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借钱只有聊天记录可以起诉吗
倘若相关方并未就债务关系签署书面凭证,而仅拥有微信通讯记录作为佐证,他们仍可向国家司法机关提起诉讼,以期追回相应欠款。
第二条,所有当事方在提起诉讼时,均需对自身所陈述之事实及主张承担举证义务。
第三条规定,当任何一方当事人或其法定代理人因特殊客观因素无法自行搜集和归纳证据,或者是审判机关认为审理此案所需之关键证据无法由相关方获取时,该司法机构应主动开展取证工作,收集证据以协助破案。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
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有责任提供证据。
当事人及其诉讼代理人因客观原因不能自行收集的证据,或者人民法院认为审理案件需要的证据,人民法院应当调查收集。
人民法院应当按照法定程序,全面地、客观地审查核实证据。
二、借钱只有微信转账记录可以起诉吗
依据,能否进行起诉?
仅凭借转账记录便可提起诉讼追讨欠款,因为这可被视作是借款关系的确立依据,而倘若您能够提供更为详细的借据资料则无疑更会增添胜诉的砝码。
然而,欲向法庭提出诉讼请求,远没有如此简单,您还需要收集并形成完备的证据链。按照相关法规,当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合同符合以下五种情形中的任何一种,均可视为合同有效成立:
1.以现金方式支付的,自借款人取得所借款项之时起生效;
2.采用银行转账、网络电子汇款的方式支付的,从资金传递至借款人账户那时起生效;
3.票据交割的,自借款人依法获取票据权益时开始生效;
4.出借人授予借款人特定资金账户控制权力的,自借款人实际掌握该账户支配权之时起生效;
5.出借人以其它约定方式提供借款并且实际履行完毕的,自交付之日开始生效。借条是最为直接的借贷关系证明文件,通常能明确双方间的债权债务关联。尽管转账记录的确能反映款项交付的事实,但是实际操作中却无法完全排除双方之间存在其他法律关系的可能性。因此,在民间借贷案件中,若一方仅仅提供转账记录来表明借贷关系,一旦面对对方提出的双方存在其它债权债务关系的证据,那么他就必须提供其他证据来进一步证实借款意愿,否则极有可能面临着举证不能的法律风险。具体而言,当仅凭转账记录处理债务问题时,您还可以提供以下有力的证据:
1.利用手机短信以及在线聊天记录来进行取证。例如,这些信息可能包含关于还款事宜的谈论,以及对方是否承认借款的回复;
2.前往银行提取相关取款或转账的财务凭证;
3.获取双方通话录音,例如在电话中讨论借款事宜或者确认借款等细节。
另外,您需要确认现场是否还有第三者见证,比如借款当时是否有第三者在场证明双方都同意借款的事实。综上所述,当出现借贷关系时,务必守住以下三个原则:
1.签订详细的书面协议或者出具正式的借条,明确借款的主要事项如借款主体、借款金额、利息、借款周期和逾期责任等核心条款;
2.确保所有的资金流动公开透明,如涉及较大金额的借款,建议优先考虑通过银行或微信、支付宝这样的转账渠道进行,同时附注借款字样;
3.明确资金的偿还方式,为了避免未来可能产生的纷争,建议在还款后给予书面的证明,例如收款收据或者通过转账方式来返回欠款,同时还要确认还款的具体金额以及还款性质(是本金还是利息)。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六十六条
证据包括:
(一)当事人的陈述;
(二)书证;
(三)物证;
(四)视听资料;
(五)电子数据;
(六)证人证言;
(七)鉴定意见;
(八)勘验笔录。
证据必须查证属实,才能作为认定事实的根据。
第六十七条
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有责任提供证据。
当事人及其诉讼代理人因客观原因不能自行收集的证据,或者人民法院认为审理案件需要的证据,人民法院应当调查收集。
人民法院应当按照法定程序,全面地、客观地审查核实证据。
第六十八条
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应当及时提供证据。
人民法院根据当事人的主张和案件审理情况,确定当事人应当提供的证据及其期限。当事人在该期限内提供证据确有困难的,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延长期限,人民法院根据当事人的申请适当延长。当事人逾期提供证据的,人民法院应当责令其说明理由;拒不说明理由或者理由不成立的,人民法院根据不同情形可以不予采纳该证据,或者采纳该证据但予以训诫、罚款。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九条
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合同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视为合同成立:
(一)以现金支付的,自借款人收到借款时;
(二)以银行转账、网上电子汇款等形式支付的,自资金到达借款人账户时;
(三)以票据交付的,自借款人依法取得票据权利时;
(四)出借人将特定资金账户支配权授权给借款人的,自借款人取得对该账户实际支配权时;
(五)出借人以与借款人约定的其他方式提供借款并实际履行完成时。
第二条
出借人向人民法院提起民间借贷诉讼时,应当提供借据、收据、欠条
等债权凭证以及其他能够证明借贷法律关系存在的证据。
当事人持有的借据、收据、欠条
等债权凭证没有载明债权人,持有债权凭证的当事人提起民间借贷诉讼的,人民法院应予受理。被告对原告的债权人资格提出有事实依据的抗辩,人民法院经审查认为原告不具有债权人资格的,裁定驳回起诉。
第十五条
原告仅依据借据、收据、欠条
等债权凭证提起民间借贷诉讼,被告抗辩已经偿还借款的,被告应当对其主张提供证据证明。被告提供相应证据证明其主张后,原告仍应就借贷关系的存续承担举证责任。
被告抗辩借贷行为尚未实际发生并能作出合理说明的,人民法院应当结合借贷金额、款项交付、当事人的经济能力、当地或者当事人之间的交易方式、交易习惯,当事人财产变动情况以及证人证言等事实和因素,综合判断查证借贷事实是否发生。
第十六条
原告仅依据金融机构的转账凭证提起民间借贷诉讼,被告抗辩转账系偿还双方之前借款或者其他债务的,被告应当对其主张提供证据证明。被告提供相应证据证明其主张后,原告仍应就借贷关系的成立承担举证责任。
在债务关系未签订明确书面协议的情况下,如果仅仅依赖于微信记录作为唯一的凭证来进行法律程序的追索,法院将参照相关规定对该证据进行评估和采信然而,各方都必须承担起相应的举证责任在诉讼过程中,如果有任何一方或者他们的代理律师因为客观原因而无法收集到必要的证据,或者审判机关认为某些关键证据在实际操作中难以取得,那么司法机关应当积极采取行动,主动收集证据,以帮助案件得到公正的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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