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彩礼怎么给才能有法律保护
在我国现行法律中,虽然没有专门针对彩礼的具体规定,但《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明确规定了严禁借缔结婚姻之名收取财物这种行为。
根据该法典第一千零四十二条,【婚姻家庭的禁止性规定】明确表示禁止任何形式的包办、买卖婚姻或者其他任何试图干预或影响婚姻自由的行为。
此外,本法也明令禁止借婚姻索取财物;严禁重婚行为;严禁已有配偶者与他人非法同居;严禁家庭暴力事件发生。
同时,也严厉禁止家庭成员之间进行虐待及遗弃的行为。
《民法典》
第一千零四十二条【婚姻家庭的禁止性规定】禁止包办、买卖婚姻和其他干涉婚姻自由的行为。禁止借婚姻索取财物。
二、彩礼怎么判
倘若所涉及之彩礼已被实际动用,则法院对其作出裁判需基于以下几方面进行考量:
首先,若该彩礼款项被用以支付和弥补夫妻二人日常生活中所产生的费用或开支,那么在通常情况下,女方无需将此部分彩礼退回;
然而,如若彩礼并非为双方共同生活所需,反而被应用于女方个人私有财产上,且在符合相关法律规定的前提下,男方有权向女方提出返还请求,此时女方便应当依照法律规定予以返还。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五条
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
(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
(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的;
(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适用前款第二项、第三项的规定,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
尽管在我国现行法律法规中尚未明确对彩礼予以规制,然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二条已经明确禁止利用婚姻关系故意要求获得金钱或其他财物,同时也禁止任何形式的包办婚姻或者买卖婚姻,这些行为都被视为对婚姻自由的严重干涉。除此之外,法律还严厉禁止诸如重婚、非法同居、家庭暴力、虐待以及遗弃家庭成员等违法犯罪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