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的相关规定,洗钱罪的追溯期限通常与其他普通刑事案件相同,按照一般性的犯罪追溯期进行计算。具体而言,第八十七条明确指出,对于被判定应处以五年以上但未满十年有期徒刑的犯罪行为,其追溯期限为十年。若犯罪行为自最后阶段发生以来,持续或连续状态已经超过五年,则应从犯罪行为终结之日开始计算。因此,对于洗钱罪(法定最高刑可达十年有期徒刑)来说,其追溯期限为十年。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八十七条
犯罪经过下列期限不再追诉:
(一)法定最高刑为不满五年有期徒刑的,经过五年;
(二)法定最高刑为五年以上不满十年有期徒刑的,经过十年;
(三)法定最高刑为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的,经过十五年;
(四)法定最高刑为无期徒刑、死刑的,经过二十年。如果二十年以后认为必须追诉的,须报请最高人民检察院核准。
二、洗钱罪的追诉时效是多少
根据我国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公安机关对涉及洗钱犯罪行为的案件,一般情况下会在十年之后停止继续追究刑事责任。针对法定最高刑期在五年以上但不满十年有期徒刑的犯罪行为,只要经过了十年,就可以不必再进行追究;而对法定最高刑期为无期徒刑或者死刑的犯罪行为,则需要经过二十年的时间才能够停止追诉。如果在二十年期限届满后,公安机关仍认为有必要进行刑事追诉的,那么他们需要向最高人民检察院提出申请并获得批准方可进行相应程序。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八十七条
犯罪经过下列期限不再追诉:
(一)法定最高刑为不满五年有期徒刑的,经过五年;
(二)法定最高刑为五年以上不满十年有期徒刑的,经过十年;
(三)法定最高刑为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的,经过十五年;
(四)法定最高刑为无期徒刑、死刑的,经过二十年。
如果二十年以后认为必须追诉的,须报请最高人民检察院核准。
依据我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的相关规定,洗钱犯罪的追究时效性原则上与其他一般性质的刑事犯罪案件相类似。具体到洗钱罪这一类犯罪,若是应当判处的刑罚在五年至十年内,则其追诉时效期为十年。如果犯罪行为的持续或者是连续状态超过五年的话,那么就应该自行为终止的那一天开始进行计算。因此,可以明确地指出,洗钱罪的追诉时效期通常为十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