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确保在税收复议过程中有效保护纳税人权利

最新修订 | 2024-07-17
浏览10w+
律图法律咨询
信得过的好律师
咨询我
专家导读 申请税务行政复议需向上一级税务监管机构提交,公民和纳税人应依法递交复议申请,保障自身权益。对税务机关的征税行为有异议时,先向复议机关提出复议,不满可再向法院起诉。申请时,需先按纳税决定缴纳或解除税款、滞纳金,或提供等额保证金。
如何确保在税收复议过程中有效保护纳税人权利

一、如何确保在税收复议过程中有效保护纳税人权利

在启动与税收有关的行政复议程序时,需向上一级税务监管机构提交申请。对于广大公民和纳税人而言,为了保障自身的合法利益和合理诉求,并充分利用法律所赋予的权利,要求税务机构对其行政行为进行复议审查,首要任务是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章制度递交复议申请。现阶段所实施的税务行政复议规则已经针对此情况作了明确规定。当纳税人或其他税务当事人对税务机关所做出的征税行为持有异议之时,应首先向复议机关提出行政复议请求,若对上述复议结果仍感不满,则可进一步向当地法院发起诉讼。贷款人在遵循以上条款提出行政复议申请的同时,必须先依据税务机关所下达的纳税决定如期足额交付或解除已缴的税款及滞纳款项,或是提供与其所需数目等量的保证金,然后方可依法提出行政复议申请。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第九条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知道该具体行政行为之日起六十日内提出行政复议申请;但是法律规定的申请期限超过六十日的除外。因不可抗力或者其他正当理由耽误法定申请期限的,申请期限自障碍消除之日起继续计算。

二、如何确保征地社保发放到农民个人手里

被征用农民的社会保障资金应从其个人、农村集体和地方政府多方面共同筹集来确保保障,具体到各个比例及金额则需根据当地的实际情况作出适当调整。在征收农村集体所有权的土地时,必须为被征用的农民提供足够的社会保险费用,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颁布的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将这些农民妥善地纳入到相应的社会保险体系中去。

《土地管理法》第四十六条

国家征收土地的,依照法定程序批准后,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予以公告并组织实施。

被征用土地的所有权人、使用权人应当在公告规定期限内,持土地权属证书到当地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办理征地补偿登记。

在进行税务行政复议程序时,应当向上级税务监督管理部门提交申请;身为公民与纳税人,我们都必须自觉遵守法律规定,依法履行复议申请义务,以确保自身合法权益得到有效维护。在对税务机关的征税行为存在异议的情况下,首先应当向复议机关提出复议请求,若仍感不满意,则可以进一步向法院提起诉讼。在提出复议申请之前,申请人需要按照纳税决定先行缴纳或者解除相应的税款、滞纳金,或者提供等额的保证金作为担保

立即免费测试 仅需1分钟
投诉/举报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由律图网结合政策法规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不代表平台的观点和立场。若内容有误或侵权,请通过右侧【投诉/举报】联系我们更正或删除。
展开
本文3k字,预估阅读时间10分钟
浏览全文
文章速读
问题没解决? 125200人选择咨询律师
6600位律师在线平均3分钟响应99%好评
如何确保在税收复议过程中有效保护纳税人权利
一键咨询
  • 156****8118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盐城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南通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0****2770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无锡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4****2486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淮安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8****8774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泰州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7****4714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徐州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常州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6****8380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镇江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1****0775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 163****3040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0****8542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0****8633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4****5744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2****2037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南京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扬州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苏州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南通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8****1480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南通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2****8421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连云港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苏州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8****5782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大家也在问

