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车祸受伤后的索赔流程
在处理交通事故时,必须首先委托交警部门对事故责任做出明确划分,然后发布相应的《道路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
依据责任认定情况,当事人有权选择协议解决交通事故所涉及的赔偿事宜,同时也有权利请求交警部门予以调解。
然而,这种合法介入并非强制性的行为。若协议商谈无果,受害者则有权通过提起诉讼的方式,寻求法律途径解决,以争取获得对方赔偿的权益。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
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
在遭遇车祸之后,对于受害者的家庭成员而言,陪伴和照顾受害者是必须要承担的责任与义务。对此,法律也对家属提供了一定程度上的赔偿保护。
然而,根据现行法规及司法解释的规定来看,虽然家属的陪侍行为通常不被视为误工费用,即不是车祸赔偿范围内的.但家属可以有权请求保险公司或者侵权责任人支付相应的护理费用代替误工费用。
进一步来说,护理费用的具体金额应当以如下两种方法计算而得:
(1)如果家属拥有固定工作并因此而损失了工作收入的话,其所损失的那部分收入将被视为护理费用的计算基准。换言之,其最终获得的护理费用应该等同于其在遭遇车祸之前所获得的工作收入减去因车祸而丧失的收入。
(2)倘若家属没有任何工作收入,那么他们所应得到的护理费用就应当通过对比当地同等劳动水平的护士的护理薪酬来加以确定。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八条
护理费根据护理人员的收入状况和护理人数、护理期限确定。护理人员有收入的,参照误工费的规定计算;护理人员没有收入或者雇佣护工的,参照当地护工从事同等级别护理的劳务报酬标准计算。护理人员原则上为一人,但医疗机构或者鉴定机构有明确意见的,可以参照确定护理人员人数。护理期限应计算至受害人恢复生活自理能力时止。受害人因残疾不能恢复生活自理能力的,可以根据其年龄、健康状况等因素确定合理的护理期限,但最长不超过二十年。
在应对交通事故的过程中,首要步骤是请交警部门对事故责任进行严格的认定并发布《道路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在这之后,有关各方有权根据自身意愿主动寻求和解或者提请交警进行调解以解决赔偿问题。倘若无法达成和解协议,受害方有权利依法维护自身权益,积极主张并努力获取相应的赔偿补偿。
认证律师
普法人次
最快响应
继续浏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