取保候审闲置区域算刑期吗

最新修订 | 2024-07-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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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导读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七十九条,取保候审期间侦查、起诉及审判不得停止,嫌疑人需配合调查。闲置行为可能违法,但刑期计算需结合《刑法》及案情。是否计入刑期需深入研究和探讨。
取保候审闲置区域算刑期吗

一、取保候审闲置区域算刑期吗

依照我国现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七十九条)之规定,取保候审期间内,案件的侦查、起诉及审判过程不得被停止或拖延。此项规定意指在取保候审期间,犯罪嫌疑人与被告人须严格遵循法定要求,积极配合司法机关展开的各项调查工作以及诉讼程序。若在此期间出现无正当理由的闲置行为,即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未能按规定履行相关义务,则可能会被视为违反了取保候审的相关规定,进而可能对其刑期的计算产生不利影响。

然而,值得注意的是,该法条并未明确规定取保候审期间的闲置行为是否应计入刑期之内。刑期的计算往往涉及更为详尽的法律规定,其中可能包括《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有关刑期计算的具体条款。因此,对于取保候审期间的闲置行为是否应计入刑期,需依据具体案件情况以及相关法律规定进行综合分析判断。总而言之,根据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七十九条之规定,取保候审期间的闲置行为可能被视为违法行为,但其是否应计入刑期之内,还需结合其他相关法律规定以及具体案情进行深入研究与探讨。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七十九条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取保候审最长不得超过十二个月,监视居住最长不得超过六个月。

在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期间,不得中断对案件的侦查、起诉和审理。对于发现不应当追究刑事责任或者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期限届满的,应当及时解除取保候审、监视居住。解除取保候审、监视居住,应当及时通知被取保候审、监视居住人和有关单位。”

二、取保候审没交保证金放人

依照相关法律规定,若您选择以提供保证金的形式申请取保候审,须知晓,如未能按时足额缴纳保证金,公安机关将无法对您解除限制并允许其离开。因此,您需要等到保证金额度得到确认之后,方可正式启动取保候审程序

在此过程中,保证金实际上是您用金钱来交换暂时不对个人自由进行限制的权利。不过请放心,这并不意味着您已经被判定为罪犯,而是由我们共同遵守的法律规定所衍生出的一项制度安排。

简单来说,在现阶段,尽管您仍然被警方视为犯罪嫌疑人,但我们决定不对您实施拘留等强制性羁押措施,而希望您能够支付一定数额的保证金,同时享有一定程度上的自由。当然,假如在这个过程中您擅自逃离,那么保证金将会被依法追回;反之,只要您能遵守各项法律法规,待案件审理结束之后,保证金将原封不动地归还给您。在本质上,它与未来是否会被判定为有罪无关。

