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行政处罚5天可以不执行吗
依照我国现行法律规定,行政处罚裁定一经下达后,被告方应严格按照期限要求加以履行。若被告逾期未能履行行政处罚裁定,行政机关可考虑运用法律赋予的某些手段与方法以促使罚项执行落实到位,具体手段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几点:
首先是加倍罚款,适用于尚未偿付罚款的被告,按照罚款金额的每天千分之三进行追加处罚;
其次是强制执行,即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出强制执行申请,若人民法院经过六个月仍未对申请执行的事项做出处理,那么被告可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出申请执行;
最后是其他措施,如依据法律规定,对查封、扣押的财产进行拍卖,或者将被冻结的款项划拨至指定账户用以抵缴罚款等。因此,一旦行政处罚裁定生效,被告方无法选择拒绝执行。若被告对行政处罚裁定持有异议,可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同时也有权向公安机关提出暂缓执行行政拘留的申请。
然而,此种申请需在公安机关认定暂缓执行行政拘留不会引发社会危害的前提下,由被告或其近亲属提供符合条件的担保人,或者按照法定标准缴纳保证金。否则,被告须无条件地遵守行政处罚裁定,并在规定期限内予以履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第三十九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中止执行:(一)当事人履行行政决定确有困难或者暂无履行能力的;(二)第三人对执行标的主张权利,确有理由的;(三)执行可能造成难以弥补的损失,且中止执行不损害公共利益的;(四)行政机关认为需要中止执行的其他情形。中止执行的情形消失后,行政机关应当恢复执行。对没有明显社会危害,当事人确无能力履行,中止执行满三年未恢复执行的,行政机关不再执行。
二、行政处罚会有案底吗
针对您提到的行政处罚是否会留下案底的问题,我可以明确地告诉您,在一般情况下,行政处罚是不会留下案底的。此处所说的“案底”通常是指某个人过去违反法律或者做出犯罪行为的记录。在法律上,也被称为“犯罪人员犯罪记录制度”。在我们国家的法律体系中,通常是指那些曾经有过刑事犯罪前科的档案资料,这些犯罪档案都需要存放在公安机关予以保管。然而,如果在犯罪的时候年龄未满十八岁,并且被判了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刑罚的话,那么这项有关的犯罪记录将会被密封保存起来。
《刑事诉讼法》第二百八十六条
犯罪的时候不满十八周岁,被判处五年有期徒刑以下刑罚的,应当对相关犯罪记录予以封存。
犯罪记录被封存的,不得向任何单位和个人提供,但司法机关为办案需要或者有关单位根据国家规定进行查询的除外。依法进行查询的单位,应当对被封存的犯罪记录的情况予以保密。
中国的相关法律法规明确要求,在行政处罚裁定发布之后,被处罚者应该按时履行义务如果逾期未进行履行,那么行政管理部门可以采取多种执行措施来实现强制执行,包括但不限于双倍罚款、提交法院申请强制执行等等如果被处罚者对于裁定结果存在异议,他们有权向上级机关提出申诉或者提起诉讼案件,并且还能申请暂时停止执行行政拘留,但是需要满足特定的条件否则,被处罚者必须严格遵守并执行裁定结果,不得有任何推诿和拖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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