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企业可以签订劳务合同吗
雇主单位有资格签署劳务合同或劳动合同,且此事项完全取决于其与另一方当事人的友好协商。劳务合同则是一类将劳动力以劳动形式供应给社会的服务型民事合同,它根据当事人各方在平等互利基础上进行充分协商之后而达成的共识,对某一特定的劳动任务及劳动成果做出具体规定。而劳动合同则是劳动者与雇主之间关于建立劳动关系、明确各自享有的权益及应承担的义务的书面约定函。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七条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即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用人单位应当建立职工名册备查。
二、企业可以不签无固定期限合同吗
根据我国劳动合同法的明确规定,作为劳动者,您享有自主权选择是否签署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这意味着,您有权同雇主进行友好协商,签订为期固定的劳动协议。
值得注意的是,当满足相关条件时,雇主应当积极主动地同劳动者签署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以此全面、合法地保障每位劳动者的应有权益。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十四条
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是指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无确定终止时间的劳动合同。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有下列情形之一,劳动者提出或者同意续订、订立劳动合同的,除劳动者提出订立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外,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一)劳动者在该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的;
(二)用人单位初次实行劳动合同制度或者国有企业改制重新订立劳动合同时,劳动者在该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十年的;
(三)连续订立二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且劳动者没有本法第三十九条和第四十条第一项、第二项规定的情形,续订劳动合同的。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不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视为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已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根据双方当事人之间的协议内容,用人单位拥有签署劳务或劳动合同的资格劳务合同本质上属于服务性质的民事合同,其主要目的在于明确规定特定的劳务工作内容以及应当取得的成果,且在订立过程中应基于平等互惠、共赢发展的原则进行充分的协商讨论而对于劳动合同而言,它是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就劳动关系、各自享有的权益及承担的义务等方面达成的书面共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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