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遇保险公司不予赔偿的情况,消费者可依法提起诉讼,然而诉讼请求是存在时限性规定的。针对人寿保险,诉讼时效期间应设为自争议发生之日起五年内;而对于其他类型的保险合同纠纷,则应当在两年内向法院提交诉讼申请以寻求支付保险金的解决方案。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
二、对保险公司定损不满意怎么处理
若对于保险公司所做出的定损金额感到不满,可采取多种策略来解决这一问题,其中包括与保险公司进行协商沟通、寻求第三方评估以及对相关机构提出投诉等等。以下是详细步骤:协商沟通。
首先,您应该尝试与保险公司进行深入的沟通,请求他们重新审视定损金额。倘若保险公司对此事并不积极回应,那么您可以保留相关证据,并开始考虑其他可行的解决方案。申请第三方评估。如果经过多次协商仍未能达成共识,您可以选择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第三方评估机构对受损车辆进行全面评估,并由该机构出具专业的车辆损失评估报告。投诉相关机构。若以上两种方法均无法满足您的需求,您还可以向保险监管部门(例如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进行投诉,或者向第三方机构申请仲裁,甚至向法院提起诉讼。在此之前,建议您先通过电话或亲自前往保险公司进行咨询,以了解他们的理赔流程和相关规定。
《保险法》第九十五条
保险公司的业务范围:
(一)人身保险业务,包括人寿保险、健康保险、意外伤害保险等保险业务;
(二)财产保险业务,包括财产损失保险、责任保险、信用保险、保证保险等保险业务;
(三)国务院保险监督管理机构批准的与保险有关的其他业务。
保险人不得兼营人身保险业务和财产保险业务。但是,经营财产保险业务的保险公司经国务院保险监督管理机构批准,可以经营短期健康保险业务和意外伤害保险业务。
保险公司应当在国务院保险监督管理机构依法批准的业务范围内从事保险经营活动。
若保险公司坚决拒绝对消费者进行赔偿,那么消费者是有法定权力发起诉讼以维护自身权益的。然而值得关注的是,诉讼请求往往具有时间限制。就人寿保险而言,消费者必须在争议产生之后的五个自然年内迅速启动诉讼程序;而对于其他类型的保险合同纠纷,消费者需在两年之内提前提出诉求。所以,作为消费者我们需要尽快行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务必保证在法律规定的诉讼时效期限内向法院递交诉讼申请,以便寻求解决保险金支付问题的最佳途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