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我国现行的刑事诉讼法制度下,取保候审作为一种强制性手段,通常会在涉案的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经司法部门依法逮捕之后,由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抑或是人民法院作出相应的决定。
然而,值得注意的是,若法院尚未正式立案受理该案件,则通常情况下并无必要进行取保候审,这主要是由于立案乃是刑事诉讼程序的起始点。一般而言,取保候审往往是在案件进入刑事诉讼程序之后,为防止涉案人员逃避侦查或审判而采取的一项必要措施。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二、法院没立案能取保候审吗
取保候审,亦称保释,乃法律施行之刑事强制措施之一,通常适用于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在被批准逮捕之后、提起公诉之前,乃至在审判过程中的阶段。
根据我国现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相关条款,刑事诉讼程序自法院立案之日起正式启动,然而,取保候审的决定权力主要掌握于负责侦查案件的机构(例如公安机关及检察机关)以及法院手中。在法院尚未立案之前,若侦查机关认定某嫌疑人具备取保候审的资格,便可依法对其采取此项措施。因此,从理论层面而言,即便法院尚未立案,仍然存在着对嫌疑人实施取保候审的可能性。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取保候审由公安机关执行。
在未经法庭正式立案受理的情况下,通常不允许申请办理取保候审。而关于取保候审的相关事宜,通常会在刑事诉讼程序启动之后,涉及到已经被逮捕的犯罪嫌疑人或者被告人等特定对象,并且需要由公安机关、检察院或者法院进行相应的决策和批准。立案作为刑事诉讼的起始点,如果尚未立案,那么就没有必要采取取保候审措施,以免涉嫌案件的人员借此机会逃避侦查或者审判工作。
认证律师
普法人次
最快响应
继续浏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