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交通事故索赔方面,倘若存在疑问或不满,涉事人可以主动寻求与对方的友好协商,或者向相关交警部门提出调解请求。若是经过上述途径仍无法达成赔偿协议,那么,涉事方完全有权依法提起诉讼途径以求问题圆满解决。当我们不慎遭受到交通事故所引发的人身伤害时,我们有权要求肇事者给予相应的经济补偿,包括但不限于医疗费用、护理费用以及误工费用等等。
然而,作为主张者,我们同样需要提供相应的证据来支持和证明自己的主张。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
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
二、被车撞死了能赔多少钱
关于车祸致人伤亡的赔偿项目及额度规定如下:
1.若事故责任方存在对事件发生之责任,则其应向受害者支付以下款项:死亡伤残赔偿最高限额为人民币110,000元整,医疗费用赔偿最高限额为人民币10,000元整,财产损失赔偿最高限额为人民币2,000元整;
2.反之,若事故责任方对事件并无过失或责任,那么其承担之赔偿责任将相应缩减,具体而言,包括但不限于:死亡伤残赔偿最高限额调整为人民币11,000元整,医疗费用赔偿最高限额下调至人民币1,000元整,财产损失赔偿最高限额进一步缩减,仅需赔偿人民币100元整即可。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六条
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的部分,按照下列规定承担赔偿责任:
(一)机动车之间发生交通事故的,由有过错的一方承担赔偿责任;双方都有过错的,按照各自过错的比例分担责任。
(二)机动车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之间发生交通事故,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没有过错的,由机动车一方承担赔偿责任;有证据证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有过错的,根据过错程度适当减轻机动车一方的赔偿责任;机动车一方没有过错的,承担不超过百分之十的赔偿责任。
交通事故的损失是由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故意碰撞机动车造成的,机动车一方不承担赔偿责任。
在面对涉及到交通事故索赔方面的疑虑或者是不满问题时,相关的当事人应当首先尝试着和对方进行妥善且合理的协商处理,倘若无法达到双方都满意的效果,则可以求助于负责该事件的交通警察部门出面进行调解。在此过程中,如若依然无法消除争议,那么遵循法律程序提出诉讼就是一种有效的解决方式。针对因交通事故而引发的人身伤害情况,受害方权益的维护要求肇事方作出相应的经济赔偿是合情合理的。具体的赔偿项目包括了医疗费用、照顾护理及其他各项费用等等。然而,要想实现这些索赔的诉求,必须提供强有力的相关证据作为事实依据才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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