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处罚并非以赔偿损失为目的。所谓赔偿损失,乃是指当事人在自身行为构成违法之情形下,应当承担相应的责任和义务,向受害方进行经济上的补偿,而非含有任何惩罚性的意义。
至于行政处罚的具体种类及形式,主要涉及以下几种方式:给予警告或通报批评;处以罚款或者没收违法所得以及非法财物;暂时扣押许可证件,或者降低其资质等级,甚至吊销许可证件等等。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九条
(一)警告、通报批评;
(二)罚款、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
(三)暂扣许可证件、降低资质等级、吊销许可证件;
(四)限制开展生产经营活动、责令停产停业、责令关闭、限制从业;
(五)行政拘留;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行政处罚。
二、行政处罚会有案底吗
针对您提到的行政处罚是否会留下案底的问题,我可以明确地告诉您,在一般情况下,行政处罚是不会留下案底的。此处所说的“案底”通常是指某个人过去违反法律或者做出犯罪行为的记录。在法律上,也被称为“犯罪人员犯罪记录制度”。在我们国家的法律体系中,通常是指那些曾经有过刑事犯罪前科的档案资料,这些犯罪档案都需要存放在公安机关予以保管。然而,如果在犯罪的时候年龄未满十八岁,并且被判了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刑罚的话,那么这项有关的犯罪记录将会被密封保存起来。
《刑事诉讼法》第二百八十六条
犯罪的时候不满十八周岁,被判处五年有期徒刑以下刑罚的,应当对相关犯罪记录予以封存。
犯罪记录被封存的,不得向任何单位和个人提供,但司法机关为办案需要或者有关单位根据国家规定进行查询的除外。依法进行查询的单位,应当对被封存的犯罪记录的情况予以保密。
行政执法处罚的核心理念在于对违规违法行为加以积极的矫治,而非仅仅追求经济赔偿来弥补所遭受的损害。在法律制度中,经济赔偿被视为违法者对于受害方所作出的经济补偿,并不包含任何性质上的惩罚因素。行政处罚通常采用警告、公开谴责、罚金、收缴违法所得以及非法财物、暂停或者降低相应资质等级、撤销许可证照等多种形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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