取保候审所缴纳的保证金并不必然需要进行领取。
根据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七十三条之规定,犯罪嫌疑人和被告人均应在取保候审期间严格遵守相关法律规定,若取保候审期限届满之时,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没有违反法律规定的行为,则应如数退还其所缴纳的保证金给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本人;
然而,若经执法部门作出决定后认为无需再将此保证金予以扣押,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亦可选择放弃对该笔保证金的领取。
然而,在大多数情况下,这笔保证金将会被司法机关妥善保管,以确保犯罪嫌疑人能够严格遵守取保候审的各项规定和要求。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七十三条:
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在取保候审期间未违反本法第七十一条规定的,取保候审结束的时候,凭解除取保候审的通知或者有关法律文书到银行领取退还的保证金。
二、取保候审不起诉多久必须结案
对于被宣告适用缓刑或者被决定采取非羁押性强制措施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而言,在其获得保释并已给予一定的等待期的前提下(通常情况下为一年),必须在该期限内完成案件的审理。
然而,关于结案期限在法律层面并未有统一的规定,这主要视案件本身的具体情况及采用的诉讼流程而定。就现行法律法规来看,一般能够理解简易程序需要耗费约三个月的时间,而普通程序则需要六个月左右的时间来予以处理。然而值得注意的是,尽管法律确有规定这些执行期限,但本案件得以顺利完结,主要还是看相关人员是否能够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各自的工作职责。
在具体实践中,当案件经由检察机关批准逮捕后,便会被转交给负责司法行政职能的公安机构继续进行调查,该类程序通常可持续两个月。待完成初步调查工作之后,公安机构将有关案卷材料移交通知给检察院的公诉部门进行审查,这部分审核过程通常具备一个月的缓冲。最终,经过检察院向法院提起公诉,法院将会在三个月的期限内对案件做出判决,如若案情较为复杂或特殊,每一阶段都有可能出现延误的现象。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
取保候审的条件与执行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取保候审由公安机关执行。
作为取保候审的金钱保证措施,保证金并非强制收取。根据我国现行的刑事诉讼法第七十三条之规定,如果犯罪嫌疑人或者被告人在此期间严格遵守法律法规和相关的限制性条件,则保证金将会被如数退还;倘若执法机构认为不需要继续羁押嫌疑人或被告人,便可以选择放弃保证金的收取。在实践中,司法机关会对保证金进行妥善保管,以确保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能够严格履行取保候审的各项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