《刑事诉讼法》

第六十五条人民、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取保候审由公安机关执行。

第六十六条人民、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决定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取保候审,应当责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提出保证人或者交纳保证金。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七十九条之规定,在取保候审的期限内,公安机关进行侦查、检察院提起公诉以及法院审理案件均不得受到任何阻碍或中断,同时,被取保候审人员亦必须积极配合相关部门开展相关调查工作。尽管闲置行为或许构成了法律意义上的违法违规现象,但是具体到刑罚的执行方面,还需要结合中国《刑法》和案件的具体情况来进行全面评估和考量。对于此类行为是否应当计入刑期,我们认为仍有必要进行更为深入的研究与探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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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回复] 解答如下,   可向当地教育主管部门进行申诉,如果还不行,还可向当地媒体进行投诉爆料。  
一、有下列情况者,应允许退学、退费:  
1、民办高校未经批准擅自招收学历教育学生或者学校以招生广告进行虚假宣传,以误导、欺骗等方式招收学生的,引起学生不满,可提出书面申请要求退学并提供有关招生广告,学校应该批准退学,并退还全部所收费用。   
2、新生报到注册后,学生因患有传染病、严重疾病(凭县级以上医院诊断证明)不能坚持学习,凭录取通知书、有关证明和本人申请要求退学的,学校应该批准退学,可按下列规定退费。   学生报到注册后,二周内要求退学者,退还本学年度学费、住宿费的80。   学生报到注册后三周内要求退学者,退还本学年度学费的70,住宿费不退。   学生报到注册后四周内要求退学者,退还本学年度学费的60,住宿费不退。   学生报到注册四周以后要求退学者,不退费。   
3、学生报到注册后,因应征入伍,凭入伍通知书和退学申请办理退学手续,按报到注册时起至提出退学申请之时止的实际时间(按每学年学习时间10个月计算),扣除在校期间学费、住宿费后,退还剩余部分。   
4、学生因意外事故或家庭经济发生重大困难而不能坚持学习者,凭乡(镇)以上政府有关证明和退学申请办理退学手续,按报到注册后至批准退学之时实际时间(按每学年学习时间10个月计算),扣除在校期间学费、住宿费后,退还剩余部分。   
5、学校所开设专业由于招生人数少不能成班(指该专业学生人数少于20人,特殊专业除外),并且40课时不能按教学计划进行正常教学活动,学生本人又不愿意转入其他专业学习的或所开专业学生人数少于10人的,学校应该同意退学,并退还本学年度所收全部费用。   
6、学生报到注册前预缴学费等款项,因某些原因不能来报到参加学习者,应退还预缴全部款项。   
二、有下列情况者不给予退费:  学生因受到开除学籍、勒令退学处分,以及触犯刑律不能继续在校学习者,所收费用一律不退。   
三、学校应在学生提交退学申请二十天内给予学生是否同意退学书面答复,并说明理由。超过二十天不予答复的,则视同学校同意学生退学。   
四、我省民办高校不办理转学手续。学生确有特殊困难,不转学不能坚持学习者,应由转出学校和转入学校双方协商解决,已考成绩可以认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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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回复] 您好,关于这个问题,我的解答如下, 闲置土地可以进行转让吗 持有并准备增值后转让的土地使用权,是指企业取得的、准备增值后转让的土地使用权。但是,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认定的闲置土地,不属于持有并准备增值后转让的土地使用权。 根据1999年4月26日国土资源部发布的《闲置土地处理办法》的规定,土地使用者依法取得土地使用权后,未经原批准用地的人民政府同意,超过规定的期限未动工开发建设的建设用地属于闲置土地。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也可以认定为闲置土地: (1)国有土地有偿使用合同或者建设用地批准书未规定动工开发建设日期,自国有土地有偿使用合同生效或者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建设用地批准书颁发之日起满1年未动工开发建设的; (2)已动工开发建设但开发建设的面积占应动工开发建设总面积不足三分之一或者已投资额占总投资额不足25%且未经批准中止开发建设连续满1年的; (3)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闲置土地处理办法》还规定,经法定程序批准,对闲置土地可以选择延长开发建设时间(不超过1年)、改变土地用途、办理有关手续后继续开发建设等方案。 