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执行时会有单独的判决书吗

最新修订 | 2024-07-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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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导读 在未持判决书申请强制执行,经法院批准后,立即执行。执行完毕后,法院向各方发送结案通知,并保存卷宗材料数十年以备查阅。法院有权对被执行人财产进行扣押、冻结、划拨、变价等处理。
法院执行时会有单独的判决书吗

一、法院执行时会有单独的判决书

在未持有判决书的情况下请求强制执行,经法院依法审查批准后将立即启动实施执行程序。待完成全部执行事务之后,法院会向本次执行中的各方当事人分别送达结案通知书。

同时,执行过程中所形成的所有相关卷宗材料将会被妥善保存数十年之久,以便日后进行查阅和参考。

此外,依据法律规定,人民法院拥有对被执行人的财产进行扣押、冻结、划拨以及变价处理等多种执行手段的权力。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四十九条被执行人未按执行通知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人民法院有权向有关单位查询被执行人的存款、债券、股票、基金份额等财产情况。人民法院有权根据不同情形扣押、冻结、划拨、变价被执行人的财产。人民法院查询、扣押、冻结、划拨、变价的财产不得超出被执行人应当履行义务的范围。人民法院决定扣押、冻结、划拨、变价财产,应当作出裁定,并发出协助执行通知书,有关单位必须办理。

二、法院执行时生活必需品有哪些

为维持满足日常生活所必备的各式生活必需品,此项必要物资的定额通常囊括如下几类:

首先是继续居住于此的被执行人及和他共同生活的亲属所需要的那部分住房面积;

其次是被执行人及其所负担抚养家庭成员的服装、家具、厨房用具、餐盘等任何家庭生活中不能缺失的用品;

第三是那些与劳动力市场需求相适应或是被用来接受教育、培训的物品。例如,针对从事农业生产的人来讲,他们可能需要使用手扶拖拉机、电机、水泵这样的设备;对于个体经营者而言,他们的小型机械、设备便显得尤为重要;如果某个人的职业身份本身就是农民,那么他的家庭成员需要六个月的口粮来维持基本生存;继续来看,如果被执行人或其家属需要医疗救治,比如配备必要的医药器械,或者治疗身体残疾所需的义肢、眼镜等辅助装备;

最后我们要提到的是与被执行人身份相关的纪念物品,这些都属于被执行的范畴,如婚姻纪念品、光荣证书、勋章等等。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四条

被执行人未按执行通知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人民法院有权扣留、提取被执行人应当履行义务部分的收入。但应当保留被执行人及其所扶养家属的生活必需费用。

