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犯罪嫌疑人触犯受贿罪的情况下是否需面临拘留的问题,需视具体案情而定。
根据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所明确规定,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及人民法院在接收到报案、控告以及自诉人起诉等立案申请之后,便有权在侦查、审查起诉乃至审判等各个阶段,依据实际情况作出对涉案的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实施拘留这一强制性措施的决定。若案件涉及到那些涉嫌受贿犯罪嫌疑的人员,同时又具备确凿证据显示他们有可能逃跑以逃避法律的制裁、存在扰乱司法程序的潜在风险,甚至可能对社会公共安全产生不良影响的话,那么公安机关或者检察机关便可以依照法定程序和权限,依法对这些人员采取拘留控制。拘留作为一项强制性手段,其主要目的在于防止犯罪嫌疑人妨害司法程序的正常进行,或者继续从事违法犯罪活动。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八十二条
公安机关对于现行犯或者重大嫌疑分子,如果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先行拘留:
(一)正在预备犯罪、实行犯罪或者在犯罪后即时被发觉的;
(二)被害人或者在场亲眼看见的人指认他犯罪的;
(三)在身边或者住处发现有犯罪证据的;
(四)犯罪后企图自杀、逃跑或者在逃的;
(六)不讲真实姓名、住址,身份不明的;
二、受贿罪需要缓刑吗
首先要明确的是,受贿罪可以被判处缓刑。
然而,对于那些因接受贿赂金额超过一万元而受到指控的国家公职人员,除非他们能够满足特定减轻情节(如投案自首或立功),否则通常不会被判缓刑。相反地,如果他们的受贿金额介于二千元到一万元之间且犯罪情节轻微,经过慎重考量后,他们若能够积极承认错误、退还赃款,并且表现出真正的悔过之意,那么他们可能会获得缓刑的机会。
《刑法》第七十二条
【缓刑的适用条件】对于被判处拘役、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以宣告缓刑,对其中不满十八周岁的人、怀孕的妇女和已满七十五周岁的人,应当宣告缓刑:
(一)犯罪情节较轻;
(二)有悔罪表现;
(三)没有再犯罪的危险;
(四)宣告缓刑对所居住社区没有重大不良影响。
宣告缓刑,可以根据犯罪情况,同时禁止犯罪分子在缓刑考验期限内从事特定活动,进入特定区域、场所,接触特定的人。
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如果被判处附加刑,附加刑仍须执行。
涉及受贿罪的犯罪嫌疑人是否会依法予以逮捕,这需要依据具体案件情况来进行判断和决定。依照我国《刑事诉讼法》的相关规定,公安机关、检察机关以及法院等法定机构在开展调查、审查起诉及审判工作时,对于涉嫌构成受贿罪且有可能存在逃避法律追究或者扰乱司法程序行为的犯罪嫌疑人,可以依法适用逮捕措施。这项逮捕措施的主要目的在于避免可能出现的妨碍司法公正或者持续实施其他犯罪活动的严重后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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