土地转让简介 1、土地所有人将土地所有权有偿或无偿地转移给他人。有偿的是买卖,无偿的是赠与或遗赠。土地转让行为只能发生在土地私有制的社会里,我国在农业、手工业和工商业改造基本完成之后,土地变私有制为公有制,因而不允许土地转让。但是土地的使用权可以依法转让,受让人仅对土地享有使用权,而所有权仍属于国家或集体。 2、在土地家庭承包经营的情况下,土地转让指承包人自找对象,由第三者代替自己向发包人履行承包合同的行为。转让的合同内容虽无改变,但是变更了承包人,终结了原承包人与发包人的权利义务关系,确立了受让人与发包人的权利义务关系。土地承包经营权转让时,承包方与第三者应订立书面协议。 相关土地转让税率: 转让土地使用权,按转让无形资产税目缴纳营业税,税率为5% 转让建筑物有限产权或永久使用权,将不动产无偿赠与他人的行为视同销售不动产,按5%的税率缴纳营业税。
闲置土地被政府征用后,闲置后土地是否可以继续使用
[律师回复] 1、根据法律规定及实际情况,当前土地补偿费的支付有三种情形:以村民小组为集体土地经营管理单位时,可由村民小组组织分配; 以村民委员会为集体土地经营管理单位时,可由村民委员会组织分配;如经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讨论决定后,将分配方案提交征地单位的,征地单位也可根据该方案直接将土地补偿费支付给村民。而安置补助费的发放一般是根据法律规定,只能由征地单位直接支付给村民。 2、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费的分配因产权人、种植人相对比较明确,一般不存在很大的争议,容易产生纠纷的主要是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的分配。分配方式一般有二种:一是由分有责任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平均分配,无论其承包的责任田是否被征用;二是谁承包的责任田被征用,就归谁所有。在实际分配中,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经常以少数服从多数的“民主”原则决定少数人享有或不享有征地补偿费的分配权利,该部份人如果服从时便能顺利分配下去,如果他们不服从多数人决定时极易产生纠纷。法律已规定土地补偿费归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所有,所以有权参与分配的也只能是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而认定的依据一般应以户籍为原则,但户籍又不是惟一依据。
闲置土地处置不了应该如何办
[律师回复] 您好,关于闲置土地处置不了应该如何办这个问题,我的解答如下, 《闲置土地处置办法》的立法精神是盘活闲置土地,促进土地的高效合理利用。因此,除未使用土地或未动工开发满2年的土地应当无偿收回外,可以采用以下方式处置:一是延长开发建设时间,但最长不得超过1年。对已缴清土地价款及相关费用且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城市总体规划要求,在近期有意动工建设的,收取闲置费的同时,可以延长开发建设时间,延长的时间从批准延长之日算起。二是安排临时使用,待原项目开发建设条件具备后,重新批准开发,土地增值的,由政府收取增值地价。三是政府为土地使用者置换其他等价闲置土地或者现有建设用地进行开发建设。四是政府采取招标、拍卖等方式确定新的土地使用者,对原建设项目继续开发建设,并对原土地使用者给予补偿。五是土地使用者与政府签订土地使用权交还协议等文书,将土地使用权交还给政府,原土地使用者需要使用土地时,政府应当依照土地使用权交还协议等文书的约定供应与其交还土地等价的土地。《关于促进节约集约用地的通知》(国发〔2020〕3号)重申:土地闲置满两年、依法应当无偿收回的,坚决无偿收回,重新安排使用;土地闲置满一年不满两年的,按出让或划拨土地价款的20%征收土地闲置费。对闲置土地特别是闲置房地产用地要征缴增值地价。依照以上规定,本案中该企业的土地闲置已满2年,依法应当无偿收回,市国土资源局的做法是正确的。但值得注意的是,各级国土资源管理部门在依法处置闲置土地的同时,要注意与用地者的沟通协调工作,这也是闲置土地能否顺利处置的关键所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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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是“闲置土地”?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人超过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有偿使用合同或者划拨决定书约定、规定的动工开发日期满1年未动工开发的,将被认定为闲置的国有建设用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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征地拆迁
