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伙企业对外转让份额其他人没同意怎么办

最新修订 | 2024-07-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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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导读 根据合伙协议,合伙份额转让需全体合伙人一致同意。反对则协议无效。即使其他合伙人未行使优先购买权,只要同意退出或退还部分财产份额,可进行合理分割。若既不同意转让、不行使优先购买权,又不同意退出或退还,则视为全体合伙人默许转让。
合伙企业对外转让份额其他人没同意怎么办

一、合伙企业对外转让份额其他人没同意怎么办

依据合伙协议的约定,若转让合伙份额需要获得全体合伙人的一致同意才能生效;如果有部分合伙人对转让表示反对,那么相应的合伙份额转让协议将无法生效。在这种情况下,即使其他合伙人并未行使优先购买权,但是只要他们同意相关合伙人选择退出合伙关系或者退还部分财产份额,则可以对退还的财产进行合理分割。倘若其他合伙人既未同意转让,也没有行使优先购买权,还不愿意允许相关合伙人选择退出合伙或者退还部分财产份额,那么就等同于全体合伙人已经默许了该转让行为的发生。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企业法》第二十二条

除合伙协议另有约定外,合伙人向合伙人以外的人转让其在合伙企业中的全部或者部分财产份额时,须经其他合伙人一致同意。合伙人之间转让在合伙企业中的全部或者部分财产份额时,应当通知其他合伙人。

第四十五条

合伙协议约定合伙期限的,在合伙企业存续期间,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合伙人可以退伙:

(一)合伙协议约定的退伙事由出现;

(二)经全体合伙人一致同意;

(三)发生合伙人难以继续参加合伙的事由;

(四)其他合伙人严重违反合伙协议约定的义务。

二、合伙企业所得税起征点是多少

为大力支持小微企业发展,国家决定将小型微利企业年度应纳税所得额的最高限额从原先的30万元提升到了50万元。对于那些年应纳税所得额低于50万元(包含50万元在内)的小型微利企业来说,他们的收益可以按照50%的比例被计入应纳税所得额,再根据20%的税率进行企业所得税的缴纳。

《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

第一条

为了加强税收征收管理,规范税收征收和缴纳行为,保障国家税收收入,保护纳税人的合法权益,促进经济和社会发展,制定本法。

根据合伙协议中的相关条款,向外转让任何合伙份额必须经过全体合伙人的一致批准和同意。若有任何一位合伙人对此表示反对,那么该份协议将被判定为无效。然而,即便在这种情况下,如果其他合伙人选择放弃其优先购买权,或者主动提出退出并返还部分财产份额,那么仍然可以对这些财产进行合理的分配和分割。反之,如果所有合伙人既不愿意接受转让,也没有行使优先购买权,同时也不愿意退出或返还财产份额,那么这就等同于全体合伙人默认了此次转让行为的合法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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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此,我们的意见是:虽然确有同一个法律主体可以既是普通合伙人又是有限合伙人,两种身份互不影响的规定,但这样做会在很大程度上增加司法合伙企业内部运作和交易方面的难度,因为法官或第三人需要能够辨别同一主体的哪些行为是以普通合伙人身份作出的,哪些又是以有限合伙人身份作出的,我国现有的理论和经验准备可能难以充分应对。如果这种观点可以成立的话,那么,对于有限合伙人在合伙企业中的财产份额有同等条件下的优先购买权的人就只能是有限合伙人了。
与有限合伙人退伙和转让财产份额密切相关的另一个问题,是有限合伙人是否可以转变为普通合伙人。我们认为,有限合伙人所享有的财产份额与普通合伙人所享有的财产份额在性质上完全不同,不能够简单地进行转换。从这个意义上说,有限合伙人转变为普通合伙人,与合伙企业成员以外的人加入合伙企业成为普通合伙人,其性质没有多少差别,应基本适用有关入伙的规则。
因此,建议规定:有限合伙人转变为普通合伙人,应当先转让其在合伙企业中的全部财产份额,然后根据有关入伙的规定成为普通合伙人。有必要先转让全部财产份额是因为,如前所述,同一个法律主体不应同时成为一个有限合伙企业的普通合伙人和有限合伙人。同理,普通合伙人要转变为有限合伙人,也应当先根据本法有关退伙的规定退出合伙企业,然后再根据入伙的规定成为有限合伙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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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伙企业财产份额转让是否需要缴纳印花税
[律师回复] 您好,对于您提出的问题,我的解答是, 1、股权转让合同的双方当事人为纳税义务人,需申报缴纳股权转让印花税 。涉及股权转让的企业没有缴纳印花税的义务。股东之间转让股权,由转让股权的股东双方缴纳印花税,一般印花税率在万分之五左右。 2、根据《印花税暂行条例》及施行细则的规定,产权转移书据,是指单位和个人产权的买卖、继承、赠与、交换、分割等所立的书据。《国家税务局关于印花税若干具体问题的解释和规定的通知》(国税发〔〕155号)规定,财产所有权转移书据的征税范围是:经政府管理机关登记注册的动产,不动产的所有权转移所立的书据,以及企业股权转让所立的书据。适用税率按所载金额万分之五贴花。 3、同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印花税暂行条例》第八条:同一凭证,由两方或者两方以上当事人签订并各执一份的,应当由各方就所执的一份各自全额贴花。《印花税暂行条例施行细则》第十六条规定,产权转移书据由立据人贴花,如未贴或者少贴印花,书据的持有人应负责补贴印花所立书据以合同方式签订的,应由持有书据的各方分别按全额贴花。 所以这份股权转让合同的双方方当事人为纳税义务人,需申报缴纳股权转让印花税 元 ×0.05 元。涉及股权转让的企业没有缴纳印花税的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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