为你推荐
南京134****8697用户1分钟前已获取解答
泰州152****4509用户1分钟前已获取解答
常州152****3425用户2分钟前已获取解答
如何在税收复议中保护纳税人的权利?
在税收复议中保护纳税人的权利的方式是:向作出行政处罚的上一级税务部门提出行政复议。在我国的税务征收的程序规定中,如果行政复议的申请人对税务机关作出的征税以外的其他税务具体行政行为不服,可以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10w+浏览
税务类纠纷
您好,我表妹和他的朋友现在开了一个公司了,公司在我表妹的经营下发展的还可以,现在准备开始分红的时候,个人合伙利润确定了之后,怎么确定缴纳个人所得税的
[律师回复]
一、纳税额确定:合伙企业的投资者按照合伙企业的全部生产经营所得和合伙协议约定的分配比例确定应纳税所得额,合伙协议没有约定分配比例的,以全部生产经营所得和合伙人数量平均计算每个投资者的应纳税所得额。
二、税率:个人独资企业和合伙企业(以下简称企业)每一纳税年度的收入总额减除成本、费用以及损失后的余额,作为投资者个人的生产经营所得,比照个人所得税法的“个体工商户的生产经营所得”应税项目,适用5%~35%的5级超额累进税率,计算征收个人所得税。
三、申报机关:投资者应向企业实际经营管理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缴纳个人所得税。投资者从合伙企业取得的生产经营所得,由合伙企业向企业实际经营管理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缴纳投资者应纳的个人所得税,并将个人所得税申报表抄送投资者。
扩展资料:
《个人独资企业和合伙企业投资者征收个人所得税的规定》
第六条
凡实行查账征税办法的,生产经营所得比照《个体工商户个人所得税计税办法(试行)》(国税发〔1997〕43号)的规定确定。但下列项目的扣除依照本办法的规定执行:
(一)投资者的费用扣除标准,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地方税务局参照个人所得税法“工资、薪金所得”项目的费用扣除标准确定。?投资者的工资不得在税前扣除。
(二)企业从业人员的工资支出按标准在税前扣除,具体标准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地方税务局参照企业所得税计税工资标准确定。
(三)投资者及其家庭发生的生活费用不允许在税前扣除。投资者及其家庭发生的生活费用与企业生产经营费用混合在一起,并且难以划分的,全部视为投资者个人及其家庭发生的生活费用,不允许在税前扣除。
(四)企业生产经营和投资者及其家庭生活共用的固定资产,难以划分的,由主管税务机关根据企业的生产经营类型、规模等具体情况,核定准予在税前扣除的折旧费用的数额或比例。
(五)企业实际发生的工会经费、职工福利费、职工教育经费分别在其计税工资总额的2%、14%、1.5%的标准内据实扣除。
(六)企业每一纳税年度发生的广告和业务宣传费用不超过当年销售(营业)收入2%的部分,可据实扣除;超过部分可无限期向以后纳税年度结转。
(七)企业每一纳税年度发生的与其生产经营业务直接相关的业务招待费,在以下规定比例范围内,可据实扣除:全年销售(营业)收入净额在1500万元及其以下的,不超过销售(营业)收入净额的5‰;全年销售(营业)收入净额超过1500万元的,不超过该部分的3‰。
(八)企业计提的各种准备金不得扣除。
快速解决“公司经营”问题
当前6600位律师在线
立即咨询
浏览更多不如直接问
获取专业解答,125200 人正在咨询
行政复议纳税担保是否需要交纳?
政府的所有工作中税务的问题总是处于经常被公民觉得有侵害行为的状态,所以公民要求在税务上行政复议的申请情况也是非常频繁的,而有些公民会发现自己想要复议的时候却被告知只有缴纳担保才能够启动,那么,行政复议纳税担保是否需要交纳?
10w+浏览
税务类纠纷
纳税义务发生时间如何确定,纳税义务发生时间如何确定
[律师回复] 解答如下, 问:纳税义务发生时间如何确定答:《增值税暂行条例》对增值税纳税义务发生时间的确定,是从销售实现的形式上来加以界定的,具体规定如下:
1.销售货物或者应税劳务,其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为收讫销售款或者取得索取销售款凭据的当天。根据结算方式不同,具体为:其
一,采取直接收款方式销售货物,不论货物是否发出,均为收到销售款或取得索取销售款的凭据,并将提货单交给买方的当天;其
二,采取托收承付和委托银行收款方式销售货物,为发出货物并办妥托收手续的当天;其
三,采取赊销和分期收款方式销售货物,为按合同约定的收款日期的当天;其
四,采取预收货款方式销售货物,为货物发出的当天;其
五,委托其他纳税人代销货物,为收到代销单位代销清单的当天;其
六,销售应税劳务,为提供劳务同时收讫销售款或取得索取销售款的凭据的当天;其
七,纳税人发生按规定视同销售货物行为的,为货物移送的当天。
