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物业私自停水停电找哪个部门
若物业管理方决定对业主实施断电措施,他们应首先考虑向当地区域范围内的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进行汇报,如地方房屋管理局或其他类似机构。这些特定行政部门是物业公司在运营中所必需遵守的强制性规则制定和执行者。针对物业公司可能采取的以断水、断电等方式威胁住宅业主的行为,住宅的所有权人完全有权将此问题上报给相关的供水公司以及电力公司,同时亦可前往县级以上的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进行投诉处理。对于因断水、断电而发生的直接财产损害,住宅的所有权人还享有法定权利通过司法诉讼程序寻求相应的法律补偿。
《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力法》
第二十九条供电企业在发电、供电系统正常的情况下,应当连续向用户供电,不得中断。因供电设施检修、依法限电或者用户违法用电等原因,需要中断供电时,供电企业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事先通知用户。用户对供电企业中断供电有异议的,可以向电力管理部门投诉;受理投诉的电力管理部门应当依法处理。
第六十五条违反本法第三十二条规定,危害供电、用电安全或者扰乱供电、用电秩序的,由电力管理部门责令改正,给予警告;情节严重或者拒绝改正的,可以中止供电,可以并处五万元以下的罚款。
二、物业私自将绿化改为停车位违法吗
若侵犯了我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的物权规则,可以依法直接向物业公司提出赔偿要求。
根据中国民法典所述,在建筑区划范围之内,规划用于放置车辆的停车位与车库之所有权归属,可由当事人通过买卖、赠与或租赁等方式进行约定。而占用小区业主公共所有的道路或其他场所用以停车的车位,则应归全体业主共同拥有。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七十五条
建筑区划内,规划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车库的归属,由当事人通过出售、附赠或者出租等方式约定。占用业主共有的道路或者其他场地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属于业主共有。
第二百七十六条
建筑区划内,规划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车库应当首先满足业主的需要。
倘若物业管理公司计划采取断电措施以对付业主们的行为,他们应当首先向本地房地产行政主管机构进行通报,例如所在地的房屋管理局。对于物业公司可能采取的断水和断电这样的威胁性行为,业主可以向负责供水和供电业务的相关公司进行申诉,同时也有权利向县级以上级别的房地产管理部门提交投诉申请。在这一过程中,由于断水电可能给业主带来的财产损失,业主均有权通过法律手段来寻求相应的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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