至于向工商行政管理局提交的相关变更材料,需涵盖如下几项重要内容:
首先,必须由具有合法资格的法定代表人亲笔签名并填写《公司变更登记申请表》;
其次,根据相关规定需要提供《申请登记委托书》进行审核;
再者是经办人本人的身份证明复印件(须经过严格的验证流程);除此之外还有股东大会就股权变更事宜所做出的正式决议;新加入的股东的身份证明复印件(同样要验证真实性);全新的公司章程或者对原章程进行修订后的新章程;所有权公证书的原件也在需要提交的材料之列;
同时还包括企业经营许可证的正本以及所有副本的原件;对于因变更股东而导致董事、经理、监事职务发生变动的情况,还需要附上相关的任命与免职文件以供审查。
《公司法》
第七十三条
依照本法第七十一条、第七十二条转让股权后,公司应当注销原股东的出资证明书,向新股东签发出资证明书,并相应修改公司章程和股东名册中有关股东及其出资额的记载。对公司章程的该项修改不需再由股东会表决。
第八十条
股份有限公司采取发起设立方式设立的,注册资本为在公司登记机关登记的全体发起人认购的股本总额。在发起人认购的股份缴足前,不得向他人募集股份。股份有限公司采取募集方式设立的,注册资本为在公司登记机关登记的实收股本总额。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决定对股份有限公司注册资本实缴、注册资本最低限额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二、股权变更备案登记有时效限制吗
关于股权变更登记的诉讼时效,现行法律法规规定为三年。诉讼时效则是指当民事主体的权益遭受损害后,如果权利人没有及时依法行使相应的诉权,那么当诉讼期限届满之后,作为被告的责任人将有权据此向法院主张诉讼时效抗辩权。而在法律明文划定的诉讼时效期间之内,只要权利人正式提起诉讼请求,法庭便会强制被申请人履行裁定义务。
《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
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
呈现至工商行政管理局的变更资料应包含以下内容1.由法定代表人亲笔签字的《公司变更登记申请表》2.经过审核无误的《申请登记委托书》3.经办人员身份证复印件4.股东大会就股权变更事宜所做出的正式决议5.新股东的身份证明复印件6.新制定或修改后的公司章程7.所有权公证书的原件8.企业经营许可证的正本及其所有副本9.由于股东变更而引发的董事、经理、监事等职务变动的相关任命和免职文件
认证律师
普法人次
最快响应
继续浏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