2.进口货物,其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为报关进口的当天。对以上规定进行分析可发现,税法所规定的销售额确认的时间与会计制度的规定存在着差异。企业会计制度要求销售收入实现需要四个条件同时具备:一是企业已将商品所有权上的风险和报酬转移给买方;二是企业既没有保留通常与所有权相联系的继续管理权,也没有对已售出的商品实施控制;三是与交易相关的经济利益能够流入企业;四是相关的收入和成本能够可靠计量。从两方面的规定来看,会计制度对销售实现的规定是从会计核算主体利益的角度出发的,会计制度体现出实质重于形式的原则;而税收则是从保障国家税收出发的,税法更注重收入形式的规定,讲究证据的可操作性,只要相关手续符合税法要件的规定,就标志着纳税义务发生。
问题紧急?在线问律师 >
6600 位律师在线,高效解决问题
税收复议纳税担保的规定是什么?
税收复议纳税担保的规定是:需要先提供纳税担保,再申请行政复议。在我国的税收行政复议的规定中的纳税担保,是指经税务机关同意或确认,纳税人或其他自然人、法人、经济组织以保证、抵押、质押的方式,为纳税人应当缴纳的税款及滞纳金提供担保的行为。
10w+浏览
税务类纠纷
问题未解决?即刻提问 >
已帮助 3亿+ 用户解决法律难题
申请税收复议可在纳税前复议吗?
申请税收复议是不可以在纳税前复议的。在我国的税务管理中,纳税人、扣缴义务人、纳税担保人同税务机关在纳税上发生争议时,必须先依照税务机关的纳税决定缴纳或者解缴税款及滞纳金或者提供相应的担保,然后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10w+浏览
税务类纠纷
问题紧急?在线问律师 >
6600 位律师在线,高效解决问题
房产税纳税时间如何确定
纳税人将原有的房产用于生产经营,从生产经营之月起缴纳房产税。纳税人自行新建房屋用于生产经营,从建成之次月起缴纳房产税。纳税人委托施工企业建设的房屋,从办理验收手续之次月起缴纳房产税。纳税人购置新建商品房,自房屋交付使用之次月起缴纳房产税。
10w+浏览
我表妹现在十分喜欢拍照,前段时间我表妹打算和他的朋友合伙开一个照相馆,已经去工商局办理了营业执照了,有限合伙人个人纳税地确定,如何确定税收点的?
[律师回复]
一、纳税额确定:合伙企业的投资者按照合伙企业的全部生产经营所得和合伙协议约定的分配比例确定应纳税所得额,合伙协议没有约定分配比例的,以全部生产经营所得和合伙人数量平均计算每个投资者的应纳税所得额。
二、税率:个人独资企业和合伙企业(以下简称企业)每一纳税年度的收入总额减除成本、费用以及损失后的余额,作为投资者个人的生产经营所得,比照个人所得税法的“个体工商户的生产经营所得”应税项目,适用5%~35%的5级超额累进税率,计算征收个人所得税。
三、申报机关:投资者应向企业实际经营管理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缴纳个人所得税。投资者从合伙企业取得的生产经营所得,由合伙企业向企业实际经营管理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缴纳投资者应纳的个人所得税,并将个人所得税申报表抄送投资者。
扩展资料:
《个人独资企业和合伙企业投资者征收个人所得税的规定》
第六条
凡实行查账征税办法的,生产经营所得比照《个体工商户个人所得税计税办法(试行)》(国税发〔1997〕43号)的规定确定。但下列项目的扣除依照本办法的规定执行:
(一)投资者的费用扣除标准,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地方税务局参照个人所得税法“工资、薪金所得”项目的费用扣除标准确定。?投资者的工资不得在税前扣除。
(二)企业从业人员的工资支出按标准在税前扣除,具体标准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地方税务局参照企业所得税计税工资标准确定。
(三)投资者及其家庭发生的生活费用不允许在税前扣除。投资者及其家庭发生的生活费用与企业生产经营费用混合在一起,并且难以划分的,全部视为投资者个人及其家庭发生的生活费用,不允许在税前扣除。
(四)企业生产经营和投资者及其家庭生活共用的固定资产,难以划分的,由主管税务机关根据企业的生产经营类型、规模等具体情况,核定准予在税前扣除的折旧费用的数额或比例。
(五)企业实际发生的工会经费、职工福利费、职工教育经费分别在其计税工资总额的2%、14%、1.5%的标准内据实扣除。
(六)企业每一纳税年度发生的广告和业务宣传费用不超过当年销售(营业)收入2%的部分,可据实扣除;超过部分可无限期向以后纳税年度结转。
(七)企业每一纳税年度发生的与其生产经营业务直接相关的业务招待费,在以下规定比例范围内,可据实扣除:全年销售(营业)收入净额在1500万元及其以下的,不超过销售(营业)收入净额的5‰;全年销售(营业)收入净额超过1500万元的,不超过该部分的3‰。
浏览更多不如直接问
获取专业解答,125200 人正在咨询
律图 > 法律知识 > 非诉讼类 > 税务信息查询 > 如何确保在税收复议过程中有效保护纳税人权利
仅需1分钟,快速了解自身风险
立即试试 限时免费
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