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借款行为发生数年后进行补充书面证明,无论选择书写借条或者欠条均可。借款文件内需明确记录借款方即借款人、款项提供者即出借人和具体的借款金额等关键信息。通常情况之下,当债权人涉及到向他人出借款项时,应预先对债务人的身份证明进行审核以核实其是否具有足够的信用和还款能力,并且需要借款人当面向债权人亲手书写借款文书。若债务人在此之前便已书写好借贷合同并准备交付给债权人时,该借款文件极有可能存在债务方签署人并非本人而是由他人代理代笔的可能性。为保证借贷行为的合法性和公正性,我们建议在事后进行补充借条的书写和签署更为妥当。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六百六十七条借款合同是借款人向贷款人借款,到期返还借款并支付利息的合同。
第六百六十八条借款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但是自然人之间借款另有约定的除外。
借款合同的内容一般包括借款种类、币种、用途、数额、利率、期限和还款方式等条款。
第六百六十九条订立借款合同,借款人应当按照贷款人的要求提供与借款有关的业务活动和财务状况的真实情况。
二、借钱几年不还能起诉吗有效吗
在此情况下,债权人有资格选择通过法律途径进行追偿。自借贷期限届满之日起,若借款人未能如约履行还款义务,则债权人有权在法定的诉讼时效期限内,向法院提起诉讼之权。
根据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所述,向人民法院申请保护民事权益的诉讼时效规定了最低时限为三年。此三年诉讼时效期限的起算时间点应是从债权人得知或应当得知自身权益受到侵害以及义务人开始承担合同义务之日起计算得出的。因此,只要债权人能够在这三年的诉讼时效期限内及时向法院提出诉讼请求,那么法院将会依法予以受理并对相关案件进行审理。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
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
在几年以后需要进行的对借贷行为的书面证明补充过程中,可以自由地选择使用借据或者欠条作为凭证,但是必须要明确地记录下借款方、出借人以及借款的具体金额等关键信息。在债权人决定将资金出借之前,应该首先对债务人的身份以及其信用状况进行全面而深入的审查,并且最好能够亲自与债务人面对面地签订借款协议。如果债务人预先已经准备好了借贷合同,那么就有可能存在着由他人代为签字的潜在风险。因此,我们强烈建议在事后再行补充借据并进行签署,以确保整个借贷过程的合法性和公正性得到充分保障。
认证律师
普法人次
最快响应
继续浏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