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父亲贷款买的房子,过户给儿子贷款谁还
虽然房屋产权可以被赠予给他人,但是房屋所有者必须在取得银行的同意之后,才能够完成过户手续。若房屋尚有未偿还的贷款,那么这种情况并不妨碍房屋所有者与受赠方签订房屋赠予协议。
然而,值得注意的是,在贷款尚未偿还完全之前,房屋的所有权转让无法得到正式确认和备案,并且房屋所负担的贷款仍然需要由原房屋购买者负责偿付。对于银行提供的按揭贷款,即便房屋被设定为抵押物,未经银行同意,任何形式的处分(如出售或赠与等等)都是不合法的。这意味着,在没有还完银行贷款并解除抵押之前,此类房屋都无法进行过户。因此,依照我国现行的法律法规,尚未解除按揭抵押的房屋,是不得进行过户等相关行为的;唯有在完成解压手续之后,才可以对相关房屋进行过户操作。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二百一十五条
当事人之间订立有关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不动产物权的合同,除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外,自合同成立时生效;未办理物权登记的,不影响合同效力。
第六百五十七条
赠与合同是赠与人将自己的财产无偿给予受赠人,受赠人表示接受赠与的合同。
第六百五十九条
赠与的财产依法需要办理登记或者其他手续的,应当办理有关手续。
二、父亲贷款欠债子女有义务偿还吗
原则上,作为成年人,其亲生父亲所负债务并未必然要求由其直系亲属负有法定的偿还义务。
然而,考虑到特定情况下,如债务人离世且其财产已由其子嗣依法继承时,则其权利承受人应当以继承所得的财产为限,对其父生前所负债务承担相应的清偿责任。但需注意的是,若继承所得财产无法完全覆盖债务总额,则继承人无需额外承担超出部分的还款责任。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六十一条
继承人以所得遗产实际价值为限清偿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
超过遗产实际价值部分,继承人自愿偿还的不在此限。
继承人放弃继承的,对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可以不负清偿责任。
第一千一百六十二条
执行遗赠不得妨碍清偿遗赠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
在我国现行制度下,房屋产权可以进行赠予行为,然而必须经过相关银行的批准后方能正式办理过户手续尽管存在尚未偿还的贷款,这并不妨碍签署赠予协议的进行但是,在贷款尚未清偿完毕之前,该房产的所有权转移的有效性将无法得到证实并进行备案处理并且,该项贷款仍将由最初购买房屋的购房者继续承担还款责任在此情况下,若没有取得银行方面的批准,任何对抵押房屋(例如出售或赠予)的处置行为都将被视为非法行为因此,对于那些尚未解除抵押的房屋,是不能够进行过户操作的,只有在完成了解除抵押的相关手续之后,方能进行正常的过户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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