土地闲置的事实认定
[律师回复] 您好,针对您的土地闲置的事实认定问题解答如下, 对土地闲置的正确认定,是能够无偿收回土地的基本前提因此,按照构成土地闲置的规定,提供充足、有力、有理的事实依据,是保证合法顺利收回闲置地的关键其
一,对土地闲置时间的认定,应注意出让合同有约定的,按照约定时间确定出让合同没有约定的,则应按照政府批准文件的时间确定笔者认为,不能按照颁发国有土地使用权证书的时间确定土地闲置的起始时间,否则会导致故意囤地的开发企业延迟申请土地使用权登记其
二,对投资额度的确定,不应由国土资源部门自行确定国土资源部门应当聘请有价格鉴定资质的单位进行鉴定,并出具鉴定报告对开发面积不足1/3的认定,应由国土资源部门和规划部门联合进行应根据土地出让时规划部门出具的详细性规划,通过现场丈量进行比对,然后由规划和国土部门共同出具报告,确定其投资建设的面积其
三,要正确界定不属于用地单位自身原因造成闲置的违约责任,这对决定是否无偿收回土地使用权有至关重要的作用从实际情况看,主要有两种情况不属于用地单位自身原因造成的土地闲置,一种是由于政府规划的原因造成的土地闲置土地使用权出让后,政府改变了对该区域的规划,致使用地单位不能按期开工建设另一种情况是政府的配套建设没有如期完成收回闲置土地的一般程序收回闲置土地,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应按照下列程序进行:一是进行立案,调查取证,认定事实根据以上对闲置土地认定的基本要求,国土资源部门在立案后,应通过现场调查,以及对当事人、规划部门、市政电力等公用事业部门进行取证,确定是否构成闲置二是应告知当事人其有“要求听证”的权利当事人要求听证的,应当举行听证会;当事人不要求听证的,应当出具放弃听证证明三是在报原批准机关批准后,下发收回闲置土地决定书,送达当事人,并告知当事人有申请行政复议和提起行政诉讼的权利被收回的土地上已经依法设立抵押权的,应当通知抵押权人四是收回《建设用地批准书》或者终止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注销国有土地使用权证书五是通知计划、规划、建设等部门撤销有关批准文件最后是对收回土地使用权事项进行公示,至此完成对土地使用权的收回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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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闲置学校怎么办
[律师回复] 解答如下,   可向当地教育主管部门进行申诉,如果还不行,还可向当地媒体进行投诉爆料。  
一、有下列情况者,应允许退学、退费:  
1、民办高校未经批准擅自招收学历教育学生或者学校以招生广告进行虚假宣传,以误导、欺骗等方式招收学生的,引起学生不满,可提出书面申请要求退学并提供有关招生广告,学校应该批准退学,并退还全部所收费用。   
2、新生报到注册后,学生因患有传染病、严重疾病(凭县级以上医院诊断证明)不能坚持学习,凭录取通知书、有关证明和本人申请要求退学的,学校应该批准退学,可按下列规定退费。   学生报到注册后,二周内要求退学者,退还本学年度学费、住宿费的80。   学生报到注册后三周内要求退学者,退还本学年度学费的70,住宿费不退。   学生报到注册后四周内要求退学者,退还本学年度学费的60,住宿费不退。   学生报到注册四周以后要求退学者,不退费。   
3、学生报到注册后,因应征入伍,凭入伍通知书和退学申请办理退学手续,按报到注册时起至提出退学申请之时止的实际时间(按每学年学习时间10个月计算),扣除在校期间学费、住宿费后,退还剩余部分。   
4、学生因意外事故或家庭经济发生重大困难而不能坚持学习者,凭乡(镇)以上政府有关证明和退学申请办理退学手续,按报到注册后至批准退学之时实际时间(按每学年学习时间10个月计算),扣除在校期间学费、住宿费后,退还剩余部分。   
5、学校所开设专业由于招生人数少不能成班(指该专业学生人数少于20人,特殊专业除外),并且40课时不能按教学计划进行正常教学活动,学生本人又不愿意转入其他专业学习的或所开专业学生人数少于10人的,学校应该同意退学,并退还本学年度所收全部费用。   
6、学生报到注册前预缴学费等款项,因某些原因不能来报到参加学习者,应退还预缴全部款项。   
二、有下列情况者不给予退费:  学生因受到开除学籍、勒令退学处分,以及触犯刑律不能继续在校学习者,所收费用一律不退。   
三、学校应在学生提交退学申请二十天内给予学生是否同意退学书面答复,并说明理由。超过二十天不予答复的,则视同学校同意学生退学。   
四、我省民办高校不办理转学手续。学生确有特殊困难,不转学不能坚持学习者,应由转出学校和转入学校双方协商解决,已考成绩可以认可。   
五、学生报到注册日,秋季开学以九月一日或以后,春季开学以三月一日或以后的具体报到注册时间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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