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婚后父母买的车子只有一人名的归谁
理论上来讲,夫妇在保持婚姻关系的过程中所积累的财富,通常都被视为夫妇的共有财产。因为夫妻之间的结合并非仅仅是人身联系的结合,同时还包括了财产联系的结合。当他们正式领取婚姻证书后,理应分享收益、并共同承担经济压力。所以,即使婚后购买的车辆仅登记有一方的姓名,只要该或双方在购车过程中有使用夫妻共同财产的情况,那么这辆车仍然属于夫妇的共同财产。
然而,倘若这辆车是由其中一方的父母出资赠与,那么一般而言,我们可以理解为这份赠与是对配偶两人的赠予,除非父母在赠与合同中明确指出,他们只是将车辆赠送给其中一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相关规定,在婚姻关系持续期内,夫妇所获得的包括股票交易所得在内的各项投资所得和劳动报酬等,都应该划归为夫妻共同财产。
另外,无论是接受他人赠予还是继承遗产,都应当以夫妻共同名义享有,但有捐赠人或者继承人特别注明仅赠送或遗嘱继承给某一方的情况则例外。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六十二条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第一千零六十三条下列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三)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二、婚后父母买房赠予女儿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吗
关于父母购买房产后赠送女儿事宜,该房屋是否视为其夫妇二人共同拥有的问题,需要我们考虑到多个层面进行分析和判断。
首先,倘若父母公开明确地声明该房屋为女儿独有时,便无需过多担忧,只需提供相关证人的见证即可,例如办理具有法律效力的公证手续等。从而确保这所住宅最终被认定为女儿独自所有的财产,与丈夫无任何关联性。
然而,当父母未能清晰表明此套房产的实际受赠对象,或是在赠与过程中缺乏足够确凿的证据以证实其为专门赠予女儿的礼物时,那么该房产在法律层面上可能将被视作夫妇双方的共有资产予以处理。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在婚后购买的车辆中,即便仅以其中一方名字进行了登记,但如该车实际使用到了夫妻双方共有的财产,那么它仍然被视为是夫妻双方共有的财产。而倘若某一方的父母为其购置了车辆,除非他们明确表示这笔款项仅仅是赠予给子女个人的,否则都将被视为是对夫妻双方的赠与行为。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获得的投资收益、劳动报酬等各类收入,除非夫妻双方事先有过特殊的约定,否则都应当被认定为是夫妻双方共有的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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