人民法院扣留、提取收入时,应当作出裁定,并发出协助执行通知书,被执行人所在单位、银行、信用合作社和其他有储蓄业务的单位必须办理。

在未持有判决书的情况下,可以通过法院机构的行政审批,获准执行该项法律文件。然而,在执行完毕且所有相关方收到结案通知之后,判决书将会作为司法档案材料被完整地保存在法院里长达数十年之久,以便后续查询和审核。在此期间,法院保留着对被执行人的财产实施扣押、冻结、划拨以及变卖等处分措施的权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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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事人不服地方人民法院第一审裁定的,有权在裁定书送达之日起十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
第一百九十九条 当事人对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认为有错误的,可以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再审;当事人一方人数众多或者当事人双方为公民的案件,也可以向原审人民法院申请再审。当事人申请再审的,不停止判决、裁定的执行。
第二百条 当事人的申请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当再审:
(一)有新的证据,足以推翻原判决、裁定的;
(二)原判决、裁定认定的基本事实缺乏证据证明的;
(三)原判决、裁定认定事实的主要证据是伪造的;
(四)原判决、裁定认定事实的主要证据未经质证的;
(五)对审理案件需要的主要证据,当事人因客观原因不能自行收集,书面申请人民法院调查收集,人民法院未调查收集的;
(六)原判决、裁定适用法律确有错误的;
(七)审判组织的组成不合法或者依法应当回避的审判人员没有回避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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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违反法律规定,剥夺当事人辩论权利的;
(十)未经传票传唤,缺席判决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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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行局一直不给开判决书怎么办?法院执行不下判决书怎么办?
[律师回复] 如果已经超过强制执行期限,那只能找被执行人商量,看他能否主动履行。如果对方不履行,那你也只能是吃哑巴亏了。根据我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一十五条规定:申请强制执行的期间为两年。 申请执行是小的中止、中断。适用法律有关诉讼时效中止、中断的规定。 前款规定的期间,从法律文书规定履行期间的
最后一日起计算法律文书规定分期履行的,从规定的每次履行期间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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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次偿还所欠国家的税款;
然后偿还其他债务。先满足上一顺序申请人的债权,再满足下一顺序申请人的债权。如果在同一清偿顺序内尚不能满足所有申请人要求的,则依各人债权数额的多少,按比例分配。未能清偿的债权,债务人以后偿还。执行收费 强制执行,是要收取费用(执行费)的,按照诉讼费的标准收取。申请强制执行之前,不会问申请人收费,等执行完毕后,被执行人要付费到。执行费上缴国库。利息 要是有生效的民判决书、裁定书和调解书,上面的财产。都要计算利息的,一般是2.12倍。依据《民事诉讼法》第229条,应当加倍支付利息。注意安全 强制执行,一般都会引起一些仇恨。申请人尽量不要和被执行人见面,最好委托律师。
死刑立即执行判决书要怎样执行
[律师回复] 对于死刑立即执行判决书要怎样执行这个问题,解答如下, 死刑立即执行判决书怎么执行
一、死刑命令的签发
执行死刑判决,必须有执行死刑命令才能进行。最高人民判处和核准的死刑立即执行的判决,应当由最高人民院长签发执行死刑的命令。
二、执行机关和期限
执行死刑的机关是原审人民。最高人民和高级人民的执行死刑命令,均由高级人民交付原审人民执行。原审人民接到死刑执行命令后,应当在7日以内执行。
三、执行场所和方法
死刑可以在刑场或者指定的羁押场所内执行。刑场不得设在繁华地区。交通要道和旅游景点附近。  死刑采用枪决或者注射等方法执行。对于采用枪决方法执行死刑,人民有条件执行的,应交付司法警察执行;没有条件执行的;可交付武装警察执行。执行死刑时的警戒事宜,由公安机关负责。采用注射方法执行死刑的,应当在指定的刑场或者羁押场所内执行。采用枪决、注射以外的其他方法执行死刑的,应当事先报请最高人民批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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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执行死刑前,罪犯提出会见其亲属或者其近亲属提出会见罪犯申请的,人民可以准许。
2、人民将罪犯交付执行死刑,应当在交付执行3日前通知同级人民检察院派员临场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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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执行死刑应当公布,禁止游街示众或者其他有辱被执行人人格的行为。
5、执行死刑完毕,应当由法医验明罪犯确实死亡后,在场书记员制作笔录。交付执行的人民应当将执行死刑情况(包括执行死刑前后照片)及时逐级上报最高人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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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行死刑后,负责执行的人民应当办理以下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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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回复] 对于法院下达取保候审决定书后多久执行判决书这个问题,解答如下, 根据法律规定,取保候审是指人民、人民检察院或公安机关责令某些犯罪嫌疑人、刑事被告人提出保证人或者交纳保证金,保证随传随到的强制措施。取保候审的期限为十二个月,在取保候审期间,不得中断对案件的侦查、和审理。因此判决书在取保候审期间送达。
法律依据:
《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五条人民、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适用附加刑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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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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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取保候审最长不得超过十二个月,监视居住最长不得超过六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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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判决书是需要送达单位的,这在我国法律上有明确的规定,具体情况下可以根据判决的实际情况来进行合法的认定,法院还需要将判决书送达当事人的亲属,并说明相关司法判决的相关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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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人独资注销的股东决议书怎么写
[律师回复] 有限公司股东会决议范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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