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车撞人了属于什么案件

最新修订 | 2024-07-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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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导读 汽车撞击行人的案件分为两类:一是未涉及违法行为的交通事故,驾驶员无需承担刑事责任;二是违反交通运输法规导致的交通事故,若涉及刑法规定的过错或故意行为,则肇事者需承担刑事责任,即接受刑事处罚。刑事案件由刑事司法部门处理,涉及公安、检察和法院等机关,旨在惩罚犯罪、保障公民权益。
开车撞人了属于什么案件

一、开车撞人了属于什么案件

第一种情形是在交通肇事事件当中未出现任何违法行为却导致意外交通事故中的人员伤亡。在此类事件当中,驾驶员并没有违法行为,只能被视作单纯的交通事故,无需承担相应的刑事责任。依据相关法律规定,如果肇事者在未犯错或是虽有小过但非有意之下发生的人员伤亡情况,触犯的仅仅是道路交通安全法等法规而非刑法;这样一来,他们便不会背负刑事责任,亦无需面临牢狱之灾。

然而,第二种情况则有所不同。当肇事者在实施交通行为时涉及违反交通运输法规,酿成了交通事故,导致他人死亡,并且其犯事过程涉及到刑法规定当中的过错情节或者故意行凶,此时,他便不仅违反了道路交通安全法,还触犯了刑法;那么,他就必须为自己的行为负责,接受刑事处罚,也就是我们通常说的“坐牢”。

刑事案件指的是那些犯罪嫌疑人或被告被控告涉嫌侵犯了刑法所保护的社会关系的案件。这种案件一般都是由国家的刑事司法部门主动介入处理,一旦接获受害人或民众的立案报告或举报之后,公安机关和检查机关将会立即展开调查工作。接着,由检察院作为国家权力机关代表向法院提出公诉,最后再由法院作为法律的执行者进行公正合理的审判,以达到惩罚犯罪分子,保障公民权益的刑法目标。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

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交通运输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因逃逸致人死亡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交通肇事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条

交通肇事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一)死亡一人或者重伤三人以上,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的;

(二)死亡三人以上,负事故同等责任的;

(三)造成公共财产或者他人财产直接损失,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无能力赔偿数额在三十万元以上的。

交通肇事致一人以上重伤,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并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以交通肇事罪定罪处罚:

(一)酒后、吸食毒品后驾驶机动车辆的;

(二)无驾驶资格驾驶机动车辆的;

(三)明知是安全装置不全或者安全机件失灵的机动车辆而驾驶的;

(四)明知是无牌证或者已报废的机动车辆而驾驶的;

(五)严重超载驾驶的;

(六)为逃避法律追究逃离事故现场的。

二、开车撞人了有全险还用搭钱吗

我们无需支付相关款项。在涉及到全险条款时,法律并未明确规定肇事者必须为伤员提前支付医疗费用。当事人可以自行承担此笔费用以进行初步治疗,待最终治疗完成之后,再寻求经济补偿的方式与肇事方进行谈判;亦或选择通过交管部门向保险公司提出申请,争取实现由保险公司代为垫付必要的医疗费用。具体而言:

首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的相关规定,保险公司既可豁免被保险人的保险金支付义务,亦可直接向事故中的受害人履行理赔职责。但尤其应对注意的是,针对因抢救所需而产生的医疗费用,若保险公司收到交管部门相关通告后,经过核实确认无误的情况下,需立即向医治机构支付或预付相应的抢救费用。

其次,为保障道路交通事故受害人体面转移和救治,我国特别设立了“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下称救助基金)。如遇抢救费用超出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之情形,在事故造成人身伤亡,包括但不限于丧葬费用以及部分或全部的抢救费用的情况下,则应首先由救助基金一次性垫付给死者家属,且救助基金的管理机构享有向实际责任人追索赔偿的权利。若因抢救受伤人员而需要求助基金管理机构垫付医疗抢救费用的话,在收到交管部门通告后,经过核实确认无误的情况下,该机构应尽快将抢救费用支付至医治机构。

《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六条

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的部分,不足的部分,按照下列规定承担赔偿责任:

(1)机动车之间发生交通事故的,由有过错的一方承担赔偿责任;双方都有过错的,按照各自过错的比例分担责任。

(2)机动车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之间发生交通事故,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没有过错的,由机动车一方承担赔偿责任;有证据证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有过错的,根据过错程度适当减轻机动车一方的赔偿责任;机动车一方没有过错的,承担不超过百分之十的赔偿责任。交通事故的损失是由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故意碰撞机动车造成的,机动车一方不承担赔偿责任。

关于车辆碰撞行人事件的分类可以划分为两大类别:首先,一种类型指的是尚未涉及任何违法行为而发生的交通意外事故,在这种情况下,驾驶员通常无须承担相应的刑事法律责任;其次,另一种类型则是由于违反了交通运输相关法律所导致的交通事故,如果这其中涉及到刑法明文规定的过失或者故意行为的话,那么肇事者将必须承担起相应的刑事法律责任,也就是我们常说的需要接受刑事处罚。对于这类刑事案件,它们通常会由刑事司法机构进行处理,其中包括但不限于公安机关、检察院以及法院等多个机关单位的参与,其主要目的在于对犯罪行为进行惩处,同时保护广大公民的合法权益不受侵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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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回复] 您好,关于上班途中被车撞属于工伤吗这个问题,我的解答如下, 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的有关规定,在上下班途中,受到机动车事故伤害的职工应当认定为工伤。条例规定,职工有六种情形之
一,应认定为工伤: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患职业病的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条例还规定,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同工伤: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在抢险救灾等维护国家利益、公共利益活动中受到伤害的职工原在军队服役,因战、因公负伤致残,已取得伤残军人证,到用人单位后旧伤复发的。职工和用工单位因工伤认定发生争议由用人单位承担举证责任。
国家劳动部于1996年8月12日发布了《企业职工工伤保险试行办法》,该办法第8条对哪些情况可认定为工伤问题作出了明确的规定。按该规定,职工上下班途中遇到交通事故的可认定为工伤,但须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一,必须是在上下班的规定时间发生的交通事故

二,必须是在上下班的必经线路上发生的交通事故

三,必须是本人没有责任或者不是主要责任

四,必须是因机动车而引起的道路交通事故。
你妻子的情况不符合上述
第四个条件,所以按规定不能认定为工伤。
于近日发布并将于2010年1月1日起实施的《工伤保险条例》,对职工上下班途中遇到交通事故认定工伤的条件进行了适当放宽。新条例规定“在上下班途中,受到机动车事故伤害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工伤涉及赔偿,因此,了解上下班途中出意外算不算工伤,对广大上班族有着很大的影响。欢迎大家浏览,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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