者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在现今的婚姻制度中,倘若男方在婚姻存续期内全额承担了购置房产的款项,且将该物业登记在女方名下,那么当这段婚姻走向终结之时,这所住宅通常会被视为属于女方所有。然而,如果男方能够提供充分的证据来证明该房产是在他们结婚之前由他个人出资购买的,那么他便有资格通过法律途径向法院提起诉讼,以维护自己对该房产的所有权。尽管房产证上的名字可以被视为所有权的象征,但是在实际操作过程中,我们还需要根据相关的证据材料进行综合分析和判断。
认证律师
普法人次
最快响应
继续浏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